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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著名文身,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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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和尚魯智深幾乎無人不知,但他的外號怎麼來的?不是因為他跟萬里獨行田伯光一樣貪花好色,而是因為他背後的一身花綉刺青。《水滸傳》十七回,他自己向青面獸楊志解釋:「人見洒家背上有花綉,都叫俺做花和尚魯智深。」宋朝時,刺青就叫花綉。

刺青也就是文身,具有悠久的歷史和傳統。原始人群崇拜圖騰,發展出了把圖騰式樣用刀或其他銳器在身上刻圖案再加顏料予以長期保存的技術。因為刀刻在皮膚上畢竟會痛,所以或許式樣還是簡明扼要較好。這也可能就是你能在原始人那裡發現老虎豹子文身、卻不曾發現向日葵款式的原因。

到了春秋戰國時,文身早已進入了主流典籍。《墨子》里記載越王勾踐「剪髮文身」、《莊子》里說「越人斷髮文身」,可見在兩千五百年前的杭州,上至君王下至平民,文身都是當地人的標配。在所有人都文身的地方,一個沒有文身的人全身隨時都散發著三個字的光芒:外地人。

但地方風俗畢竟是地方風俗。在文明的核心地帶中原,是把文身作為不開化蠻夷民族的特色來看待的。還因為刀劃在皮膚上會痛、加墨水後的痕迹會長久不褪,文身又因此成了一種刑罰:黥刑。

黥刑從甲骨文那陣投入使用、到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才被正式而徹底地廢除,前後延續時間長達數千年,是存在時間最長的一種肉刑,比什麼斬首和絞刑的資歷都要資深得多。刀割皮膚會痛,刺上字之後想抹抹不去想洗洗不掉,除了肉體上的短時折磨之外,還有精神上的長期摧殘功效,堪稱性價比超高的刑罰。

自從黥刑誕生之後,對待文身的態度就正式分裂為兩派:如果你愛他,就給他文身,因為文身是藝術、是美麗、是個性的象徵;如果你恨他,也給他文身,因為文身是下等、是暴力、是罪犯的標識。

兩派相愛相殺,針鋒相對的態度一直持續至今。歷朝歷代,對待文身的態度都可能大相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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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西周到北宋初年,文身一般只有唯一一種表現形式,也就是黥刑。周初刑法規定「墨罪五百」,就是說你犯了五百條法規中的任何一條,都足以享受黥刑的待遇。黥刑幾乎都是黥在臉上,讓人一見即知這個人作姦犯科。秦始皇焚書坑儒那陣規定,如果一個月之內不把禁書燒掉,一旦發現就「黥為城旦」,臉上刺上字發配去當修城牆的苦役。

時代還是在進步的,雖然刺字的本質不變,但南北朝那陣大約已用針刺取代了刀割。而且到了唐代,文身作為美容裝飾的風潮也在慢慢抬頭。只是據當時人記錄,文身的一般都是不良少年。例如晚唐段成式的《酉陽雜俎》里就記載,當時長安市內有一夥惡少,渾身文身,民憤昭著。長安京兆尹(西安市長)薛元賞派卧底潛入內部搜集證據,然後將三十多人全部亂棍打死、暴屍街頭。然後還有一個不信邪的張幹非要當杠精,頂風作案在自己的雙臂上刺了一幅對聯「生不怕京兆尹 死不畏閻羅王」。薛元賞查清他沒有後台之後,照樣抓過來一陣亂棍打死,證明了這幅對聯實在不靠譜。於是,凡是有文身的都想辦法去掉,就算用火烤也要去掉。

但也大約就是從這時開始,文身逐漸成了道上混的標識,越來越多的江湖兒女們引以為傲。但皇室對此是很輕視的,宋代皇室曾有明確規定:趙姓皇室親屬不許文身,否則等著家法伺候。文身的不是黑社會,就是下賤之人。例如五代時後周太祖郭威,年輕時地位低賤,脖子上被刺了一隻飛雀,從此得名「郭雀兒」;北宋名將、讓西夏不敢越界的狄青,年輕時也被刺字,功成名就之後也還是留在臉上。

然而到宋徽宗之後,對文身的欣賞開始風行起來。雖然林沖在被發配滄州時臉上刺字、武松要做頭陀才能讓頭髮垂下來遮住臉上的罪犯標誌,但只要文身不在尷尬的臉上,通常都會受到大眾的追捧。九紋龍史進或者花和尚魯智深,都是因為一身花綉文身而揚名;即便水泊里打魚為生的漁民阮小五,胸口也「刺著青鬱郁一個豹子」,雖然按照常理他應該紋一隻鱷魚更配。

