「我無可救藥的蘇格蘭口音」
轉自:啟真館圖書
18世紀的蘇格蘭文人都持守一種歐洲的,尤其是法國的觀點,而這也是蘇格蘭受教育階層的文化遺產。他們的視野是世界主義的、開明的,他們的表達媒介是標準英語。他們拒絕了其他兩種迥異的蘇格蘭文化。
「我無可救藥的蘇格蘭口音」
摘自《蘇格蘭的奧古斯都時代》一節
「歐洲最傑出的文學民族。」
1757年,大衛·休謨對蘇格蘭的文學成就充滿了驕傲:
真正值得激賞的是,在當前,這個國家誕生了如此之多的天才人物。在這個不幸的時代,當我們失去我們的君王、我們的議會、我們的獨立政府,甚至我們的王公貴族時,我們用自己的口音和讀法說出我們所沿用的那種極其陳腐的方言,這難道不怪異嗎?要我說,在這種環境下,我們竟然成為歐洲最傑出的文學民族,這難道不是一件奇事嗎?
休謨的這一表述關涉到休謨乃至愛丁堡文人的整個文化理想,其潛在的意蘊仍需予以闡明,因為它在某種意義上已成為一種全民族的啟蒙擘劃。
這一啟蒙擘劃的根本在於口語和書面語的區分。1754年,休謨致信約翰·威爾克斯(John Wilkes)道:「儘管我學英語費了九牛二虎之力,但下筆時仍戰戰兢兢。至於我的口語,您已看到,我已徹底絕望,完全無可救藥。」千真萬確的是,終其一生,休謨都帶有濃重的低地口音。對此,與休謨相識多年的一位親戚提供了一個例證,他描述道:
儘管經常有機會與英國人交談,儘管精通數門語言,儘管常在國外遊歷,儘管其所出入的都是最好的社交圈,儘管其書面英語優雅而得體,但在日常談話中,他仍保留著白水或特威德河畔其父輩的那種口音、腔調和鄙陋,因此,若不是其談話的內容暴露出他是一個文化人,您可能不禁認為,除了最鄙陋的莫斯農民,他從未與外人交談過,又抑或,他從未踏出過邱恩賽德教區半步……常常發生這樣的事:當我與他一起散步時,他總會陷入了遐思,在一段時間內沉默不語——我估計他正在進行某種三段論式的推理,或神遊物外,或正在對某個問題苦思冥想,然後,又突然間大聲地自言自語。如果我追問他都說了些什麼,他會說:「上帝不會讓一個人老是悶聲不響,當沒事可乾的時候,我總不能靜佇在那裡吧。」
人們也許會問,大衛·休謨為什麼會對他的鄉音土語感到如此的自慚形穢?他為什麼要下大力氣來寫標準英語?自議會合併以後,蘇格蘭須將其兩院議員派往倫敦。這樣,此前根本就不是問題的口語,就立即演變成一個大問題。正如亨利·霍姆就1737年鄧恩勛爵(Lord Dun)在上院的表現所報道的那樣:「自始至終,他的發言英格蘭人連一個字都沒有聽懂。」威廉·亞當(William Adam)向我們講述了皮特佛勛爵(Lord Pitfour)所面臨的同樣的困窘:當時,他正與一幫英格蘭律師在「林肯律師會館廣場」聚餐:「皮特佛……端坐在餐桌一端,正在講述他的蘇格蘭笑話,但因為聽不懂,根本就無人發笑;他於是絕望地向我大喊道(我正坐在餐桌的另一端):『亞當,沒人能聽懂我的笑話,看在上帝的份上,你就幫我翻譯一下吧,因為除了訕笑,我所發出的每一個音節都與英格蘭人相去甚遠』。」然而,英格蘭和蘇格蘭兩個王國的交往絕非僅限於訕笑,這迫使蘇格蘭人必須學會標準英語,以使南方的英格蘭人能夠聽懂。
