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夫婦做微商被舉報!非法收入超過$16萬!房子車子統統沒收!在澳洲幹這種事是犯法的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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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吃海鮮的小夥伴們應該都知道,
海參啊、鮑魚啊啥的都系很貴的,
特別是澳洲紐西蘭進口的,
更是價值不菲,
這一值錢就有人忍不住要動小心思了......
來自惠靈頓的Shaoyan Ma最近因捕撈賠的血本無歸!
生意沒了,錢沒了,房子車子全都沒了......
家住Lyall Bay的Ma,在惠靈頓的華人海鮮買家群里十分有名氣,
大大小小的買家慕名前來,
只因他們家的海鮮比一般海產店裡都便宜許多,
生意做得有聲有色。
2013年11月,接到舉報,
漁業部門的執法人員將Ma攔下,發現他當時車內有161條海參,
與紐西蘭政府規定的個人無證允許捕撈量——50條/天差得有點多......
在後續行動中,警方還查獲了兩輛涉案車輛、電話、電腦、真空包裝機和多個袋子,以及268條海參和10隻鮑魚。
法官Bill Hastings認定,Ma的商業運作已經達到中等規模,在5個月時間裡賺取超過15,000紐幣。
(網圖)
最後判處Ma家庭監禁6個月,社區工作150小時並禁止捕魚三年,同時沒收查扣的物品。
他的伴侶Xiaoyun Song也被判4個月的社區監禁,並被強制向鮑魚育種項目支付15,000紐幣捐款。
本以為事情已經過去,萬萬沒想到這只是個開始......
今年(2018)三月,
就夫婦倆人在惠靈頓地區法院的認罪——承認從非法捕撈海參和鮑魚中獲利一事,
法官Nicholas Davidson認為他們涉嫌重大的犯罪活動,而不是簡單地少量的非法捕撈。
(網圖)
據悉,事發前,夫婦兩人一直利用他們的Lyall Bay家作為非法出售點,兜售海鮮。
法庭上,初級產業部還提供了他們截獲的概述銷售額的簡訊以及微信內容。
自開始非法捕撈以來,夫婦兩人共收益 162,109.91紐幣。
除此之外,他們還欺騙了社會發展部,謊報收入,向政府索要福利高達110,035.89紐幣。
(網圖)
根據「漁業法」的相關規定,
高等法院最終下令沒收他們Lyall Bay住宅和一輛汽車,作為通過重大犯罪活動收益購買或獲得的非法財產。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違法的事還是不要做了吧,
不查不當緊,一旦被發現,傾家蕩產都是輕的......
紐西蘭初級產業部和多個環保部門與機構對居民下海「覓食」都有明確規定:
只有本人親自捕撈的海產才能享用,與他人私自交易捕撈海產則違反法律;
就個人捕撈者而言,紐西蘭初級產業部對不同地區和不同品種的海產均有嚴格的每日捕撈數量和尺寸限制,以避免大規模惡性捕撈行為。
詳情請參照:https://www.mpi.govt.nz/travel-and-recreation/fishing/fishing-rules/
其實不只是紐西蘭,澳洲也一樣,都是相當嚴格,一個不小心,可能罰單就送上門了。
去年,就有個西澳的男子,因過度撈受鮑魚,最終被罰了40萬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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