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為丈夫是真的,其實是假的。我以為離婚是假的,其實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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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最近有個姑娘,發微信哭訴自己的遭遇。
她的丈夫,是北大博士後,一家研究院的院長,市勞模,市政協委員。四年前的5月19日,他們在北京領取了結婚證,選這個日子,寓意是「我要久」。
有夠浪漫。
婚後的生活,丈夫負責賺錢養家,妻子負責貌美如花。
但妻子也不是什麼事都不幹,因為丈夫家境貧寒,妻子借了10萬元,替公公婆婆買房,產權證上寫的是男方父母的名字。
婚後兩年,孩子出生。
這時丈夫與妻子商量:你的戶口在外地,我的戶口是北京集體戶。集體戶口沒法給孩子落戶口。只能隨母親落戶在外地,你肯定不希望這樣吧?
妻子:當然不希望,可是怎麼辦呢?
丈夫:只能是……假離婚。孩子歸我,戶口就能落在北京辣。
妻子立即答應了。
雙方去辦理離婚手續,協議上寫的是孩子歸男方,女方凈身出戶。
妻子大筆一揮,簽了字。
然後丈夫……不,應該是前夫,又同她商量:為避免事情複雜化,假離婚的事兒,最好不要告訴任何人,尤其是別告訴你的父母。
沒問題!
女人爽快回答。
等到孩子的戶口終於落下,她問男人復婚的事兒。
復婚?男人極是詫異:有沒有搞錯,人家早就結婚了。人家老婆都已經懷孕3個月了耶。
什麼……?
女方當時就崩潰了。
警惕那個說「我養你」的人。
你不是嬰孩,不需要別人來養。
縱然是親生的骨血孩子,父母也只是養到成年,就一腳踹出門。
怎麼可能會有人來養一個成年的嬰兒?
動輒說出我養你的人,不是高估了自己的人性,就是低估了你的智商。
相信這句話的人,或是智商不靠譜,或是內心有所圖。
自立,自強,自己養自己,這是常識。
放棄自立與自尊,如嬰孩那樣等別人餵養,這是背離常識。
總有人要為背離常識付出代價。
——而且一定是那個,主動放棄自尊與自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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