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的本質是什麼
在一個教育受到高度重視的時代,教師職業的重要性是不言自明的。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關於教師問題的研究日趨豐富,學者們有意識地建構起理論體系,並經歷了從內容、視角單一走向多學科、多層面的研究歷程,涉及哲學、社會學、心理學、教育學等諸多方面的思考。但以往這些研究大多局限於經驗判斷、應然規範以及技術取向的範疇,從哲學層面特別是從本體論角度出發,對於教師本質問題的研究並不多見。最近讀郭芳博士的新作《教師哲學思想研究》(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該著作試圖以哲學本體論為視角,遵循歷史與邏輯相統一的原則,以美國瑪克辛·格林(Maxine Greene)、奈爾·諾丁斯(Nel Noddings)與帕克·帕爾默(Parker Palmer)三位教育哲學家關於教師的思想為對象,追問教師的本質這一教師本體論中最核心的問題,是一部具有開拓意義的著作。
美國著名學者蒯因(Willard Van Orman Quine)曾通過區分「何物存在」與「說何物存在」,使傳統意義上的本體論問題轉變為語言學意義上的本體論承諾問題。他將一切存在相對化和主觀化,消解了傳統形而上學追求終極存在的可能性,本體論問題成為概念結構的問題。郭芳博士以蒯因的本體論承諾思想作為研究預設的理論基礎,指出在20世紀下半葉的美國三位教育哲學家關於教師的討論中都有各自的一個本體論預設,即其教師哲學思想的邏輯原點,不同的本體論預設自然導致其概念結構的差異。格林討論教師的邏輯起點是實踐,她認為教師是一種實踐本體存在,也就是說,教師應在全面覺醒的意識基礎之上,通過不斷超越既定狀態的行動,通過改變知覺世界的方式,從而獲得現實性。諾丁斯關懷倫理中的教師是一種關係性本體存在,也就是說教師應該在接受性意識基礎之上,與每一名學生發生獨特的相遇,從而獲得學生的回應與承認。對於帕爾默來說,精神性的「真我」是他討論教師的邏輯起點,也就是說教師是一種精神性本體存在。這意味著教師應在自身認同與完整性為特徵的意識基礎之上,通過克服分離,形成聯繫,追求實現「真我」的存在,這種「真我」是以精神性為內在邏輯聯結的內在真理與外部表現相統一的整體。
作者遵循歷史與邏輯相統一的原則,嘗試尋找這三種不同取向的教師本體論之間歷史與邏輯的關聯,並努力呈現20世紀下半葉美國教師本體存在思想發展的圖譜。20世紀60年代以格林教師實踐本體存在思想為代表,80年代以諾丁斯教師關係本體存在為代表,90年代則以帕爾默教師精神本體存在為代表。三者概念發展本身具有內在邏輯關聯,從實踐本體存在,到關係本體存在,再到精神本體存在,體現了人們對教師從外向內逐步加深認識的邏輯線索。這個邏輯線索也體現了現代哲學發展尋求人生存意義與價值的基本傾向。
從整體上來說,以三位美國教育哲學家為代表的不同取向的教師本體論關於教師本質的討論是一個內涵逐步豐富的過程,使人們對作為人的教師本質的認識逐步趨於完整。然而,三位美國教育哲學家都囿於其時代而強調教師本質的某一個方面,而忽視了教師本質的其他方面。實質上,作為人的教師,其本質應是實踐、關係與精神三者的結合,三個維度互相補充、彼此依賴、不可分割。該著作把教師的本質歸結為一種實踐、關係與精神三者結合的本體存在,可謂教師哲學上的一個理論突破,為我國比較教師教育研究作出了一份難得的貢獻。
(作者系北京師範大學國際與比較教育研究院院長)
《中國教育報》2018年03月26日第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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