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一隻小貓咪呀」
大家好,我是TT
最近的推送里somebody減少了很多
我就也沒那麼暴躁
看了苦瓜關於為什麼要做動保的推送之後
我也有很多很多東西想講
講我自己的貓、講學校的貓
對於推送里個人觀點不認可的
歡迎來戰
關於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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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見到立立同學,是在2014年的夏天。
在高中食堂旁邊鮮有人過去的菜園裡,
他和一隻叫楊楊的狗,
分別在兩個籠子里被關著。
家裡一直養狗的我還是第一次這麼接近貓,
感覺分外新奇。
不記得初次見面有沒有蠢蠢地學貓叫了,
只記得蹲在籠子前靜靜地和他對視了很久,
他不向我叫,也不躲閃,
只是那麼靜靜地蹲著。
我當時只覺得,
像這樣子毛絨絨的生物真是太可愛了,
和狗又不一樣的可愛。
軟磨硬泡了我媽很久,
終於在考完期末考的時候先斬後奏抱回家。
當時還沒有電動車,
讓同學抱著裝著他的紙箱坐在后座,
吃力地騎著腳踏車回了家。
一開始只是跟媽媽說,
暑假沒有人照顧他,先放在家裡寄養,
開學了就送回去。
我知道媽媽的心總會軟化的,
我不過是需要一個帶走他的理由和契機,
後來也果然如此。
當時的立立因為車禍傷的很重,
骨盆粉碎,兩隻後腿都是爛的。
一般來說這樣的貓都會很怕人才是,
而立立卻不,
動保社成員認為,他是受傷後被遺棄的。
剛到家時立立是很沒有安全感的,
一直睡在書房的紙箱里,
我走到哪裡就跟到哪裡,
喜歡我抱著,不像現在這樣多抱一會就嫌棄。
當時的我沒有養貓經驗,
連怎麼抱他都不大清楚,
給他喂多了貓糧結果吐了一地的時候,
一個人在家裡慌得不行。
也是那個時候,我第一次知道,
給貓洗澡是會死人的,
給貓鏟屎也是會死人的。
後來由於在市區上班不便照顧,
把他帶回老家去和爺爺奶奶做伴。
當時他的後腿並沒有任何好轉,
不能走路,只能靠兩隻前腿蹭著挪動,
一塗藥膏就被他舔掉,
傷口還在流膿,穿了鞋就黏在上面撕不下來。
也沒有其他辦法,只能時時刻刻多塗藥。
家人也不是沒有反對過的,
萬一永遠站不起來了呢?
萬一老了之後更多疾病呢?
立立超乎我們想像的堅強。
過了一段時間,他的腿竟漸漸好了起來,
雖然還是有一隻是瘸的,
但現在已經能跑能跳還能抓小鳥了。
(對我來說,立立同學大概是全世界睡相最差的貓了)
絕育之後,他開始瘋狂長膘,
4年了,他已經成了一隻12斤左右的大橘居了。
而剛到我家時,他還只是不到一歲的小貓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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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立立同學還是很怕洗澡,
但他的不同卻變得更多了起來。
他從以前的什麼都吃,
變成現在吃個蝦都要給剝殼,
罐罐只愛吃三文魚和雞肉口味的挑食鬼。
他從被關在籠子里的生活,
變成了任意出入的自由生活,
只要他想出去玩,他就可以自己開窗出去,但因為他知道哪裡是家,
他一定會在玩夠了之後準時回來。
還沒進院子門就開始大聲地喵,
生怕別人不知道皇帝回宮了。
家裡沒有一片地方不是他的領地,
沙發、床、書櫃,
只要他想他哪裡都可以睡。
他喜歡毫無理由地揍狗,
他喜歡在爺爺看電視時睡在他的膝蓋上,
他喜歡他麻麻送給他的麵包墊子,
和一眾阿姨們送的逗貓棒和劍麻球,
他喜歡在人吃飯的時候獨佔一把餐椅。
他有時候聰明的很,
聽得懂人話,懂得用撒嬌來換取零食。
有時候又笨得舔毛都能掉到床下。
雖然只是別人看不起的「土貓」,
有時候還真的很麻煩,
感冒流鼻涕、吃壞東西吐了一床,
最噁心的是長了蟲子掛了一半在屁屁上。
