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太監為何能到花街柳巷玩耍?原因竟和太監身上一樣東西有關
在明代,太監姦汙婦女的事件也時有發生。洪武末年,石允常任河南按察僉事時,有一次他微服到民間私訪,聽見一戶人家傳出悲哀的哭聲,一打聽,原來這戶人家的女兒因被一名太監逼奸,羞辱而自盡。石允常將此事奏聞朝廷,朱元璋准奏,把這名太監逮捕,定為死罪。
景泰元年,即公元1450年,大同右參將許貴奏稱,太監出身的監軍韋力轉仗勢強姦一位軍官的妻子,其妻不從,韋力轉就把這位軍官杖責致死。明代宗朱祁鈺命巡按御史查問,未有結果。天順元年即公元1457年,工部右侍郎霍瑄又奏稱,韋力轉每當舉行宴會時,都要找來妓女陪酒,還強娶部下軍官的女兒作妾。明英宗朱祁鎮十分惱怒,這才派人逮捕韋力轉,依法懲處。
能夠娶妻、納妻、結對食以及與妃嬪私通或仗勢強姦婦女的,大多是有一定地位和有一定權勢的太監。那些地位較低的太監或在宮中執持下等差役的太監,則常常到宮外招妓嫖娼。明朝京師的青樓教坊中有個叫「西院」的地方,專門接待宮中地位較低的太監或在宮中執持下等差役的一般太監。在「西院」的妓女,大都年老色衰。前來這裡尋歡作樂的多是被斥退不用的太監或者是年輕的太監,有一定地位和身份的太監不但不肯去「西院」,而且如果聽說哪個太監去「西院」招妓嫖娼,還要嚴加懲治,有的竟然被拷打致死。
在明朝宮中,太監結對食的風氣盛行以後,有個別的太監在外面與妓女相好,就把她正式娶回家中。萬曆年間,有一天宮中發現一名女扮男裝的女子,形跡可疑,抓住一審問,原來是一名妓女。有個太監包佔了她,但欠她的夜度之費沒有如數給她,在宮中不敢再出去,妓女只好改裝偷偷混入宮中找這個太監要賬。明神宗朱翊鈞知道此事,傳旨把那位太監交司禮監處治,把妓女交付法司審究。崇禎年間,朝廷曾頒布過禁止內侍太監娶妻及在外宿娼的詔令,但終於沒有能夠禁絕。
可以說,明代的太監娶妻納妾的事情,並不罕見。據明代文人葉盛《水東日記》記載,明宣德中,賜太監陳蕪兩夫人。天順初,賜故太監吳誠妻兩京第宅莊田。理學大師朱熹在《朱子類語》中也說,太監梁師成妻死,蘇叔黨、范溫皆親臨弔喪。
那麼,明朝的太監為什麼可以公開的娶妻、納妾和結對食,甚至能夠招妓嫖娼、姦汙婦女呢?原來,明朝的太監在入宮之前的凈身時,都只是剔除睾丸,並不割掉陰莖。因此,從外表上看,他們與正常男人沒有多大區別,還有一定的本錢。後來清朝接受明朝的教訓,在太監入宮前凈身時,就將陰莖和睾丸同時割去。
乾隆時,曾有一位官員向乾隆皇帝奏報說,太監的陰莖雖然被割去,但在很多情況下它還會長到一定的長度。因此建議立刻普遍檢查一次對又長出陰莖的太監再度斬草除根。乾隆皇帝立即同意了他的建議,因而有不少太監被迫受了第二次宮刑。據說,這位提建議的官員是因為太監得罪了他,他才想出這個辦法進行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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