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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我不想再做備胎了……

1.

這世界有兩種人,一種是叫囂著什麼都不能忍,到頭來卻忍受了一切的可憐人;還有一種是車子在轉彎的時候,一動不動的可悲人。

我不止一次告訴駝峰,上網玩遊戲的時候不要總盯著竹竿看,越看她越瞧不上你。

駝峰不以為然,他覺得美麗的東西就該用野獸般的目光去欣賞,毫不掩飾自己的慾望,比那些所謂的君子強多了。

所以他和網吧里的大多男人一樣,在上網的時候經常肆無忌憚地盯著竹竿看。

竹竿也不在意,有時反而大方地拍拍胸口說:「喂,你們這些登徒子,就不能好好上網玩遊戲嗎?真是的,老娘又不是電腦,豈是你們想上就上的。」

「哈哈哈……」相比起那些嬌聲細氣的話,男人更容易被這种放盪不羈的女子打動,他們先會驚叫連連,然後哈哈大笑。

竹竿是個大美人,二十二歲,去年大學畢業,讀得是一個末流的專科,按照她的意思來說,是流都不流,純粹垃圾。

畢業後,她沒有選擇自己的專業去找工作,而是以另一種特立獨行的方式在這座城市裡盪游。

她做過銷售,用高跟鞋打破了一個色狼客戶的腦袋後,便去找了份文員工作,一個月後她覺得太無聊了,於是辭職來到了這裡做起網管。

我和駝峰之所以認識他,是因為有次一個紋身的小混混在對她動手動腳,駝峰年輕氣盛,二話不說就和那混混扭打在一起了。我生性膽小,英雄救美,愛逞威風這種事情,我一向做不來,只得偷偷報了警。

事情像是解決完後,竹竿請我和駝峰吃了次飯,然後駝峰就喜歡上竹竿了。

駝峰告訴我,他是真喜歡她。

「是她的臉,還是她的胸,還是那雙引人犯罪的長腿?」我問。

「去你媽的,老子喜歡她的靈魂。」駝峰臉紅了,很明顯這孩子肯定因為貪戀竹竿的身材而夢遺過。

駝峰看到我的賤樣,猜到了我在想什麼。我以為他會反駁,但他並沒有。

駝峰喜歡竹竿,駝峰卻不敢說,他只會和那些網吧里的男人一樣,時不時用目光赤裸裸地調戲下竹竿。他說這也是一種勇敢,我看膽小不過如此。

2.

我不止一次告訴過駝峰,當所有的男人都朝著一個女人涌去的時候,你拍拍褲子自然而然地往反方向走,那女人便會心生好奇來主動搭理你。

這叫欲擒故縱。這世間什麼都需要創新,與眾不同的東西才會被人理睬。

他覺得我這招還待商榷,最後卻不了了之。顯然他懷疑我堅信的東西。

有天晚上,駝峰說:「這樣不行,得趁她沒離職前,趕緊和她把關係熟絡得更好才行。」

我有些氣憤地說:「天天去上網還不行啊,工資都拿去上網了!」

「不行,」他皺著個眉頭說,「這樣只是普通關係,得和她有更進一步的關係,比如說陪著她聊幾次掏心窩子的話。」

「掏心窩子,」我驚訝地說:「難道你想掏心窩子地告訴她,你要和她上床?!駝峰,這不好吧。」

「去你的,我的意思是,她下完夜班的時候,我們就在她回家的路線跑步。只要她一出網吧門,我們就裝作跑步,一路跟著她,直到她回家。循環漸進,慢慢接觸,最後達到與她並肩而行的目的。」

套路啊,這是。

說來也奇怪,很多人,不論男女,他們人口口聲聲說著需要真心,卻時常枉顧真心而沉迷於套路中。

然而事實並非如此,不得不說,駝峰騙我的時候比誰都聰明。

剛開始我還以為他的計劃真是用來熟絡竹竿的,後來我才知道,他這樣做的原因是他擔心竹竿回家路上的安全。

人真是奇怪,一旦有了牽掛,心就敏感得不行。心中有牽掛的人,總覺得對方時刻都可能遇到危險,他必須得時刻警惕,保護。

有段時間我想告訴駝峰,沒必要這麼關心,竹竿在沒你關心前,不也是平平安安的嗎?

但直到故事結束,我也沒說,因為我發現在這個點上,我和駝峰其實都是一樣的。

3.