但我覺得,
他是這個世界上最可愛的豬了。
有人說我們家把他寵壞了,
我覺得就是應該這樣,
他以前沒有的東西我要讓他加倍得到。
因為他只是一隻小貓咪呀。
關於卷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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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卷大概是我來破外見的第一隻貓了。
貪吃、貪玩、愛啃人、愛打呼的橘豬,
簡直就是立立第二。
於是我對他也比對其他貓更為上心。
從絕育,到兩次驅蟲和洗澡,到打疫苗,到找領養,到送寄養,到送領養,
都由我來跟進。
送走當成乾兒子一樣看待的他時,
我的內心並不比任何一個反對的人好受。
想到以後路過主樓和英院不再有期待,
想到不能再把他摟在懷裡一起午睡,
不能聽到他像拖拉機一樣的呼嚕聲,
整個心裡都空落落的。
但是我希望,他也能像立立一樣幸福。
送走他之前我給他買了一整箱的陪嫁,
從劍麻老鼠到貓薄荷玩具到罐頭,
開心又苦澀。
我大概永遠不會忘記,
他睡在草垛上曬太陽的蠢樣,
以及睡覺時不停拱我把我擠到邊上的死相
他以後可能會忘了我,
畢竟貓的記性並沒有那麼好,
但是我知道他會很幸福,
他不需要來面對紛爭和吵鬧,
只要呼呼大睡任意妄為就好,
因為他只是一隻小貓咪呀。
關於抹布和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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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抹布的救助歷史我也不多說了,
詳情可以見小分隊的歷史推送。
我跟她相處的時間其實不長,
見到她很突然,她離開的也很突然。
那時候正在準備校際的文化巡禮,
早上五點就開始綵排和準備,
一直忙到午飯期間終於有空看了眼手機,
卻是她快要不行了的噩耗。
渾渾噩噩跟學姐請了假衝過去,
看到的只是她已經冰涼的身體。
當時的無助現在想起來都令人窒息,
傻了一樣只知道大哭,
不敢看她,不敢碰她,
只會一遍遍重複叫她的名字。
她離開了以後,
腦子裡想的一直是她對著我叫的場面,
一直是喂她吃東西的場面。
送去醫院的時候,她對醫生很兇,
但她卻從來沒對我凶過,
在換貓砂貓糧的時候總是很乖,
叫她的名字也會喵喵地應著。
在那之後的一整個學期,
我都需要接受心理諮詢。
我不敢路過她經常出沒的七號樓,
不敢再繼續參與貓的救助,
連她的墓地都不敢去看一眼。
沒有人知道我後來繼續做下去,
花費了多大的勇氣。
而送完卷卷的那個下午,
我便知道了二十四的事情。
在照片里的它和抹布那麼相似,
我沒有勇氣帶它去醫院看病。
而是兩個學妹帶了它過去。
安樂死的時候,
她們幾個在醫院哭得稀里糊塗的。
我其實特別能體會到,
明明才認識了沒有多久,
為什麼就這麼走了呢?
我知道這對學妹的傷害有多大,
因為在送走抹布時,
我也不過是一個剛進入隊伍的大一新生。
有人說二十四願不願意走?
它當然不願意了,它想活,我們也想他活
但是有什麼辦法呢?
醫生都沒法救他我們又有什麼辦法呢?
人並不是什麼時候都勝天的。
我常常愧疚,
沒有在抹布活著的時候對她更好一點,
再好一點。
而學妹們可能愧疚,
為什麼沒有更早一點發現它,帶它去治病
這種愧疚是旁人再勸解也不能消散的。
我只能說,
他們在生命的最後一段有人陪伴,
有自己的名字,
有溫暖的離開,
總比悄無聲息地死在角落裡要好。
他們現在靜靜地一起沉睡著,
總還有人會想念。
他們也是如此的乖巧可愛,
為什麼要四處流浪,
最後獲得如此的結局呢?
他們,
明明也只是一隻小貓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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