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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策56:順民心

2700年前宰相管仲寫給帝王們治國理政的一部書

它是一位宰相對帝王的私密傳授

有作為的政治家都悄悄讀它

順民心

《管子·牧民》「四順」講:「政之所興,在順民心;政之所廢,在逆民心。民惡憂勞,我佚樂之;民惡貧賤,我富貴之;民惡危墜,我存安之;民惡滅絕,我生育之。能佚樂之,則民為之憂勞;能富貴之,則民為之貧賤;能存安之,則民為之危墜;能生育之,則民為之滅絕。故刑罰不足以畏其意,殺戮不足以服其心。故刑罰繁而意不恐,則令不行矣;殺戮眾而心不服,則上位危矣。故從其四欲,則遠者自親;行其四惡,則近者叛之。故知予之為取者,政之寶也」。

政令能夠推行,在於順應民心;政令所以廢弛,在於違背民心。人民厭惡憂勞,我便使他安樂;人民厭惡貧賤,我便使他富貴;人民厭惡危難,我便使他安定;人民厭惡滅絕,我便使他生育繁息。因為我能使人民安樂,他們就可以為我承受憂勞;我能使人民富貴,他們就可以為我忍受貧賤;我能使人民安定,他們就可以為我承擔危難;我能使人民生育繁息,他們也就不惜為我而犧牲了。單靠刑罰不足以使人民真正害伯,僅憑殺戮不足以使人民心悅誠服。刑罰繁重而人心不懼,法令就無法推行了;殺戮多行而人心不服,為君者的地位就危險了。因此,滿足上述四種人民的慾望,疏遠的自會親近;強行上述四種人民厭惡的事情,親近的也會叛離。因此明白「予之於民就是取之於民」這個道理,是治國的法寶。

《管子·禁藏》說:「夫善牧民者,非以城郭也,輔之以什,司之以伍。伍無非其人,人無非其里,里無非其家。故奔亡者無所匿,遷徙者無所容,不求而約,不召而來。故民無流亡之意,吏無備追之憂。故主政可往於民,民心可繫於主。夫法之制民也,猶陶之於埴,冶之於金也。故審利害之所在,民之去就,如火之於燥濕,水之於高下」。

善於統治人民的君主,不是依靠內城外郭。而是依靠什、伍的居民組織。伍中沒有非本伍的人,人們沒有不住在本里的。里內沒有非本里的人家。這樣,逃亡者無處隱藏,遷徒者無處容身,不用強求人們就受到約束,不用召喚人們也會前來。這樣,人民無逃亡之意,官吏無戒備追捕之憂。這樣,君主政令可以貫徹於民間,民心也可以和君主聯繫起來了。用法制管理人民,應當象制陶了解粘土的特性,冶金了解金屬的特點一樣。只要判明利害所在,人民去就方向,就象火避濕就干,水避高就低一樣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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