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迷霧》錯在爛尾嗎?對不起,它的三觀開始就沒正過

《迷霧》錯在爛尾嗎?對不起,它的三觀開始就沒正過

開播以來一直主打大女主大格局大反轉的韓劇迷霧,昨天終於迎來了大結局。該劇的女主高慧蘭每次出鏡都自帶一米八的氣場,畫風足以掰彎一眾迷妹。

GIF

不僅如此,她還有著臨危不亂,殺伐決斷的性格;面對絕境,正面互懟的勇氣,以及一直聲稱要實現社會正義的理想。

更別說她人瘦衣美,帶貨無數的附加屬性了。

在開播前期,該劇在一向挑剔的豆瓣,評分也一度飆升到了9.2,這個極高的評分體現的其實是觀眾對後續更宏大的架構和更深刻的翻轉結局的超高期待。

但是結局真的就只是男二再次為了守護女主和女主的愛人頂罪、男主因為扭曲的愛而殺人然後又逃避責任選擇自殺的狗血劇情。那些關於實現公平正義、揭露權貴的伏筆,反轉成人設崩塌、狗血虐戀,女主最後留給觀眾也的只有一個心酸的淚目而已。這就難怪現在的評分速降,甚至眾多粉轉黑的觀眾們要去豆瓣組團打負分了。

至於好多短評說結局崩了的,瓊宇只能說,這個劇並不是只有結局崩了,因為從劇情和人設來看,這部劇根本就不是我們最初以為的大女主一路過關斬將守護職業理想、最後實現公平正義的戲碼。

除去文首提到的女主自帶的濾鏡,這部劇的本質真的就是一出愛情狗血劇,它完全符合愛情狗血劇的人物關係設定和劇情走向,但是它不該用大女主的假象和想要實現公平正義、揭露社會問題的假象誆騙了我們,讓我們對該劇想要闡述的問題產生了錯誤的認知,才會造成我們如此之大的心理落差。

首先,女主真的是我們認為的大女主嗎?

好像並不是。

女主的確目標明確、能力突出,也一直很努力,但她也的確遇見了為她殺人坐牢、還供她上大學的男二。

對她一見鍾情,明知她不愛自己卻不惜用家世誘惑也要娶她回家的男一。

還有一個平時總想讓她退休,關鍵時刻卻永遠站在她這一邊的boss。

雖然女主為了直面絕境做出了各種努力,但是真正幫她擋掉風雨的還是這些人……而現實生活中同時遇到這三種人的概率多大呢?所以女主光環還是存在的,這就讓大女主的人設有些立不住。

其次,女主真的在堅持她所追求的社會正義嗎?

從劇情上看,這很難說清楚是不是編劇為女主不擇手段地向上走製造一個冠冕堂皇的借口。

畢竟劇中所呈現的幾次揭露黑幕的報道都完美地契合了女主個人利益的訴求,更別說關於鄭主播涉賭的重要新聞在其退出青瓦台發言人競爭之後,根本沒有播出的橋段。

最後,女主自身為了職業理想作出的某些努力,真的正確嗎?

第一個行為,為了事業發展拋棄對自己沒有幫助的初戀,卻又在事業危機時採訪人家來保住地位。凱文李是個渣男,但我們並不知道他變扭曲的間接原因與這次無情的拋棄有沒有關係。如果劇情換成常見的為了上位拋棄初戀女友,娶了富二代小姐的男人,恐怕是要被罵的體無完膚了吧,但性別一轉換就可以被理解了嗎,好像並不可以。

第二個行為,女主為了事業發展嫁給了當時她並沒有愛上的男主,將婚姻當成了上位的代價。但考慮到作為當事人的男主都是心甘情願的,我們似乎也沒有理由指責女主的選擇,但是我想說,事先聲明的利用也是利用,就像自私,冷漠,甚至狠毒並不因為爽快地承認了反而變成優點。但如果在這樣的婚姻中雙方能在保持互相尊重,不以對方的痛苦為代價的基礎上,各取所需,也是可以忍受的設定。