作為語言和文學的英語已逐步滲透至愛丁堡大學,這一點已顯而易見。1760年,牧師休·布萊爾被遴選為沒有薪俸的修辭學教授,兩年後,他又被任命為皇家欽定修辭學和純文學教授。這樣,愛丁堡大學就在英倫三島上設立了第一個英語教席,也許正出於這種原因:在蘇格蘭人的耳朵里,英語仍差不多是一門外語。此前,在愛丁堡大學之外,亞當·斯密已於1748—1751年間開過兩次課,專門講授文學和文學批評。而在1756年之前,羅伯特·沃森(Robert Watson)又多次重開這些課程。三年後,布萊爾又將這些課程帶入愛丁堡大學。因此,1761年,當愛丁堡的「群賢會」發起托馬斯·謝里丹(Thomas Sheridan)的英語口語講座時,整個城市都翹首以待。謝里丹,斯威夫特主教的朋友之子,也是那位偉大的戲劇家之父,他是一位來自都柏林的愛爾蘭演員,因而被公認為有資格去教導愛丁堡的蘇格蘭人如何說一口純正地道的英語。然而,由於他們對於鄉音土語的指責特別敏感,故而,愛丁堡的蘇格蘭人又特別容易上當受騙。1756年,謝里丹出版了《英國教育,或大不列顛混亂之源》,該書的副標題揭明了謝里丹的目的:「這篇論文旨在證明:當前普遍流行的不道德、無知和錯誤的品位,是我們當前問題重重的教育體系的自然的、勢不可免的結果。它試圖表明:說話藝術的復興,對於我們自己語言的研究,或許對治癒這些頑疾大有裨益。」該書還進一步認為,通過完善英語的規則並固定其標準,英語將成為第三種經典語言,也將成為唯一的一門現代的普世語言。
在愛丁堡的聖保羅大教堂,圍繞著演講術(Elocution)和英語口語(English Tongue),謝里丹做了兩個系列的講座。在聖保羅大教堂,在4周的時間裡,謝里丹的演講吸引了約300位紳士,為了獲得聽講的資格,他們每次須付1基尼。然後,為了便於女士和那些不幸錯過第一輪講座的紳士們聽講,謝里丹又開設了為期兩周的濃縮課程。在最後一次講座中,謝里丹宣布:愛丁堡的「群賢會」正在擬定一項旨在提升蘇格蘭地區英語閱讀和言說能力的計劃。
不久之後,由「群賢會」所擬定的詳細「章程」就被公之於眾。「章程」開篇寫道:
隨著大不列顛這一地區(蘇格蘭)與首都(倫敦)在事物和娛樂方面的聯繫日益密切,受教於蘇格蘭的紳士們久已感到他們因其淺薄的英語知識和鄙陋的發音而帶來的諸多不便。
以往的經驗讓蘇格蘭人深信:對於一個出生並受教於這個國家的人而言,要想獲得確當的英語知識,並以純正地道的英語寫作,這並非全無可能。
但至於要說一口地道的英語,由於迄今為止很少有人嘗試,以至於人們無不想當然地認為,這幾乎毫無成功的可能。儘管與此同時,人們承認,與前者相比,這是一種更為重要、用途也更為廣泛的成就。
鑒於這些情況,「群賢會」提議:
對於蘇格蘭而言,如果有適當數量的人——他們來自英格蘭,足可勝任向紳士們傳授英語知識、地道的發音方式以及公共演說的藝術——來愛丁堡定居,這將是一大優勢。與此同時,如果有數量適當的來自同一個國家的教師,只要他有能力教授孩子們閱讀英語,就應在愛丁堡開館授課。
為了推動這一計劃的順利實施,「群賢會」專門設立一個志願捐贈處,並任命了一批常任董事和特任董事。這其中就包括休謨的眾多好友,如阿里茂勛爵(LordAlemoor)、艾利班克勛爵(Lord Elibank)、凱姆斯勛爵;如身為律師的約翰斯通(Johnstone)和登普斯特(Dempster);如來自教會和大學的布萊爾、弗格森和賈丁。此後不久,一位利先生(Mr. Leigh)便應徵為教師。但是,這一微弱,但也許是誤植的努力,最終耗盡了「群賢會」的力量。
「群賢會」的這一最後的努力與大衛·休謨毫無瓜葛。這可能是因為休謨那時恰好在倫敦,也或許因為他根本就沒有被謝里丹的大言炎炎所迷惑。第二年,當謝里丹的講稿付印並面世時,休謨向鮑斯維爾表達了其不以為然的態度:「謝里丹先生的講稿太失之偏頗了。他以為演講術可以搞定一切。這就好比一首稱頌醉酒的詩歌所描述的那樣。
亞歷山大憎惡思慮,
在議事桌前推杯換盞,
他靠喝酒征服世界,
而非其出鞘之劍。
