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納稅人都想知道的那些稅收熱點問題

納稅人都想知道的那些稅收熱點問題

一、非營利組織應向哪級稅務機關提出免稅資格申請?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3號)的規定:「二、經省級(含省級)以上登記管理機關批准設立或登記的非營利組織,凡符合規定條件的,應向其所在地省級稅務主管機關提出免稅資格申請,並提供本通知規定的相關材料;經地市級或縣級登記管理機關批准設立或登記的非營利組織,凡符合規定條件的,分別向其所在地的地市級或縣級稅務主管機關提出免稅資格申請,並提供本通知規定的相關材料。

財政、稅務部門按照上述管理許可權,對非營利組織享受免稅的資格聯合進行審核確認,並定期予以公布。

……

八、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13號)同時廢止。」

二、年應稅銷售額沒超過規定標準,可以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嗎?

一、根據《關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3號)規定:「第三條 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

本辦法所稱會計核算健全,是指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進行核算。

……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2號公布)同時廢止。」

二、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一《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定:「 第四條 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成為一般納稅人。

……

本通知附件規定的內容,除另有規定執行時間外,自2016年5月1日起執行。」

三、什麼是增值稅專用發票及其最高開票限額?

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二條規定:「專用發票,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開具的發票,是購買方支付增值稅額並可按照增值稅有關規定據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憑證。」

第五條規定:「專用發票實行最高開票限額管理。最高開票限額,是指單份專用發票開具的銷售額合計數不得達到的上限額度。……」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下放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審批許可權的通知》(國稅函〔2007〕918號)規定:「一、自2007年9月1日起,原省、地市稅務機關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審批許可權下放至區縣稅務機關。地市稅務機關對此項工作要進行監督檢查。」

三、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化增值稅發票領用和使用程序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9號)規定:「 二、簡化專用發票審批手續一般納稅人申請專用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和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下同)最高開票限額不超過十萬元的,主管稅務機關不需事前進行實地查驗。各省國稅機關可在此基礎上適當擴大不需事前實地查驗的範圍,實地查驗的範圍和方法由各省國稅機關確定。」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12366北京中心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平潭地稅 的精彩文章:

TAG:平潭地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