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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博被逮捕,韓國總統太難當!

記得朴槿惠當初下台的時候,我的一位朋友感嘆道:韓國總統真是高危職業啊,不是坐牢就是自殺。我當時反駁道:你看人家李明博,不就好好的嗎?

現在看來,我真是太天真了。

韓國當地時間3月22日晚,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前總統李明博簽發逮捕令。李明博預計將被關押在首爾東部看守所。檢方指稱李明博涉嫌12項罪名,其中包括收受賄賂、非法挪用資金、逃稅、濫用職權、非法藏匿文件以及違反選舉法等。

韓國檢方認為,在高達110億韓元的受賄嫌疑中,大部分均是由前總統李明博首先提出要求,明顯屬於只要有「收款」就會接受請託的對價關係。

檢方懷疑,李明博受賄約11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6510萬元),涉及案情包括涉嫌接受賄賂後為獲罪大企業負責人提供總統赦免、為個人提供重要職務,以及通過助手收取國家情報院賄賂、收取企業回扣等。李明博還涉嫌通過其實際控制的汽車零部件製造企業DAS公司,非法挪用大約350億韓元(約合2.05億人民幣)資金,用於政治活動和個人用途。另外,檢方在之前調查中搜查了李明博的一處房產,發現了若干被非法匿藏的總統府文件。如此看來,李明博未來的去處,就是監獄。

李明博1941年12月19日出生於日本大阪中河內郡加美村,自幼家境十分貧困。

一度,一家人時常居無定所,有一段時間,他們甚至與乞丐為伍。儘管全家人拚命幹活,但他們仍然要為一日三餐而擔心。為了填飽肚子,他們不得不以別人不屑一顧的酒渣為主食。每次吃完酒渣後,李明博總是滿臉通紅,周身散發著酒味;如此一來,他時常受到周圍孩子們的嘲笑。

在這種環境下慢慢長大的李明博,內心充滿了濃厚的自卑感。覺察到兒子的心理,李明博的母親特意安排他去幫助鄰里做些事情,不僅要幫助窮人,也要幫助富人。

起初,李明博並不明白母親的用意,他還以為,母親想讓他趁著幫忙的機會大吃一頓呢。可事實並非如此,每次他去人家幫忙時,母親總要一再地囑咐他:「去了以後要好好乾活,而且,不準吃任何東西,一杯水都不行。」儘管不能理解母親的心思,但聽話的李明博還是照做了。

但去富人家幫忙,並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不止一次地,衣著破爛的李明博,被主人當作乞丐拒之門外。對此,母親並不在意,仍然讓他去幫助別人。於是,李明博就想了個辦法,每次前去幫忙時,就悄悄地溜進去,做完街坊大媽吩咐的事情後,再悄悄地溜走。

有一次,他去一戶富人家幫忙,幹活的時候,他總覺得有雙眼睛在悄悄地注視著他。原來,那是主人阿姨在監視他。對於阿姨的做法,李明博並不在意,他依然全神貫注地做著自己手上的事情。幹完活後,正當李明博打算像往常那樣悄悄溜走時,阿姨叫住了他:「孩子,你幹活時我特意看了,真是好孩子啊!幹活時碰都沒碰食物,而且那麼賣力。你稍等一會兒。」很快,阿姨包了一袋精美的食物送給李明博,讓他帶回家去。面對平生嘗都未嘗過的美食,李明博謝絕了:「母親讓我幫忙做事,不需拿東西,我先回去了,再見。」

對李明博來說,那是他永生難忘的一件事——那是他第一次幹完活受到款待,也是他第一次為自己感到自豪。也就是從那天起,李明博充分理解了母親的苦心:「窮人也能堂堂正正地幫助富人,因為貧窮而依賴富人的幫助,你將貧窮一輩子。」同樣是在那天,李明博在心底徹底刪除了對富人的期待,而在以前,他的心裡一直藏著一個念頭:「富人是否會給我一些幫助呢?」

也就是從那天起,一粒自信的種子,在李明博的心田裡生根發芽,越長越旺。

憑著堅韌不拔的努力,李明博不斷地向前走去。後來,他通過半工半讀的方式念完高中走進大學。大學畢業的李明博,經歷一番周折後,進入韓國著名的現代集團。在他成為現代集團的會長後,他時常聽到這樣的話:「李會長,聽說你小時候過得很苦,是真的嗎?我以為你過得非常富裕呢。」就連以慧眼識人而聞名的現代集團鄭周永會長,同樣說過這番話。

從政之後,李明博也是成績斐然。

1992年,李明博當選國會議員。

2002年任漢城特別市市長。

2007年12月19日當選為韓國總統,2008年2月25日正式宣誓就職,2013年卸任。

一直以來,我最佩服就的是那種赤手空拳打天下的人,李明博正是如此。在他就任總統之後,我曾經詳細收集過他的成長資料,從他的經歷汲取養份。而他的下場,是當初的我無論如何也未曾預料到的。而且,我一直相信,儘管韓國總統多以悲劇收場,但李明博將是例外,因為,他是從困難中一步步走過來的,他擁有常人沒有的勇氣與智慧。

可惜,我錯了。

曾經,李明博的人品是值得信任的;曾經,李明博的才能是令人稱道的;那麼,他為何從前總統淪為階下囚呢?

是因為權力吧。

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當一個人大權在握時,他的心態就會發生微妙變化吧?尤其是手中的權力能夠直接變現時,心態更會失衡吧?

所以說,人性是經不起考驗的,人品也是靠不住的,讓老貓去看守魚乾,結局可想而知。

那靠得住的,又是什麼呢?

是良好的制度吧。

只要有了好的制度,哪怕你貴為總統,犯罪之後照樣坐牢;哪怕你卸任多年,只要證據確鑿,照樣逮捕法辦。

這樣的制度,才是民眾真正的「保護神」。

自1945年韓國光復至今,韓國歷任總統皆以悲劇收場,無一倖免。

韓國第一任總統 李承晚

事件:韓國「4.19」學運的開端,引起全國性大規模暴動。

結局:被迫辭職。

韓國第二任總統 尹潽善

事件:1961年朴正熙「5.16」軍事政變。

結局:有期徒刑3年,未執行。

韓國第三任總統 朴正熙

事件:中央情報部部長金載圭在「釜馬事態」上工作失誤。

結局:遭金載圭暗殺。

韓國第四任總統 崔圭夏

事件:釀「5.18」光州事件。

結局:被迫下台,任期僅8個月。

韓國第五任總統 全斗煥

事件:軍事叛亂、內亂罪和貪污受賄罪。

結局:特赦並獲釋。

韓國第六任總統 盧泰愚

事件:參與軍事叛亂和內亂罪、謀殺上司未遂罪及受賄罪。

結局:判有期徒刑22年6個月。上訴後,減刑期為監禁17年。

韓國第七任總統 金泳三

事件:其子金賢哲收賄、逃漏稅。

結局:遭判兩年有期徒刑。

韓國第八任總統 金大中

事件:兩子及多名親戚涉嫌腐敗收賄。

結局:長子因收賄被捕。

韓國第九任總統 盧武鉉

事件:家人收賄。

結局:跳崖輕生。

韓國第十任總統 李明博

事件:檢方指稱李明博涉嫌12項罪名,其中包括收受賄賂、非法挪用資金、逃稅、濫用職權、非法藏匿文件以及違反選舉法等。

韓國第十一任總統 朴槿惠

事件:濫權、脅迫、貪腐、泄密等罪名提起公訴。

結局:求處30年有期徒刑,並追繳1185億韓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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