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70歲老母取1萬美金,要回山西證明「我媽是我媽」,銀行:總行說了算
文史
03-27
燕先生的母親幾年前再中國農業銀行存入了4萬元美金,卡一直保管在燕先生這裡。現在燕先生有事要出國一趟,想要從卡里支取1萬美金,由於母親回山西老家了,他只有自己來銀行取錢。燕先生事先給銀行客服打過電話,電話里客服告訴他,帶兩個人身份證和銀行卡,1萬美元以下直接就可以取了。
可是來到櫃檯,銀行工作人員告訴燕先生,必須要持有他母親的委託書,直系親屬證明和母子關係證明才行。燕先生覺得犯難了,現在政府都不要求證明「我媽是我媽」了,為什麼銀行還有這樣的規定呢?銀行表示這是總行的最新規定,必須遵守。
打電話給客服,客服改口和銀行櫃檯工作人員的口氣一樣。燕先生說自己母親70多歲了,身體不好才會老家養病,如果回老家山西開證明時間上來不及,而且實在太麻煩了。
銀行工作人員核實情況後表示,這時總行的規矩,誰也不能改變。但是如果燕先生母親辦證明實在有困難的話,他們可以協助燕先生母子辦理證明,可以提供上門服務或者聯繫當地派出所。但是至於是否還需要去回當地派出所,銀行說只有當地派出所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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