然而說到文身,《水滸》里的第一強人還是浪子燕青。他皮膚本來白皙,文上一身花綉之後,「卻似玉亭柱上鋪著軟翠。」名妓李師師閱人無數,但一見燕青就要求他脫衣看文身,「燕青只的脫膊下來,李師師看了,十分大喜,把尖尖玉手,便摸他身上。」燕青後來去參加相撲擂台賽,主持擂台賽的地方官,也是一見他的文身便「心中大喜」。可見這樣的藝術品,無論男女官民都愛。

雖然此時文身仍然與江湖黑社會掛鉤,但因為上層的寬容,底層對文身的追捧有增無減。到南宋,臨安的市民已組織成立了專門的刺青愛好者俱樂部——錦體社。每逢重大節日慶典,俱樂部成員會遊街展示文身,引來一片喝彩。

但也有並非為了裝飾目的的文身。最知名的例子,莫過於岳母刺字。為勉勵兒子抗金報國,岳飛的媽媽親手在他背上刺下「精忠報國」四個大字,以為激勵。後來岳飛落入秦檜之手受刑時,衣服一脫四個大字一露,也還是起到了相當的震懾作用。

宋元時對文身尚屬寬容,但明太祖朱元璋就相當不待見,他統一天下後下令:凡文身者一律判處流放充軍。文身愛好者們不得不轉入地下,也仍然與黑社會密不可分。清朝人的筆記《清異錄》里就說,唐朝末年以來,以身上刺青相互攀比的大多是無賴男子。

3

文身一旦文上去就洗不幹凈,但更難洗乾淨的,就是與江湖砍殺、幫派毆鬥和黑社會的糾纏。

港片里對文身的描述比比皆是。《唐伯虎點秋香》里,感覺自己地位被威脅的師爺一言不合就脫衣拔刀,「左青龍右白虎,老牛在腰間龍頭在胸口,人擋殺人佛擋殺佛」;《大話西遊》一開場,美艷的春三十娘露出肩頭一截桃花,把一群淫笑著的山賊嚇破了膽;《古惑仔》里鄭伊健紋了一條過肩龍,海報在大街小巷處處可見;《甜蜜蜜》里的豹哥曾志偉,也是因為身上龍紋之中的一隻米老鼠而令人印象深刻的。

然而仔細一想,這些角色不是強盜就是土匪、不是老大就是混混,確實都是不怎麼上檯面的人。文身作為黑社會的標配,在時間上從古代到現代、在空間上從中國到外國,早就實現了全球化。在拉美黑幫,文身像中國的平頭、橫肉、金鏈子一樣,是身份一目了然的標識;在俄羅斯,有地位的黑幫進監獄後,才有在肩膀上文肩章的光榮資格。

雖然黑幫文身,但文身的卻不一定就是黑幫。從亞洲到非洲,文身都是多個民族的傳統,例如紐西蘭的毛利人,臉上的文身就是民族文化的體現。而體育明星們,也多以紋身作為自己個性化的表現。從泰森到艾弗森、從貝克漢姆到梅西,主流和非主流的運動巨星都文身。

在崇尚個性的當代,文身早就已經是一種文化和身體藝術,大眾對文身的追捧,與搖滾巨星、體育明星、娛樂名人的帶動有直接聯繫。雖然在政經上層,文身依然不受待見。《教父》里真正的黑幫大佬,反而像正正經經的生意人;而要是威廉王子凱特王妃像王菲謝霆鋒那樣紋個情侶裝在身上,英國王室可能會剁了他們。

如今據說足協的紋身禁令已經下發到俱樂部了,要求中國本土球員不得露出文身,否則結果你懂的。如果岳飛在今天要踢球,幸好四個字是文在背上被球衣號碼擋住。雖然其實人人都知道紋不紋身和球技完全不掛鉤,但中國球員吃虧就吃虧在底氣不足,沒資格說「雖然我抽煙、酗酒、打架、賭球、泡妞、文身……但我是好球員」這樣的話。換一個角度想,要是哪個中國球員有梅西或貝克漢姆五成功力,就算全身紋成密集恐懼症標本,估計足協也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說到底,文身本身並沒有對錯美惡,一切價值判斷都來自於人自己的定義和需要。只有在猩猩的眼裡,刺青的猩猩才與眾不同,才會引起無數的支持、反對、追捧、打壓、喜悅、憤怒、崇拜、非議、待見和不待見。

而在人的眼裡,文身不文身,都是猩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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