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卑與超越——第一季
我是分隔線
讀一本書,就好像是與一個人進行親密的交流,其中得到的遠遠不只是書中所說。 ——三有君
今天開始,我們一起來讀書吧,《自卑與超越》,為什麼是這本書呢?
因為我從小被別人評價為「性格孤僻、古怪、倔強、不懂人情世故、說話太直接、自戀」等等,其實我知道這是因為內心有些自卑吧,就是想知道「自卑」到底是怎麼回事,所以就讀一讀這本書,或許能夠找到答案,或許依然迷茫。
我們生活在與他人的聯繫之中,假如我們因自卑而將自己孤立,我們必將自取滅亡,我們必須超越自卑。
(是啊,當別人想起我們的時候,總是會說他是誰誰的兒子,他曾經是我們班裡的第一名,他現在是部門經理,他有一輛寶馬等等,我們是活在一個相互聯繫的世界中,我們並不是自己定義自己。)
阿德勒認為:由身體缺陷或其他原因所引起的自卑,有可能摧毀一個人,使人自甘墮落或發生精神病,但另一方面,也有可能使人發憤圖強,力求振作,以補償自己的弱點。
(選擇什麼樣的路,由己不由他;面對貧窮,有人選擇奮發圖強,有人選擇自怨自艾;面對不公平,有人選擇改變自己,讓自己強大,有人選擇「世界本如此」,平平淡淡才是真。)
自卑並不是變態的象徵,而是個人在追求優越地位時的一種正常的發展過程。
(自卑是必然的,你不可能是神,你並不能完全掌握自己的一切。)
每個人都不得不面對三條重要的事實,人的現實生活均受這三條事實的制約,我們所面臨的問題也都是這些事實所造成的,對這些問題的回答能夠體現我們對生活意義的個人理解。一、我們人類居住在地球這個貧瘠星球的表面上,我們沒有辦法脫離地球的表面去討生活。換句話說,我們無處可逃。二、我們自己並不是人類種族的唯一成員,我們四周還有其他人,只要我們活著,就必然要和他們發生聯繫。三、人類有兩種性別,個體和人類集體生命的存續都必須依賴於這一事實。這三個事實帶來三個問題:如何謀求一種職業,如何與他人合作以及如何調整我們自身,也就是職業、社會和性的三個問題,同樣也是世界觀、價值管以及人生觀。
(是的,這就是事實,我們無法改變;面對這樣三個事實,我們只能選擇接受;生存,如何生存,以及如何生存的有價值是我們每一個人不可迴避的現實問題。有的人生活就是活著,就是乞討般活著,毫無價值可言;有的人生存就是自力更生,就是在與他人合作共贏,就是通過自己的勞動實現親人、朋友乃至對社會的價值。)
我們每一個人的感受是我們自己對現實的理解。
(現實就是現實,它就在那裡。我們每一個人對現實的理解總是加入了自己的感受或者說是判斷、思考,至於現實的本來面目,其實沒有幾個人真正的關心。比如:對於愛情,很多人認為有錢還買不來愛情嗎?這也只是對於愛情的一種理解而已。至於愛情的本質,誰關心呢?對於金錢,很多人認為有錢能使鬼推磨,這也是對於金錢的一種理解而已。至於金錢的本質,誰關心呢?)
在一般情況下,人類通過自己的行為來詮釋生活的意義,幾乎每個人都只把這個問題和它的答案通過自己的行為表現除了。
(聽其言,觀其行,即可。對於任何一個人,我們只需要聽其言,觀其行就可以了,就已經包含了他的所有選擇。比如:一個人嘴上說我不好色,看見美女時,身體卻很誠實,眼睛離不開她的胸部、腿部等;一個人嘴上說我很忠誠,卻一年換三四份工作。)
所有錯誤的「生活意義」的共同特徵,是因為他們缺乏歸屬感和社會興趣,他們面對職業、社會與性等問題時,都不相信可以通過合作的方法來加以解決。
我們每一個人的重要意義依賴於我們對於別人的生活所做的貢獻而定的,而不是我們自己認為的意義。真正的「生活意義」標準是:他們都是共同的意義,他們是別人能夠分享的意義,也是能被別人認為有效的意義。生活的意義在於對別人發生興趣以及互助合作。
(我們之所以會感覺到生活有意義,是因為我們給他人帶來了價值、帶來了幸福、帶來了開心,比如親情、愛情、兄弟之情等;如果感覺不到生活有意義,那隻能是因為我們固步自封罷了。)
經驗在被接受之前,即已被預先做了解釋,而這種解釋又是依照最先賦予生活的意義進行的。即使這種意義錯的一塌糊塗,即使這種處理問題和事物的方式不斷帶來不幸和痛苦,他們也不會輕易的被放棄。比如童年的糟糕生活環境,可能讓他認為這個世界就是如此不公平,別人總是比自己強,我為什麼要善待這個世界;又或者,另一種想法,既然環境如此,我必須去改變他,我必須小心謹慎。自然的,形成的性格或者有暴力傾向、仇視,又或者自強自立、謹小慎微。經驗一旦形成,我們總會用自己的經驗去解釋自己的行為。
(如果一哭二鬧三上吊能夠讓一個男人愛她愛的死去活來,哪個女人會採用不斷的付出、不斷的愛去獲得愛情呢?)
