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華:央行有必要發行數字貨幣替代M0嗎?
程華
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
中國、瑞典和英格蘭等國家的中央銀行都正在加緊數字貨幣的研究,雖然尚未推出具體的方案,但從目前透露的信息來看,央行的數字貨幣發行方案應該具有這樣一些特徵。
第一,仍然遵行中央銀行+商業銀行的二元發行機制,央行不會直接向公眾發行數字貨幣;
第二,仍然是中心化、總量可變的信用貨幣,不會採用去中心化、總量給定的比特幣類的數字貨幣;
第三,採用數字現金的形式,目的是替代和補充傳統實務貨幣,即紙幣和硬幣。
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明確表示,中國現階段的央行數字貨幣設計注重M0替代,而非M1和M2替代。如果是這樣一種框架,筆者基於下述兩個方面的理由,對央行發行政府背書的法定數字貨幣提出疑問。
一、市場化的支付工具創新和競爭表現出了對M0很完美的替代
在貨幣形式的演變過程中,有兩種力量起著決定性的作用。第一是尋找交易成本更低的貨幣制度安排和貨幣形態,第二是網路外部性作用下貨幣形態的統一化、標準化趨勢。
前一種力量提供了貨幣制度安排從自然貨幣、私人發行貨幣到政府統一發行貨幣以及貨幣形態從實物商品貨幣、到金屬鑄幣、紙幣和電子貨幣的經濟學邏輯,後一種力量則主導了無論在信用層面還是載體層面,都呈現出強勢貨幣網路規模不斷擴張淘汰弱勢網路、貨幣種類減少的趨勢。
國家主權的信用貨幣是目前世界上通行的貨幣制度,在信用層面它是單一的由政府權威和國民經濟實力支撐的國家信用,在載體層面則呈現出非現金和現金兩種形態。央行發行替代M0的數字貨幣,可以理解為法幣在保持信用層面性質不變的情況下,對新型貨幣載體形式的創新。
在目前電子大額交易清算體系十分健全、零售交易中銀行支付非常普及的情形下,現金承擔的主要功能是零售小額交易的支付媒介。但恰恰是這部分交易,對支付工具特性的訴求是多元化、異質性的。如地鐵公交乘坐場景中對支付便捷性的要求,電子商務交易中對第三方擔保功能的要求,以及某些場景中對匿名不可追蹤性的訴求等。
紙幣和硬幣形態存在的現金,難以同時滿足這些訴求,或者使用過程中成本高昂。從這個角度看,法幣體系下,是存在貨幣形態的統一化與支付工具需求異質性的矛盾的。
傳統技術下,區別於紙幣和硬幣的獨立支付工具的供給和運行成本太高,且沒有有效手段保證其公信,因此民間機構發行的類紙幣支付工具,如飯票,的生存空間很小。但進入到電子信息時代以後,這一矛盾,通過民間機構的支付或類支付工具的創新,得到了很大緩解。這一類支付工具,可以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與法幣無關聯的創新性支付工具,如QQ幣、社區時間貨幣、通用性較強的企業積分等。這一類「準貨幣」,完全脫離了法幣信用,是私人信用,在各自特定的場景中承擔著支付媒介的作用,事實上已經成為個人資產的一部分。
從全球來看,近二十年來這一類支付工具的種類和規模都迅速增長,影響力不斷增強。里夫金在《零邊際社會成本》中,指出全世界目前活躍著至少3000多種社區時間貨幣。在日本,積分已被上升到「企業通貨」的高度進行著廣泛討論。
第二類,與法幣直接關聯的創新性支付工具,如公交卡、預付費支付卡、支付寶錢包、微信錢包等。這一類支付工具往往存在著私人機構的貨幣發行機制,其賬戶餘額(如微信和支付寶錢包餘額)代表著持有者與發行機構的債權債務關係。
但是,或者由於發行機構良好的公信力,或者因為有快捷地在銀行存款與錢包餘額之間相互轉換的通道,持有者基本把這些貨幣餘額視為法幣在使用。這一類支付工具的發行,實際上是藉助了法幣的國家信用,因此容易獲得持有者的信賴。
與真正的法幣載體形式——銀行存款、紙幣和硬幣——相比較,這一類支付工具深度嵌入交易場景,附加了諸多特定的功能,適用過程中非常便捷高效。特別對發行方來說,構建和運營支付平台可以直接或間接地獲得收益,已成為一個盈利的產業或者企業競爭的手段,因此市場創新非常活躍。
可以說,在零售的支付工具層面,已經呈現出哈耶克在《貨幣的非國家化》一書中描述的一幕:
若干發行不同貨幣、彼此競爭的發鈔行之間展開競爭,以爭取擴大自己多提供的貸款或銷售之數量。一旦彼此競爭的發鈔行令人信服地證明,他們所提供的貨幣將能比政府所供應的貨幣更好滴滿足公眾之需求,則人們就會毫無障礙地接受它們所發行的貨幣……
——哈耶克《貨幣的非國家化》
但這裡想強調的是,哈耶克所設想的貨幣競爭是「貨幣主權」層面,是政府與民間機構和民間機構之間公信力的競爭,筆者這裡想表達地只是不同支付工具在「支付效率」或同一貨幣「不同載體」層面的競爭。
上述兩個類型的創新性支付工具,或者存在於其自構的交易空間,不是法幣的覆蓋範圍,或者恰恰依靠法幣體系的支撐得到市場的信任,通過接入商業銀行的網關,連接了法幣網路的支付斷點,以市場化的方式拓展了法幣以及自身的媒介空間。