這天,駝峰的心情很不錯,臉上的笑容沒有停過。他告訴我,竹竿終於和他成為一個知心朋友了。

我看著他滿臉溢出來的幸福,不忍告訴他,成為朋友,有時候並不意味著是一件好事,因為友情把愛情推得更遠了。

「如果說,」駝峰的嘴巴里還咀嚼著飯。

他這段時間確實變態的勤勞了,以前都是我負責做飯,他負責洗涮,現在他把所有的家務活都包攬在自己的身上,每天都要拖三次地板。他肯定是在幻想,如果竹竿恰好這天要來他家呢?

「如果什麼?」我說。

「如果竹竿要搬過來住,你能搬出去嗎?」駝峰的性格比尺子都直,他絲毫都沒有意識到這句話會刺到我,也許是因為我無論什麼時候,在他面前擺出來的都是一副笑臉吧。

「可以啊,」我吧唧著飯,毫不在意地說:「可她會搬過來嗎?」

「她沒錢交房租了,合租的人也跑了……」

「這並代表她會搬過來。」我放下碗筷盯著他。

他沉默了會兒說:「試試吧。」

「駝峰,像她那樣的美麗女子,放在你的身上其實是一個罪過。滿色春園關不住,你明白嗎?」我儘可能含蓄點地說。

「去他媽的滿色春園關不住,我就要關住,就算建一座圍牆,我也要關住!」他似乎有些歇斯底里,其實是害怕,他惶恐的眼神證明了他無法把控她。

只不過現在談論這個不免為時過早,我們默契地不再談論她,而是互相嘲諷起對方玩絕地大逃生的時候技術是有多麼的垃圾。

不一會兒,房間里就充滿了我倆的笑聲。

是的,是我倆的笑聲。

不會繞樑三日,不會餘音裊裊。

4.

我和駝峰早已相識多年,他在大學裡的綽號為狐狸,而我的綽號叫松鼠。

自小我就喜歡女扮男裝,喜歡和男子打鬧玩耍,這樣的女生很容易被貼上Les的標籤,自然也就不會受到旁人的欣喜。

我在大學裡的鐵杆哥們不多不少,剛好一個。

我和駝峰根本就不是所謂的一定要有故事才能相識,就那麼順其自然認識了,發現彼此臭味相投後,很快便以兄弟稱呼。

在玩遊戲上,駝峰天賦異稟。什麼遊戲火,他就玩什麼,而且玩得都很厲害。

我嘛,至今都不知道自己的天賦在哪,但我並不介意,我覺得它肯定是隱藏在某個細胞里,等到世界末日那天來臨,它異常覺醒,然後我一鳴驚人,拯救世界。

我的遊戲技術很差,但我愛玩,經常拖駝峰的後腿,起初他很不爽,後來習慣了。習慣到如果我不拖他的後退,他的技術就會一落千丈。

只是可惜四年大學,眨眼即過,我留在了北方,他去了南方。

畢業找工作的那段日子,簡直像是在油鍋里找清涼。換工作的速度,越來越快,自己的情緒也越來越不穩定。

迷茫,悵然,使我和駝峰打了個電話。

「我們要做一輩子兄弟的,過來,管你有地方睡,管你有地方吃。」駝峰在電話里告訴我。

因為這一句話,我果斷地辭退了那份令我不開心的工作,一人踏上了去南方的火車。

5.

我搬家的手腳很利索,輕輕鬆鬆地就搬走了。

駝峰也算有良心,在那座城市裡幫我找了房子。

其實我早就要搬了,因為工作的需要,得去大城市裡,但我捨不得駝峰這個活寶,一直在拖。

既然現在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不正好嗎?

駝峰笑嘻嘻地在客車外向我揮手,我隔著窗子對他耍鬼臉。我的餘光瞥見遠方的夕陽,大雁。

「喂,駝峰,你真的是個混蛋,見色忘義!」我打開窗戶,忍不住朝他咆哮。

「我就混蛋了怎麼的,不服就去變成千萬富婆來包養我,等著你。」駝峰嬉皮笑臉地回答。

「哼,臭小子,你跟我等著,等老娘掙大錢回來。」車子已經緩緩開動,,我轉過頭去,眼淚簌簌地往下掉,分不清東南西北了。

6.

一年零兩個月。

竹竿告訴我,駝峰要坐牢一年零兩個月。

原因很簡單,那件事情還沒完。雖然說在派出所進行調解了,但那混混一直耿耿於懷,在我走後沒多久便帶人去找駝峰,駝峰也不是弱腿子,一刀把自己送進牢子里了。

「我怎麼可能和他住在一起?駝峰一定是在說笑吧。」

竹竿告訴我,她已經從網吧里辭職了,還有什麼住在一起,都是駝峰的一派胡言。

「他是一個好人。」竹竿挽著身邊的男人的手對我說。

他們都說,竹竿和這個男人郎才女貌,我覺得也對。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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