休謨對謝里丹自命不凡的厭惡,並不意味著對他對推廣純正英語不感興趣。他致力於純正英語的鬥爭的一個方面,就是制定出一張「蘇式英語」表,並認為所有的已版著述都應將這些「蘇式英語」排除凈盡。這張六頁的「蘇式英語」表出現在某些1752年版的《政治論衡》中,並此後在《蘇格蘭雜誌》上重印,並引發了諸多評論。這個表包括許多18世紀蘇格蘭大學中所慣用的一些拉丁化和法國化的語彙,當然更多的是低地地區的蘇格蘭人所沿用的一些方言土語。當然,它並不包括只有少數受過教育的愛丁堡人才會的蓋爾語。
休謨後來辛辣的對手詹姆斯·貝蒂(JamesBeattie),在1779年發表了另一份「蘇式英語」表。當在其他地方論及其兒子的早期教育時,貝蒂代表了18世紀蘇格蘭知識階層的典型態度:
在家裡,是他母親和我教他讀寫英語。他的發音不純正,這一點不難想見:但應該避免一位英格蘭人眼中的那種鄉野氣的粗魯不文,這一點極為重要。後來,他在英格蘭待了幾個夏天,這樣,與我們在北不列顛所耳濡目染的相比,他的發音就變得更為純正優雅。我們很早就警告他不要使用蘇格蘭土語以及其他諸如此類的不當表達。他對這些東西如此厭惡,以至於很快就學會了如何避免使用它們。待他長大後,他就覺得任何以蘇格蘭方言土語所寫就的任何著述都不忍卒讀。他看過艾倫·拉姆齊先生的詩歌,但並不喜歡。
在一封致英格蘭人的信中,貝蒂討論了一個蘇格蘭人以標準英語寫作的諸多困難:
關於習得英語寫作藝術方面的那種大困難,我很少聽到國人抱怨,而直到我花了數年的時間去習得這門藝術時,我才意識到這種困難的存在。其困難之處在於:我們如何可以像使用我們的母語一樣自如地用英語寫作。在這裡,我必須做一點解釋。我們蘇格蘭人不得不從書本上學習英語,就像是在學一門死語言一樣。相應地,當我們用英語寫作時,我們也好像是在用一門死語言寫作,我們能夠理解這種語言,但卻無法言說。我們也許可以避免一切語法錯誤,甚至可以避免我國的那些粗鄙的俚語(barbarisms),但與此同時,卻無法傳達其遣詞造句上的明凈、從容和柔和(neatness, ease, andsoftness),而在艾迪生(Addison)、利特爾頓勛爵(Lord Lyttleton)以及其他優雅的英語作家那裡,這種明凈、從容和柔和是如此顯見。我們行文滯重,在發音時張口結舌,透著隆重的匠氣。我們是我們所使用的語言的奴隸,並且一直戰戰兢兢,害怕犯下任何低級錯誤。由於擔心蘇式英語,當一種熟悉的慣用措辭不由自主地湧現於腦際的時候,如果沒有任何權威作家使用,我們便不敢採用。總之,我們使用英語,就像一個不懂劍術的人手持利劍,老是擔心它會傷及自身,或從手中跌落,或因某些笨拙的舉動而暴露出我們對於劍術的無知。一位淵博的英語作家是英語的主人,而非其奴隸,他將英語運用得揮灑自如、得心應手,因為他確信自己可以掌控它。
為了克服這一困難——我恐怕,這種困難在某些方面是不可克服的,我一直鑽研艾迪生、利特爾頓勛爵的文章。在這些問題上,旁采博收將大有助益。我深信,大部分蘇格蘭作家的文風都因為相互崇拜和相互模仿而受到了損害。在當下的愛丁堡,你們的批評家都說:休謨、羅伯遜的書面英語要優於英格蘭人自己的書面英語。在我看來,再也沒有比這更為荒謬了。難道我能相信Thuanus[法國的歷史學家,又名Jacques Auguste de Thou,生於1553,卒於1617]的拉丁文要好過西塞羅和愷撒嗎?難道我能相信布坎南(Buchanan)的詩要作比維吉爾或賀拉斯的更優雅嗎?在我的修辭學講座上,當我有機會向那些尊重我意見之人論及這個話題時,我總是持相反的意見,並建議他們學習英格蘭作家,這樣他們就可以習得一種良好的英語文風。
