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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七星騎警瓮中捉鱉 十名賭徒玩「三公」被行政拘留

2018年3月23日23時許,七星騎警張韜副局長的親自指揮下,經過嚴密偵查、布控在七星區某招待所旁一平房內將正在利用「三公」進行賭博的十一名涉嫌賭博人員當場抓獲!

經審詢,秦某、唐某、李某、熊某、黃某等十人對參與賭博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七星公安依法對秦某、唐某、李某、熊某、黃某等十人行政拘留。其中一人沒有參與賭博,民警對其教育訓戒後釋放。

星蜀黍六十節關於賭博罪

課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賭博罪;開設賭場罪】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具體賭博罪的構成要件看好啦!

一、

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並且以營利為目的。即行為人聚眾賭博或者一貫參加賭博,是為了獲取錢財,而不是為了消遣、娛樂。以營利為目的並不是說行為人一定要贏得錢財,只要是為了獲取錢財,即使實際上未能贏得錢財甚至輸了錢,也不影響行為人具備賭博罪的主觀要件。

二、

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所謂聚眾賭博,是指組織、招引多人進行賭博,本人從中抽頭漁利。這種人俗稱「賭頭」,賭頭本人不一定直接參加賭博。所謂以賭博為業,是指嗜賭成性,一貫賭博,以賭博所得為其生活來源,這種人俗稱「賭棍」,只要具備聚眾賭博或以賭博為業的其中一種行為,即符合賭博罪的客觀要件。

三、

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

四、

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主義的社會風尚。賭博不僅危害社會秩序,影響生產、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誘發其他犯罪的溫床,對社會危害很大,應予嚴厲打擊。

注意注意:滿足上面四個要件,就構成刑法意義上的賭博犯罪了!

那麼什麼情況屬於聚眾賭博、立案標準又是怎樣的呢?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組織三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五千元以上的;

(二)組織三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五萬元以上;

(三)組織三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二十人以上的;

(四)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五)其他聚眾賭博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以營利為目的,以賭博為業的,應予立案追訴。

賭博犯罪中用作賭注的款物、換取籌碼的款物和通過賭博贏取的款物屬於賭資。通過計算機網路實施賭博犯罪的,賭資數額可以按照在計算機網路上投注或者贏取的點數乘以每一點實際代表的金額認定。

也不見得所有賭博行為都是達到刑事處罰的程度,達不到刑事處罰程度的賭博,一般處以治安處罰,那麼治安處罰標準又是什麼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賭博罪清楚了,那麼開設賭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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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設賭場罪

指行為人以營利為目的,營業性的為賭博提供場所、設定賭博方式、提供賭具、籌碼、資金等組織賭博的行為。開設賭場罪同樣需要具備四要件:

四要件

1.客體要件

2.客觀要件

3.主體要件

4.主觀要件

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管理秩序和社會風尚。

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萬面表現為開設賭場的行為。具體指提供賭博的場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進行賭博,本人從中營利的行為。包括兩種方式:其一是開設賭場者不直接參与賭博,以收取場地、用具使用費或抽頭獲利;其二是開設賭場直接參加賭博,如設置遊戲機、吃餃子老虎等賭博機器或者僱用人員與顧客賭博。其中只有「開設賭場」的人,即賭場老闆或合夥開辦經營賭場者才構成犯罪,普通僱用人員不屬於開設賭場的人。

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只要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一般都有營利的目的。即行為人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一貫參加賭博,是為了獲取錢財,而不是為了消遣、娛樂。

勞動使人幸福,腳踏實地不跳坑,希望大家娛樂打牌注意把握好尺度哦!

信息來源:平安桂林七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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