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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都是耍流氓

新娘阿花

 新娘阿花

金玟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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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涯看到一個求助帖,姑娘糾結於大8歲的公務員和小1歲的碼農該選哪個作為結婚對象。「最近相親太累,想閉著眼選一個,前者顏值中上,有房車,但家裡人覺得太老了。後者有房無車,丑,家裡人覺得帶不出去。本人大齡剩女矮丑胖,覺得兩個都能湊合,怎麼選?」其中有個高贊評論是:「都不喜歡,為啥要結婚?」一網友回復:「因為不是每個人都能嫁給愛情。」

不是每個人都能嫁給愛情,再現實一點,該是「不是每個人都能遇到愛情」。不知道什麼時候,愛情成了不被相信的東西。25歲或者更早,伴隨著從校園到社會,從天真到世故的過程,涉世未深就被謀生、結婚、生子這些世俗條框給砸暈了。

多少,我們有「不得不」的成分,在家長和老師的圍攻下,讀書時禁止早戀,畢了業卻被要求很快成家,好像對象都是天上掉下來的。於是也一邊掙扎一邊免疫,一邊呼籲真愛一邊把對方小心打量,放在天平上小心計算著斤兩。

曾經,我們情竇初開,想要長大想要遠方想要渴望已久的玩具和衣裳;現在我們得到了曾經想要的一切,愛情卻要靠運氣。人越來越孤獨,越來越世俗,我們鄙視一些成人規則的同時也在遵循著,無論男女,我們都被迫穿戴一身盔甲,行走在城市的鋼鐵森林彷彿刀槍不入。關於愛情,悲觀或洒脫的言論越來越多。

比如,當你將結婚生子這兩項從人生規劃中刪除以後,你會發現年齡從此對你沒有任何威脅;比如,年輕的時候奮不顧身愛一個人,力氣用完了,現在成了愛無能患者,可能注孤生吧;比如,都這個年紀了還跟我倆談愛情,能不能成熟點?

我想說,不管多成熟,其實愛並不爛俗,還有那麼多人追逐。內心的強大固然可貴,但是,當習慣了一個人,活成百無禁忌的模樣,可能我們會忘了有人立黃昏的溫存,忘了人是群居動物,你我都不能免俗。

在網易雲音樂里看到的一句評論:「你對我的教訓太慘痛了,從此我失去對男人的信心,更否決了愛情的存在,和你分手後近十年間,雖不乏有人追求,我竟一概拒絕。以你我從小相愛,又在同一個環境中長大,你尚見異思遷,中途變心,偶然認識的人,何能可靠……」明顯是一段感情摧毀了全部信心。

把心封鎖不再去愛,或者面對一個喜歡的人,再也沒有年少時熾烈告白的勇氣,只是止步於撩,甚至連一句「我喜歡你」都吝於說出口。多年前非主流信紙折成的小心翼翼的情書不再有了,你一定也暗自懷念那些乾淨純粹的心跳和悸動。

而主流意義上的成熟多包含將就和妥協的成分,在爸媽口中「應該結婚」的年紀,找一個大家眼中「合適」的人,披上潔白的紗嫁了,皆大歡喜。就像《致青春》里的阮莞,鄭微問她:「你愛他嗎?」她回答:「才見了6次面,能有多愛?我和他都是為了找結婚對象,我相信他會是個好丈夫、好爸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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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歲的我,不能自我到去期望每個人都抱著純粹的感情觀,畢竟感情只是生活的一部分,但就像塗磊說的,人啊,活著都需要那麼些真情實感。

有個和我同年的發小叫阿花,在這個青黃不接的年紀,逢年過節都是相親局的高峰期,條件擺在桌面上,待價而沽走馬觀花。阿花不想以相親的形式把自己嫁出去,頗有些金牛姑娘的執拗,又不想面對父母緊皺的眉頭,也就去了。

對於雙商極高的阿花,走個過場的相親並不難,用一樣落落大方的說辭應對敷衍即可。反感的是有的相親局對方家長也齊齊到場,挨個上下打量她然後竊竊私語,詢問她的工作收入,還勸她回家,說北漂真是自討苦吃。夏蟲不可語冰的感覺,阿花告訴我,那一刻她感到自己就像案板的豬肉,從未有過的窘迫。