但是第三個行為,女主為了面試主播打掉私自打掉孩子,就有點過分了。過分的不是打掉孩子,而是「私自」。女主為了事業想要打掉孩子是一個無關對錯的選擇問題,但這不是她一個人的選擇,依劇本中男主對女主迷戀的程度,如果女主願意,事先說服男主接受這個選擇應該不成問題,但是她做出了最不應該的先斬後奏的行為,徹底踐踏了這個男人的愛和尊嚴,這並不是用「想要獲得認可,想要實現公平正義」的理由就可以獲得理解甚至稱讚的行為。

女主一直不掩飾自己的自私、狠毒、不擇手段,但是她也一直用「至少我報新聞的時候是公平正義的」來面對別人對其三觀的質疑和求得自我諒解,但是沒有程序正義作為保證的結果正義並不是真正的正義,法律之內是如此,法律之外更是如此。

所以一開始因為女主聲稱的實現社會正義的理想,加上編劇為了製造懸念埋下的青瓦台、環日鋼鐵等伏筆,而期望結局能牽扯出更深刻的社會問題,政治問題的觀眾們,發現一切跟自己想的不一樣,跟《秘密森林》《Unnatural》想要傳達和引發的思考不一樣,結局終究變成一個女人和三個男人相愛相殺的狗血劇情時,才會無一例外地炸毛,覺得編劇愚弄了大家的智商。

所以那些本來指望看到一個通過自身努力和奮鬥實現了自己的職業理想並且最終為社會正義貢獻力量的大女主的觀眾註定在這部劇里要失望了,那麼這樣的大女主現實中真的存在嗎?

答案必須是肯定的。

比如今天要說的這位女性,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金斯伯格。她真正將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尤其是男女平權,作為自己整個職業生涯的追求和使命,是真正配得上「偉大」字眼的「大女主」。

金斯伯格所做的三件事集中體現了對實現這個偉大的理想而秉持的堅定執著的精神。一是進入最高法院前的1970—1980年的十年間,她參與了300多個性別歧視案子,並且將六個案子打到了最高法院並親自辯護,贏了其中五個,在既定的憲法框架下,將現有的法律推到了極致,最大限度地打擊了針對女性的歧視。

二是通過十年的訴訟,金斯伯格最終做到了性別歧視適用違憲審核標準的「中級審查標準」,將以法律保障女性權益的進程推進了一大步——1868年憲法第十四修正案對公民權利的平等法律保護條款最初禁止的是種族歧視,卻並不禁止性別歧視。

三是當庭宣讀異議意見書。2005年同是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奧康納退休後,金斯伯格失去了最堅固的同盟,無法通過最高法院的判決來實現她想要的社會正義。在這樣的情況下,金斯伯格採取了當庭宣讀她的異議意見書這一方式來表達她的不同意見。這種方式是在多數判決宣讀完畢後,在媒體的矚目下宣讀自己的異議意見書。顯然,這是一種激烈的反對方式,她公開宣布自己與大法官的多數判決意見相左,並認為多數判決是絕對錯誤的。

如果說前兩件事中金斯伯格如同戰士的話,後一件事中她則如同勇士。什麼是先驅?先驅是在開創性理想的感召下,突破現有體制,致力於前人未曾做過的事業的人。為此,他們必是懷抱「雖千萬人吾往矣」的精神去披荊斬棘。在性別歧視的社會中,金斯伯格賦予了自己推進男女平等的歷史責任,不怕孤獨,不畏挫折,不屈不撓。她配得上「偉大」的字眼。

這樣的金斯伯格,她的一生必然比《迷霧》里的世界精彩得多,那是真正地披荊斬棘、真正地打破陳規、真正地為了實現社會正義而奔走呼號的一生。她又是經歷的怎樣的波譎雲詭才最終走到了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位置?就讓我們從她的傳記里找到想要的答案吧。

購書渠道

常按二維碼關注 三餘有書

每周都有送書福利哦

關注公號轉發本文至朋友圈,後台留言截圖給三餘君,第一名、第十名、第五十名、第一百名、第兩百名的小夥伴,將會獲得累計銷量破十萬冊的赫爾曼?黑塞的小說《德米安》一本。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三餘有書 的精彩文章:

TAG:三餘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