因此,信息技術在支付領域的應用,解決了長久以來支付工具單一化和支付工具需求異質化的內在衝突。特別是上述第二類支付工具,通過把法幣作為「錨貨幣」,強化了單一信用貨幣網路穩定、兼容、聯通所具有的降低交易成本的特點,又通過附著於其上的市場化支付工具的創新,提供了豐富多元適合不同交易場景的支付方式。
在這種情況下,央行出面,像傳統時代發行具有公共品特徵的紙幣那樣,發行數字貨幣的必要性已大大降低。中國目前出現的非銀行機構的第三方線上支付和二維碼O2O支付,市場覆蓋率非常高,表現出對M0非常完美的替代。可以說,在「無現金社會」的建設方面,中國已經走在了世界的前列。
二、嚴格保護法幣的效率和權威
眾所周知,中央銀行發行的貨幣中,商業銀行存款是最重要的構成部分,這一部分的發行、擴張、支付和清算早已實現了電子化。目前所說的央行發行數字貨幣,其目標是替代流通中的紙幣和硬幣,但現金在整個貨幣供給量中所佔的比重已呈逐年下降的趨勢。
2017年年底,流通中現金與M2的比例僅為4.2%,比十年前的7.8%下降了接近46%。此外,央行即使成功發行數字現金,在中國這個地域廣闊、交易層次複雜的經濟體中,紙幣和硬幣的存在始終都是必要的。從這個意義上,央行是否發行數字化現金並不對法幣實現數字化、對法幣體系的運行效率產生實質性影響。
相反,央行如果發行數字現金,既可能放低了身價,把法定數字現金放到了與民間創新性支付工具的市場化競爭當中,也可能把自己置於數字技術不斷發展所帶來的風險之中,可能危及法幣的嚴肅性和安全性。
在已有的數字現金髮行案例中,比較有影響力的有上個世紀90年代起源於英國的Mondex系統和新世紀初流行於日本的基於Felica技術的電子貨幣,二者均屬於近場非接觸性支付電子錢包,具有匿名、線下的特徵,但前者由於缺乏場景支撐和新興支付技術的出現,已日漸式微,後者還是以公交系統的支付為主要場景,出於安全和防洗錢的原因,充值限額和餘額退換均收到重重限制。因此,它們所展現的對現金的替代性,遠遠沒有近兩年中國市場上基於二維碼掃描的支付方式強大。
過去幾十年的經驗說明,信息技術的發展是快速、多變甚至不可預測的,數字貨幣的形態很可能是不穩定的,會出項迅速的優勝劣汰的過程。即使是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比特幣類數字貨幣,也無法避免黑客攻擊、劫持和竊取的事件。法幣形態由於涉及面廣,更應該維持一定的穩定性和嚴肅性,在新技術沒有得到充分穩定性驗證的情況下,並不適合頻繁的變動。此外,數字現金一旦發行在外,其物理存在和支付的範圍非常廣泛,並不在商業銀行等權威機構的掌控之下,如果複製、破解或惡意的盜竊、破壞出現,其後果是不堪想像的。
許多人擔心,貨幣數字化時代,央行如果沒有作為,在民間支付工具和私人數字貨幣創新活躍的背景下,法幣的生存空間會受到擠壓。筆者也認為這種擔心完全沒有必要。
首先,信用貨幣制度下,政府貨幣的獨家發行是貨幣形態演變的自然選擇,除非出現戰爭、政權危機或者無限制發行帶來的惡性通貨膨脹,法幣的地位是不可動搖的。去中心化、總量給定的比特幣雖然一石激起千層浪,但這個體系與貨幣發揮其基本功能所必須的易得性、公信力和適應性是格格不入的。近年來市場的發展趨勢顯示,人們更看重的是支撐比特幣的基礎技術區塊鏈在資產交易、貨幣兌換等領域的應用,而不是其作為一般等價物的價值認同。
其次,市場化的支付工具創新,表面上看,使人們遠離商業銀行、遠離現金。但實際上,如果深入分析,會發現,無論是歐美市場發展起來的PayPal、蘋果支付和Square支付,還是中國市場興起的支付寶、微信支付、拉卡拉支付,其背後所連接的都是商業銀行的賬戶體系,法幣網路構成了這些新型支付方式的基礎設施。
它們的興起,只是侵入到了Visa、銀聯等進行跨區域、跨銀行支付清算機構的市場空間,絲毫沒有威脅到法幣本身。即使在支付寶和微信支付中存在獨立賬戶、存在私人貨幣發行和流通機制的情形下,私人發行機構的法幣儲備和持有人賬戶與銀行賬號的無縫聯通也是支撐其市場拓展的基礎,法幣承擔著「錨貨幣」的功能,就像當初金本位時期支撐紙幣發行的「黃金儲備」一樣。
綜上所述,信息技術的發展的確使數字現金代替紙幣成為必然,但信息技術也增強了支付工具市場化供給的能力,降低了央行統一發行法幣類數字現金的必要性。
央行與其自己發行數字現金,直接面對數字支付技術和支付市場的不確定性,不如加強對國內已有的金融和非金融機構的創新性支付工具的規制和管理,鼓勵和引導支付方式的市場化創新,這既能維護法幣體系的穩定和權威,同時也可以提高支付清算體系的效率。
來源:互聯網經濟學研究聯盟,圖片來自網路


※歐盟眼中的人工智慧倫理問題
※大數據如何促進經濟增長?中國優勢及應對
TAG:騰訊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