慶幸的是,一周十幾次相親下來,還算有收穫,她和一個叫灰灰的男孩相談甚歡,對方是個家教良好的男孩,公務員家庭背景,喜歡文學和健身,略顯木訥的表達裡帶幾分呆萌,和阿花見識的其他相親對象都不一樣,於是阿花並不排斥,決定以朋友的姿態相處看看。

春節結束,我和阿花回了北京,一個月後,男孩提出訂婚,甚至結婚。阿花當然拒絕,對於她來說,感情是要循序漸進的,相處十幾天,憑什麼就敢談婚論嫁?可沒想到的是,男孩轉眼提出分手,他說,他到了成家的年紀,也不想讓父母失望,家人已經為他安排其他相親對象了。

灰灰的感情觀,我們不必臧否,我們甚至有理由相信,以他的家庭背景和個人品性,他會蔭妻庇子,會和愛人相敬如賓,這樣的情形並不少見。就這樣,阿花又回到了一個人的生活,在公司寫寫電商文案,下班後約閨蜜看看電影吃吃飯,聖誕節的時候,也會去三里屯一人飲酒醉。

每天擠地鐵,為每次三個月的房租發愁,也會想戀愛,但又不想為了戀愛而戀愛。身邊的閨蜜陸續嫁了,有相親,也有從畢業證到結婚證的。我曾經寫過一篇《我不是單身,我只是在等人》,阿花讀著讀著就笑了,說那就是她。

由於一南一北,我和阿花在北京並不常見面,上次見到她的時候,她告訴我她戀愛了,是一次聚會中朋友的朋友,狼人殺玩得嗨皮,一拍即合,沒有刻意,也沒有原因,喜歡就是喜歡了。

他們一起去看開心麻花,去live house聽民謠,一起玩鬧也一起努力。阿花的樣子像個得到了糖果的小孩子,一個女人是否幸福在臉上是藏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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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來越多的朋友感慨,對於25的我們,進入社會的我們,一無所有的我們,疲於奔命的我們,愛情是奢侈品。但不可否認,還是有一些人,他們在一種「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情緒里尋找愛,期待愛,不放棄愛。

去年春節前,戀愛四年的琳和男友結成眷屬,結婚典禮上,親友悉數到場,在座的不少朋友都是看著他們走過來的,當說出那句「我願意」,琳泣不成聲,那一天,她配上自己穿婚紗的九宮格發了條朋友圈:「這一天,我把自己嫁給了愛情。」

我想,這是所有女生嚮往的模樣。在多年相濡以沫的時光里,他們彼此陪伴磨合,早已視彼此為婚禮是儀式也是形式,因為相信,於是她得到了她的美滿。

我終究不喜歡看似大徹大悟的消極言論,比如網上瘋傳的:一見鍾情,明明是見色起意;日久生情,不過是權衡利弊;連白頭到老,都只是習慣使然。25歲,乃至30歲,40歲,我們終究有幸福的機會,年紀輕輕,不要學那些老油條看破紅塵,要學那些小可愛顛覆紅塵才對啊。

因為幸福也有磁場,你相信愛情,我不能保證真愛就會砸過來,但一定能不卑不亢利落乾脆的規避掉將就的婚姻,或是自怨自艾的單身,因為愛笑的女孩運氣總不會太差。相反如果你篤定了不再相信,那真愛一定不會找上門來,求仁得仁,萬年不變。

父輩說,所有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都是耍流氓,大概那個年代大抵是媒妁之言,婚姻大多懵懂,親情多於愛情,奔著結婚去是負責,是擔當。

但拿到今天恰恰相反,多少婚姻僅僅是是房車鑽石撐起來的場面,像一個供人品評的秀場,而最為重要的愛情格外蒼白,嫁給愛情反而被批評「傻」「幼稚」「不孝」「缺心眼」。但那又怎樣?你嫁給愛情的樣子真的酷極了,畢竟日子是過給自己的不是么?

文 / 林佳期

插畫 / kyutae lee

背景音樂 / 金玟岐

微博 / @遇見林佳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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