當我們以某種特殊經驗來作為自己未來生活的基礎時,很可能犯了某種錯誤。意義不是由環境決定的,而我們則以我們賦予環境的意義決定了我們自己。
從生命第一天開始,至其結束為止,肉體和心靈像是不可分割的整體的兩部分,彼此互助合作,他們都是生命的組成部分。身體受到情緒影響的例子,比如微表情、緊張、演講恐懼症等;情緒受到身體影響的例子,比如對於自身肥胖的沮喪。
(比如:相由心生,一個人的面相好不好,往往是其內心的體現,這也有一定的道理。比如猥瑣的人,總是看起來賊眉鼠眼;比如剛毅的人,總是看起來就剛正不阿,正氣凜然;比如世故的人,總是起來就老神在在的。)
你當然有思慮,否則你就不會有動作。
(謀定而後動,想要實現目標,必然是先有一個目標。)
一個人的舉動是永遠受制於意義的。
(我們每一個人都偏向於對自己所做的事情找到意義,又或者是理由;如果找不到,一般也是不會去做。)
我們的結論:生活方式和與其對應的情緒傾向,會不停的對身體發展施加影響。
凱撒大帝說:我願四周都圍繞著肥胖的人,有圓溜溜肩膀的人,能通宵睡眠的人;卡修士有枯瘦而飢餓的外形,他的計謀太多,這樣的人很危險。
失敗並不可恥,可恥的是你從未努力去改變。
每一個人的生活方式就已經自然而然的反映了他對生活的解釋或者是他所認為的意義。每一個人行為背後,都是有其目的的,而且是有其生活經驗所搭配的。所有的神經病患者都會避開生活中不能使他們感到自己是征服者的部分。感情是依據他獲取其目標所必要的方向和程度而成長和發展的。憤怒是控制一個人或者一種情景的工具之一。
生活的意義在於對於團體貢獻的力量、在於對別人發生興趣以及互助合作、在於奉獻。
什麼是意義:能夠與人分享、能夠獲得認同、能夠解決問題。
一個人的重要性體現在對他人的生活所作出的貢獻。
意義只有在與他人的交往中才有存在的可能。人必須面對三個事實,活在地球上、與他人發生聯繫、面對兩個性別;相對應的,分別是職業、社會以及性。我們生活在與他人的聯繫之中,假如我們因自卑而將自己孤立,我們必將自取滅亡。我們必須超越自卑。
在生命最初的四五年間,兒童會統一其心靈奮鬥的方向,而在心靈和肉體之間建立起最基本的關係。他會採用一種固定的生活樣式,及與之對應的情緒和行為習慣。
你的所作所為都必然反映了你的所思所想,你無處可逃,你沒有秘密。
個體心理學的重大發現之一——「自卑情結」——已被許多學派的心理學家採用,並且按照他們自己的方式付諸實用。但如果只告訴病人他蒙受著自卑情結之害是沒有什麼用的。(就比如告訴一個有頭疼病的人,你說「你有頭疼病」)
當一個人面對一個他無法應付的問題時,他表示他絕對無法解決這個問題,此時出現的情緒便是自卑情緒。自卑感,面對現實的無力改變。而面對現實的無力改變,我們有時候會產生另外一種辦法來解決這樣的矛盾,實現自身一種補償或者平衡,那就是「優越感」,比如已經放棄通過勤奮改變窮苦的乞丐,他當乞丐反而成為一種優越感。
最完美的唯一的解決方法是改進環境,來讓我們擺脫這種感覺。
每個人都有不同成都的自卑感,因為我們都發現我們自己的地位是我們希望加以改進的。自卑感是與生俱來的弱勢地位決定的,是一個人從小到大的生理過程帶來的,是一個人逐漸認識社會時發現自身的差距帶來的。
不管他用什麼什麼方法,他的目標卻是一樣的——獲取優越感,而不是努力改進其情境。發現眼淚是駕馭別人最佳武器的孩子,會變成愛哭的娃娃,而愛哭的娃娃又很容易變成患有憂鬱症的成人。
自卑感本身並不是變態的,它們是人類地位之所以增進的原因。我們每一個人都會有不同程度的自卑,那是因為我們每一個人都不可能完全解決那三大事實,也就是說我們永遠會面臨新問題,我們永遠不可能達到生命的最高目標,總有不完美,所以自卑是不可避免的。
對優越感的追求是極具彈性的,事實上,一個人愈健康,愈接近正常,當他的努力在某一特殊方向受到阻撓時,他愈能另外找尋新的門路。只有神經病患者才會認為他的目標的具體表現是「我必須如此,否則我便無路可走了」。
