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皇帝沒錢花,找和珅,和珅一招化解
乾隆皇帝是清朝在位時間最長的一位皇帝,他在位60年,讓清朝的經濟發展到了一種顛峰狀態。也就是說清朝國庫最充盈的時候是在乾隆年間。但國庫有錢,並不代表乾隆皇帝就有錢花,負責他日常開銷的內務府就一度入不敷出。
這是什麼原因呢?
原來,乾隆皇帝好大喜功,花錢也大手大腳。比如,過端午節的時候一幫家人吃粽子也就擺幾十個,但1753年乾隆皇帝過端午節,膳桌上擺了多少個粽子呢?不是幾十個,不是幾百個,而是1276個粽子!就算乾隆皇帝和妃嬪們有十八個胃,也吃不下去呀。
由於乾隆皇帝的不加節制,內務府很快就被他弄的入不敷出。
就在這時候,年僅26歲的和珅升任為內務府總管大臣,面對這樣的窘境,他是怎麼辦的呢?
和珅只用了一招六化解了,他設立了一個叫「議罪銀」的制度,那麼什麼是議罪銀呢?就是如果官員犯了錯,只要向內務府繳納一定數額的銀子,記能免除或減輕罪罰,這就叫議罪銀制度。
議罪銀並不是潛規則,而是白紙黑字地寫在法律條文上的。《欽定吏部處分則例》卷四十八條規定:「官員承問引律不當,將應擬『斬』、『絞』人犯錯擬『凌遲』,及應擬『監候處決』人犯錯擬『立決』者,承審官降一級調用,審轉官降一級留任,臬司罰俸一年,督撫罰俸六個月。」
本來議罪銀的設立時為了讓犯了一些小錯的官員施以懲戒,以便以後還能再用。但是過了一段時間後議罪銀就變了性質,由懲治手段變成了斂財的手段。
有一個大臣李穎在工作中犯了幾個失誤,就自願交25.6萬兩白銀,但是一時拿不出來,最後竟向乾隆皇帝分期付款。
有一個河南巡撫剛上任,並沒有犯錯,但是他稱自己寫奏摺時把墨水不小心滴到了奏摺上,這是對皇帝的大不敬,因此上繳了2萬兩議罪銀,乾隆皇帝有些不好意思,還退回去1萬兩。
就這樣,僅僅4個月之後,內務府就不差錢了,乾隆皇帝也有錢花了。
和珅的這個辦法使乾隆皇帝相當滿意,後來他兩次下江南用去的百萬兩白銀都是從內務府支出的,竟然沒動用國庫,就這樣還有結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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