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小水電也要依法而行
據澎湃新聞報道,3月上中旬,四川樂山市金口河區對轄區內7座小水電進行爆破拆除。部分小水電運行了近20年,提供了些效益,卻也破壞了當地生態。該省還將繼續整改自然保護區的小水電。
自上世紀九十年代起,中國掀起了持續二十年左右的小水電站建設狂潮,為了鼓勵小水電發展,各地政策異常寬鬆,甚至一度只需通過縣級政府部門審批即可。
在這樣的建設狂潮治下,無論大江大河,還是山澗小溪,都被密布的小水電站所截成一段一段。這些電站給河流生態造成河床乾涸,河道坍塌,植被破壞,很多瀕危、特有水生生物的棲息地遭到毀滅性影響。一些頻發的泥石流和滑坡等地質災害,也與小水電站建設有密切關係,例如在2010年,甘肅舟曲特大泥石流災害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因為當地大量的小水電站工程與棄渣破壞了河岸山體的穩定,巨大的石塊堆積河中造成「堰塞湖」。
小水電站不僅帶來負面的生態效益,經濟效益也江河日下。這些水電站的建設大多集中於較為偏遠的西部,一方面當地用電需求有限,另一方面電力外送困難,造成電量過剩嚴重。大量的水電站被迫「棄水」已成為突出的問題。
所以,無論出於生態還是經濟考量,這些小水電站中的很大一部分都沒有存在的必要。也正因此,近幾年來,政府開始在政策上嚴控小水電的建設,並大力推動小水電站的拆除。
拆除小水電站,可視為對之前西部水電盲目開發狂潮的撥亂反正,當然是生態環境之福。不過也要看到,當初建設小水電站時,地方政府也給予了政策支持,許多個人、企業因此投入了百萬、千萬的巨資,伴隨著小水電站在爆破聲中灰飛煙滅,巨額的投資也隨之泡湯,無論如何,這些投資者的利益不應被忽視。
就在此前,《中國能源報》就報道了安徽省岳西縣17座小水電站的「拆」「留」之爭。政府認為,這些水電站處於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之內,且手續不全,要求立刻停產並拆除。但投資小水電的業主則質疑,當初政府大力招商引資,發展小水電,如今怎麼能出爾反爾,何況17座小水電站中的大部分,都有環評手續。
作為岳西當地政府,此前把關不嚴,導致小水電佔據自然保護區,已經鑄下大錯。但犯錯之後,不去反思追責,做好善後,而是迴避自身責任,逼著企業給政府失誤買單,只給一點象徵性補償,這無疑是錯上加錯。
岳西縣的情況很有代表性,許多地方政府都對小水電站違法建設睜隻眼閉隻眼,甚至大開綠燈。許多手續不全的小水電站,在當地政府的默許和保護下,經營了一二十年。現在突然宣布這些小水電站「違法」,實在是黑色幽默。
毀滅生態的小水電站是應該拆,但拆也要拆得讓人口服心服,依法而行,妥善處理好歷史遺留問題。生態文明的建設只有在法治的軌道上進行,才能有執行力和公信力,小水電站拆除的善後,無疑是對法治政府含金量的一個檢驗。
來源: 長城網 作者:於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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