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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免費可以有!菲律賓做到了,中國竟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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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高等教育委員會(CHED)周一正式宣布了有關為國立大專院校(SUCs)和地方公立院校(LUCs)學生提供免費高等教育的實施細則(IRR)。

杜特爾特總統7個月前簽署了共和國第10931號法案即《普及優質教育法》,該法在2018-2019學年開始生效。如今,高教委終於出台了執行該法案的實施細則。

周一,該項實施細則由高等教育統一學生金融資助系統(UniFAST)委員會正式簽字生效,為《共和國第10931號法案》的執行提供了指導方針。

根據細則規定,所有在國立院校、地方院校及職業技術學校註冊的菲律賓學生2018-2019學年起無需再支付學費以及其它雜費。

其中,國立院校及地方院校學生的學雜費包括以下費用明細:

圖書館費用

計算器費用

實驗室費用

學校證件費用

體育費用

錄取費用

拓展費用

指導費用

學生手冊費用

入學費用

註冊費用

醫療和牙科費用

文化活動費用

另外,私立高等教育機構的在讀學生也能利用高等教育助學金,支付學費和其它學校費用。同時,該項助學金還將為菲律賓學生提供學生貸款項目,以進一步支付他們完成高等教育所需要的花費。

該實施細則還規定了所有具備經濟承擔能力的學生可以選擇退出法律項下應得的利益。

高教委負責人維拉三世(Prospero DeVera III)指出,為了讓學生能夠一直從該法律中受益,受助學生首先必須滿足學校的錄取條件,同時他們還需要達到所在教育機構對在校生提出的相關學術能力要求。

維拉在接受媒體突擊採訪時說:「實行該細則並不等於給每一位學生簽發了一張到院校入讀的錄取通知證書,它是對那些堅持好好學習的學生的一種支持。也就是說他們通過了其所在院校的考試且有能力在這些學校繼續學習,並能夠每年按照要求註冊規定的學分最終按時完成其學位課程。」

他補充道:「如果你被學校勸退,那麼你將不會再收到政府的補貼,因為你不符合實施細則有關仍然留在學校保留學籍的要求。」

政府撥款總計400億比索用於《共和國第10931號法案》的執行,具體分配明細為:160億比索用於免費高等教育;70億比索用於免費技術職業教育;159億比索用於高等教育助學金;10億比索用於學生貸款;1100萬比索用於高等教育跟蹤及報告系統。(原標題:這個免費可以有!菲律賓做到了,中國竟沒?)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複製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來源:菲律賓世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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