這段頻頻被引述的話,儘管富含洞察力,但多少有點誤人。它在口語和書面語之間做出了明確的區分,而這種區分也是實際存在的,不管這種區分是以口語和書面語言的形式存在,還是以方言和通用語的形式存在。但是,貝蒂傾向於誇大通用語和方言之間的差異,因為在蘇格蘭,英語傳統要遠比他所表明的強大。英語傳統的主要力量在於這樣一個事實:在17世紀,蘇格蘭人已接受了英語版而非蘇格蘭語版的《聖經》。他們從孩提時代就開始閱讀《聖經》,每一位蘇格蘭人都深受英語的浸染。除此之外,一個更進一步的事實是:在貝蒂的時代,除了詩歌,並不存在任何大規模的蘇格蘭本土文學。即使是在詩歌領域,也有專門用英語創作的範例,如17世紀的霍索恩登的威廉·德拉蒙德(William Drummond of Hawthornden),如18世紀早期的詹姆斯·湯姆森(JamesThomson)。老艾倫·拉姆齊就認識到,英語和蘇格蘭語都屬於蘇格蘭的本土傳統,並用這兩種語言寫作。
18世紀的蘇格蘭文人都持守一種歐洲的,尤其是法國的觀點,而這也是蘇格蘭受教育階層的文化遺產。他們的視野是世界主義的、開明的,他們的表達媒介是標準英語。他們拒絕了其他兩種迥異的蘇格蘭文化。首先,他們拒絕了蓋爾語傳統,他們對蓋爾語的極端無知讓他們很容易被麥克弗森愚弄。與此同時,他們還忽略了18世紀中葉的蓋爾語復興運動,這一復興運動是由杜加德·布坎南(Dugald Buchanan)、羅伯·杜恩(Rob Donn)、鄧肯·班恩·麥金泰爾(DuncanBan McIntyre)和亞歷山大·麥克唐納(AlexanderMacDonald)等詩人發起的。他們還忽視蓋爾語版《新約》的存在。蓋爾語版《新約》的出版,與杜加德·布坎南和基林的約翰·斯圖亞特牧師(ReverendJ. Stuart of Killin)(他是鄧肯·班恩·麥金泰爾的編輯)的努力密不可分,並且還出人意料地得到了約翰遜博士的支持。其次,在努力清除所有方言土語的過程中,蘇格蘭的文人們(literati)還拒絕了本土的低地傳統,並因而忽視了詹姆斯·沃特森(JamesWatson)和艾倫·拉姆齊(Allan Ramsay)早期的方言詩,也在18世紀70年代忽略了羅伯特·弗格森(RobertFergusson)和大衛·赫爾德(David Herd),並在一定程度上甚至貶低了羅伯特·彭斯(RobertBurns)的天賦。
假如大衛·休謨及其同道們推崇本土傳統而非英語傳統,那麼蘇格蘭的詩歌將會怎樣?這個問題不禁讓人浮想聯翩。然而,在這件事情上,即便彭斯取得了世界性的、經久不衰的成功,蘇格蘭的本土傳統還是逐漸地衰落了、委頓了,儘管人們曾不斷地做出復興它的努力。在這種意義上講,18世紀蘇格蘭文人的擘劃還是富有遠見的,因為蘇格蘭文學的未來在於標準英語。其擘劃在18世紀60、70年代的失利正在於這樣的事實:他們所支持的用英語寫作的蘇格蘭詩人缺乏天賦。時至今日,已基本沒有人讀布萊克洛克、霍姆和威爾基的詩作了。
大衛·休謨對於用英語寫作的蘇格蘭詩人的恩庇和保護是出於文學和個人性的考慮:他的審美標準,他偉大的心胸,他對朋友的忠誠,以及他對於祖國的愛。將所有這些考慮都結合起來,儘管是人道為懷的和情有可原的,但卻無法保證藝術上的卓越。作為一個批評家,休謨並非言行一致。他雖然在口頭上提倡一種廣義上的古典主義,但實際上,他骨子裡所信奉的是一種廣義上的浪漫主義。而他所付諸實踐的批評則是一種狹隘的、幾乎難以卒解的古典主義。
大衛·休謨傳
[美] 歐內斯特·C.莫斯納 著
周保巍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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