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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制度已落後於時代,「人臣無外交」體制崩潰,清廷該何去何從?

作者:王開璽

在英軍的軍事打擊之下,辦理夷務的耆英、伊裡布等人認識到,僅派中下級官員與英軍商討議和之事是不行的,英軍往往恃強「藉詞推諉」,必須改變「人臣無外交」的舊制。1842年8月,耆英奏報道光帝稱,「縱使奴才愚味糊塗,尚知慎持國體」,但若仍如從前那樣,僅派陳志剛「往來傳信……實屬棘手」,因此自己將直接與英軍代表「面見善定」中英議和事宜。

但是道光帝卻不肯輕易放棄中外禮制之大防——「人臣無外交」之舊制,同時對居心叵測的夷人又頗為警覺,立即諭知耆英等人,如英國人意在通商,雙方派遣親信之員互相傳話,即可「商議妥協」。身為大清欽差大臣的耆英本人,直接與英軍代表「面商一層」,則「尚宜斟酌」。

8月13日,兵臨南京城下的英軍揚言,將於「次日開炮攻城」,形勢突變。耆英為險惡形勢所迫,奏報清廷稱:英人「狡譎異常,辦理大不易易」,自己必須「面見該夷酋,以定大局」。

身在京城的道光帝,無論是思想還是行動總是落後很多。他於8月18日指示耆英:「逆夷狡譎異常,該大臣等不值以身試驗,朕意總以不見面為是」。如若英夷受撫,議有成言,大局全定,耆英自可與英酋見面,以「昭示大信」。但前提是,「必俟該夷兵船全數退出,酌定適中地方,約定夷目前來,該大臣等方與面見」。道光帝再次提醒耆英,「切勿輕上夷船,致有意外之變」。

南京條約

8月24日,當耆英奉到這一寄諭後,《南京條約》已經簽訂。道光帝此時不欲耆英赴英船與英軍會見議和,主要是基於耆英安全的考慮,而不再是「人臣無外交」的理念舊制了。事實上「人臣無外交」的理念舊制,已經在英軍的打擊之下,開始了向「人臣辦(夷務)外交」的轉變。清廷及道光帝只能無奈地認可了這一現實。1843年6月,耆英兩次親赴香港,與英國代表會晤,並接受英人贈物等事,即是明證。

1843年6月,英國代表朴鼎查致函兩江總督耆英,要求與其「定期會晤,面商大局」。耆英認為此事重大,「非與該酋面加商榷,終難定局」,而廣州尚未開市,若邀夷國人來省,勢必引起民間疑懼,於是試探性地奏報道光帝稱:本人將率廣東臬司黃恩彤、侍衛咸齡前往香港,與朴鼎查等會商。耆英等回省之時,朴鼎查向其贈送隨身所佩洋刀一把,及妻女照片。耆英隨即將自己所佩金環及書畫紈扇一柄回贈。

耆英

耆英當然不會忘記兩年前伊裡布因接受英軍贈物,破壞「人臣無外交」的舊制而遭道光帝申斥革職之事。事後,耆英小心翼翼地向道光帝解釋說:自己之所以這樣做,「非奴才甘於抑志降心,輕身冒險,又不避嫌疑,與之酬酢,蓋不如是,則疑團不釋,彼此相持,迄難定案。且從來撫馭外夷,但當計我之利害,不必問彼之是非」。

1845年秋,英國代表德庇時致函兩廣總督耆英,要求雙方「定期定地會晤」,並稱,如耆英能親至香港,「尤所甚願」。耆英向道光帝奏陳說:當此「中外交涉各事宜,業經行之三年,規模粗定」之際,「尤須面晤該酋,詳加商定,重申要約,方可經久遵行」,表示自己將「如其所請」,「帶同委員趙長齡、潘仕成等前往香港」。

耆英自香港返回廣州時,德庇時向其贈馬一匹。耆英深知「外夷禮物,不應私受」的清廷規矩與體制,再三回拒。德庇時解釋說,此馬為自己平時所乘,並非禮物,不過聊表敬意而已。耆英等擔心,如拒之過甚,則很可能致使德庇時生疑,「於公事不無有礙」,於是「勉為收受」。回到廣州後,耆英隨即命人準備了牛羊、綢緞、茶葉、糖果等物予以回贈。

伊裡布

耆英對以上兩事的解釋,幾與數年前的伊裡布完全相同,但並未重蹈伊裡布的復轍。其主要原因大概在於,此時的清廷已是落花流水春去也,此一時,彼一時,道光帝已無兩年前天朝帝王的衝天豪氣,不知是出於無奈,還是欺人自欺,竟在耆英的奏摺上硃批:「所辦甚屬正大公誠」,並寄諭稱讚耆英等人「有膽有識,甚屬可嘉」。 「親赴香港,接晤該酋……所辦甚合機宜」。

編稿編輯:姚天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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