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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信用體系建設 撬動共享消費升級

——新消費模式與消費者權益保護研討會在北京舉辦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27日訊(記者殷俊紅)26日,由中國消費者報社主辦的新消費模式與消費者權益保護研討會在北京舉辦。本次研討會以「促進信用體系建設,護航共享經濟發展」為主題,就新消費模式中的消費爭議與市場監管;信用體系建設在促進新消費模式健康發展中的作用等一系列問題進行了深入研討,以期能發現更多可以藉助新型信用體系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新方案。

2017年被媒體稱為「共享經濟元年」,以共享單車、共享充電寶、3C租賃等為代表的新消費模式不斷湧現,在獲得爆髮式增長的同時,也出現了不少侵犯消費者權益的問題。如在今年的315晚會上,酷奇單車因押金難退遭21萬人次投訴而登上黑榜。一周之後,3月22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小鳴單車在十日內退還用戶押金,但小鳴單車運營方表示無力退還70萬用戶押金,即將破產清算……

如何在依法對行業進行規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同時,促進共享經濟等新的消費模式健康發展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一些企業嘗試通過信用免押的形式破解這道共享經濟發展的難題。比如芝麻信用與街電、哈羅單車、一嗨租車、特來電、三星、愛回收等諸多企業聯合推出了信用免押服務。一些共享經濟平台也通過信用分等形式對本平台上的用戶提供的信用免押服務。

「2017年,全國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共受理租賃類投訴3萬餘件,是2016年同期的8.9倍,其中64.6%的投訴均指向共享單車。其中在已經處理的租賃服務類投訴中,涉及合同問題投訴2.48萬件,佔比高達78.1%,」原國家工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副局長李艷明透露。她表示,為此政府部門在相關立法、加強消費維權部門的協作、加強對企業信用監管、推動企業自律和負責、暢通消費維權的訴求渠道等方面開展了多項工作。

原國家工商總局市場司副司長韋犁認為,只有對共享經濟概念進行清晰的界定,才能對這一領域進行合理的監管。共享單車解決的是公共交通「最後一公里」的問題,公共領域就應對企業准入進行嚴格的限制,以維護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否則市場一旦陷入惡性競爭,消費者權益也將得不到有效保護。

中國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董祝禮指出,共享經濟的發展要以實現和保護好消費者權益為基礎,要以遵守和維護法律法規為界限,以科學有力的監管為保障,要以誠實信用為依託。在信用體系建設方面,對於經營者的信用監管先行一步,對於消費者方面,也應在政府主導下全社會參與,逐步完善消費者的個人信息,建立信用監管制度,讓守信的消費者可以在享受社會服務的過程中一路綠燈。

「包括把消費使用權和所有權分離的共享經濟在內的新型消費模式越來越多,信用則是撬動這些消費的有效支點。」芝麻信用副總經理李叢杉介紹,信用體系的建設確實可以推動共享經濟快速健康、可持續性地發展。作為第三方獨立機構,芝麻信用等信用機構也在嘗試通過提供信用分等方式保護新消費模式下的消費者合法權益,如:通過信用免押,在保障更多用戶享受新型服務的同時,又能控制好資金風險、提升用戶體驗;並通過聯合獎懲來保證用戶履約、降低商戶資損。

「我自己可以算是信用免押的受益者。」消費者王女士告訴記者,她曾經註冊過多個共享單車、共享充電寶等APP,雖然每個APP都僅僅是小額充值,但是各平台繳納的押金卻合計多達數百元。後來有部分共享單車平台宣布芝麻分達到一定數額後可以免押,她就馬上申請了押金退還,其中就有後來無法返還用戶押金的小藍單車。而有些共享充電寶則是直接信用免押租賃,租用起來非常方便。

北京市法學會電子商務法治研究會會長邱寶昌認為,在互聯網經濟飛速發展的同時,也存在著對個人信息保護嚴重不足的問題,甚至有部分企業利用技術手段實施不公平交易,這也是嚴重的不誠信的表現。在企業開展信用的過程中,消費者個人信息的保護就顯得尤為重要。

「由於具備類似多用途預付款的金融屬性,且涉及用戶數量巨大,共享單車的押金遠遠比單個商家單用途預付款複雜得多,所以必須對其進行監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楊東認為,基於用戶畫像的信用體系建設是未來商業模式創新的方向和必然,只有建立良好的信用體系才能降低交易成本,降低中間環節,提高效率,這也是區塊鏈的一種精神,未來的市場監管應該鼓勵依靠芝麻分等方式更好地利用數據,打破僅靠傳統押金的租賃或者共享方式。同時,從保護消費者權益,維護市場秩序的角度應適當備案,可委託中消協等第三方相關機構備案。

北京大學信用研究中心主任杜麗群認為,共享經濟就是信用經濟,信用體系是共享經濟發展的助推器,在信用體系不健全的情況下,信息不對稱是其中一個很大的問題,信用機構如果能夠有效地將共享經濟的參與者和消費者進行信用等級的評級和披露,那麼消費者就會去判斷哪個企業是誠信的,企業也可以通過消費者的信用等級來選擇服務對象。

「我非常支持信用體系的建設,堅決強調供需雙方和買賣雙方的信用體系建設必須同時推動,而且強烈建議對於買賣雙方信用的建設必須是全面的。」信息社會50人論壇成員、中國商務廣告協會研究院院長馬旗戟認為,對於一家企業信用的評估不應以最終結果來鎖定,而是要進行全面的信用評估。比如將該企業被監管到的違約行為、被約談行為、被譴責行為等全部計入,而不是只有消費者投訴才被減掉5分。

信用體系建設中少不了信用約束和信用應用。信用是有價值的,是一種財富,已經有企業看到了這筆財富並進行挖掘和利用。與會專家表示,下一步,希望政府的徵信體系能夠和商業信用相結合,探索出更多的有利於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新型消費模式健康有序發展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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