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觀震碎!前男友找現男友索要「女友轉讓費」:9萬元並不算多
三觀震碎!前男友找現男友索要「女友轉讓費」:9萬元並不算多。
25歲的小紅(化名)和28歲的陳峰(化名)分手後,在一次朋友聚會中,認識了閻高(化名)。37歲的閻高,雖然年齡有點大,但小紅在他身上找到了自己想要的成熟男人的穩重和體貼,主動追求。一個月前,兩人同居了。
3月21日晚,陳峰找到小紅租住的地方,張口就要9萬元的「女友轉讓費」,「給錢了,以後井水不犯河水。」閻高自然不肯給:「你有什麼資格來收錢?」小紅更生氣:「我是人,又不是你的什麼東西,你憑什麼把我『轉讓』」?
陳峰擺出了一副無賴嘴臉:不給沒關係,我就在這裡住下不走了。閻高氣得要揍他,看兩個男人要打起來了,小紅報了警。
陳峰看到民警,還說:「我和小紅同居了三年,這三年里,吃的用的,基本都是我的錢。如今小紅拋下我跟了別人,討要9萬元並不算多。」
小紅說,分手是她提的,前任樣子斯文,但講話粗魯,思想幼稚。
1.分手多久有男朋友關你們什麼事,只要不是談戀愛時候劈腿就不是妹子的錯。分手的原因是日積月累不是一時興起,怎麼,分個手還得給前男友守孝三年?
2.轉讓個鬼啊,你有啥權利轉讓?
3.分手一個月有新男友。 同居3年, 信息量還是挺足的。
4.真有這種男人嗎?如果有?支持一巴掌呼死。
5.這還好吧!見過比這樣的更渣的,我只希望可以找到一個可以真正對我好的人!
6.一個月,一個以為在鬧彆扭,一個已與他人同居!誰更渣?氣不過而已只不過有點幼稚!
7.這種人才還是蠻少見的。
8.啪一次多少錢算一算,睡一晚多少錢算一算。你上她一次300,3天一次,一年122次3年366次,一共109800元,還你9萬,剩下的分我一半。
9.確實思維幼稚..人家又不是財物,什麼轉讓權,聽起來就來氣...
10.既然如此,是怎麼在一起三年的呢?
※9種單身狗住的房間,你最想要住哪間?
※男朋友說以後結婚住我家,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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