(正常人與不正常的人最大的區別是,正常人在遇到問題想到的是解決它,千方百計的解決它,想各種各樣的辦法去解決它,如果解決不了,那就繞過他;而不正常的人總是一條道走到黑,不懂得變通。)
假如我們能夠了解他的目標是在避免麻煩,那麼他的愚蠢實在是非常明智之舉。由於他的愚蠢,別人對他的要求也比較少,如果他犯了錯誤,他也不會因此受到責備。從他的目標看來,他不是愚笨,他是在裝傻。
(會哭的孩子有奶吃,何嘗不是一種正確的選擇,在孩子的生活樣式之中,又不費什麼勁,人們總是用最優的途徑達到自己的目的。)
比如:林黛玉,較弱多病又何嘗不是一種獲取優越感,獲得他人關注,在人群中能夠獲得更高的地位的方法;既然能夠用最佳的方法達到讓所有人尊重、愛慕的目標,為什麼不用呢。
還有許多獲取優越感的方式,比如到處惹是生非、比如偷竊、比如犯罪等等,這些不良行為的背後,往往都是報復的心理,或者是求關注的心理。
每件人類的行為之後,都隱藏有對優越感的追求,它是所有對我們的文化有所貢獻的源泉。
人類對價值和成功的所有判斷,最後總是以合作為基礎的,這是作為人類最偉大的共同之處。他們對行為、理想、目標、行動和性格特徵的各種要求,都是他們應該有助於人類的合作。
合作是每一個人生存下去的基礎,也是自我價值實現的基礎,更是一個人幸福最基本的來源。
在所有的心靈現象中,最能顯露其中秘密的,是個人的記憶。記憶絕不是偶然的,人們只會記憶哪些他覺得對他的處境極具重要性的事件。
個人企圖達到優越地位的努力,是整個人格的關鍵,所以我們在個人心靈生活中的每一點都能看到它的影像。
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用自己已有的生活經驗來應付未來,可問題是過去的生活經驗不一定適用於未來的生活,這就會產生偏差,而這種偏差往往讓我們在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時產生焦慮、迷茫、不知所措。
記憶絕不會和生活的樣式背道而馳。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人在童年遭受飢餓,長大以後往往會很節儉的原因,又或者鋪張浪費,其實也是對「飢餓」的另一種反饋,其生活樣式的本質上來看,是由其對過去生活的記憶決定的。
這也說明了,表象不同時,很可能人格是一致的。
(在西班牙稱霸一方的黑手黨老大孔特,還要身披粗布白衣,跑去教堂參加一年一度的「贖罪大會」,用鞭子抽打自己的身體,虔誠的不得了……(然而沒過多久,他又在教堂里當著聖母的面殺人),這其中人格的一致性可以說是「執著」,正是因為執著,所以不管是行惡還是懺悔,都能「下狠手」。)
我們所有人都是自卑的,這是因為我們所有人都會面對成長、面對挑釁、面對困難、面對不平等、面對欺負,面對生命過程中的弱勢地位,而且這種弱勢地位是伴隨一生的,因為在任何一個生命階段,我們不可能總是最強的、最完美的。與此相應的是,我們所有人都是在不斷的去應對這種弱勢地位,有的人選擇努力、勤奮、拼搏、合作,去改變這種處境,而有的是選擇通過哭泣、犯罪、裝病、調皮等等其他手段來獲取關注;前者是有助於改變這種弱勢地位的,而後者只是在逃避而已,並未觸及問題的根源,最終的結果只能是發現自己的所有行為對於其他任何人來說是沒有意義的,對於社會來說更是一個笑話——這個世界從來不相信眼淚,這就是現實。同時,我們所有的行為都暗含著我們的想法、我們的目標、以及我們的經驗、判斷,我們所有的行為都是理性的——我們所認為的理性的,不管是我們的愛之深、恨之切,其本質是一樣的,那就是我們的感情需要,我們是需要別人的在乎的,我們是需要被愛的。
不改變認知,不懂得合作,不知道「生活的意義」,我們永遠只能是緣木求魚、自欺欺人罷了,最終只能是一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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