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聰明的公司,都懂得善待自己的競爭對手

在我之前的文章中,經常提到東阿阿膠的案例——在初期,它並沒有主打自己的品牌,而是重點宣傳品類的價值,並且用高定價留出很大的利潤空間,從而吸引更多的企業進入阿膠市場,一起做大整個品類。

期間有不少讀者發問:為什麼東阿阿膠要吸引更多的競爭對手?它不怕飯碗被搶走嗎?

針對這個問題,在上一次的文章中,我已做過簡單的解釋——因為東阿當時已經掌握了別人可能需要花10年才能擁有的資源(如規模,技術,供應鏈),所以它並不會在意對手搶走的那一點生意,而是更加看重整個品類的需求增長。

當然,這個回答並不全面。

另一方面,人們之所以會產生如上的問題,其實是因為他們對「競爭對手」這個概念還沒有充分的理解。

只要一提到「競爭」,大部分人腦海里都會閃過類似「存亡」,「爆發」,「商戰」,「搶奪」等字眼(這些也都是商業書籍中的高頻詞),以至於很多人都夢想著自己能一家獨大,並形成壟斷的局面。

且不說現不現實吧。

不過,歷史上很多具有類似想法,並為之付出行動的組織機構,都已被證明它們的想法是錯的。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當年的「閉關鎖國」——雖然在短期能讓國內一些企業迅速增長,但這也導致了它們缺乏應對競爭的能力,所以一旦開放之後,這些企業就又會面臨新一輪殺機。

再比如上世紀70年代的博士倫——為了能讓自己在隱形眼鏡行業里形成一家獨大的局面,博士倫曾極力打壓其他同類,大力削價,導致其他企業都無利可圖。

結果,博士倫的確獲得了最多的市場份額,但其競爭對手們卻個個被逼無奈的「賣身」,被露華濃、強生、先靈葆雅等公司收購。而這些企業,個個都比博士倫的規模更大,並且也都看好隱形眼鏡這塊市場。所以,之後的博士倫就不得不單槍匹馬的與這些更加強大的對手連連苦戰...

當然,這兩個極端案例僅僅是冰山一角。

實際上,雖然競爭對手會給企業帶來威脅,但在很多時候,適當的讓部分競爭對手進入自己的行業,反而會對自己更加有利。

提前說明一下:這個結論以及下文的內容,更多是針對正在開發新品類/新技術/新市場的公司以及領導品牌。另外,所謂的「新」是指消費者認知中的「新」,而不是客觀的「新東西」。比如阿膠本身也有很悠久的歷史,但對於沒聽過它的人來說,它就是「新產品」。

1.刺激需求

在我之前一篇介紹腦白金軟文的文章(《你真以為腦白金真是靠廣告做成的?》)中,曾提到史玉柱故意在他的軟文中說:

某些廠家為謀取潤,肆意誇大宣傳,如稱腦白金具有延緩衰老、美容、增強免疫、改善性功能等保健作用及其他治療作用。

為什麼他要說「某些廠家」呢?腦白金不就只有他一家嗎?

其實,這就是一種刺激需求的方式——一旦消費者知道很多公司都在生產某種產品,他們就會認為很多人也都在購買這種產品(不然為什麼要生產這麼多呢?),進而就會覺得這種產品非常火爆,自己也更容易去購買。

當年的東阿阿膠也是一樣——如果從頭到尾都只有一家公司在售賣阿膠,那很多人就會覺得阿膠這東西可能並沒有什麼價值,不然為什麼沒人願意參與這個行業?

沒錯,說到底這就是從眾心理的作用。

2.降低成本

所謂的降低成本,其實是分為兩塊:降低市場開發的成本;降低上游原材料的成本。

1)降低市場開發成本

這個很好理解,正如上文提到的「刺激需求」一樣——競爭對手會與你一同開發整個品類的市場,你不需要自己花非常多的成本去教育消費者。

2)降低原材料成本

一旦你的同類型競爭對手變多,那上游原材料的供應商一般也會變多,而上游供應商之間的競爭,就會降低你產品的成本。

當然,就「降低成本」而言,獲益最多的一般都是規模最大的領導品牌。

3.填補空缺

我們知道:隨著市場的發展,幾乎任何一個行業都會走向細分——會出現越來越多的細分產品,來滿足不同的重點需求。

比如速食麵,最開始大家都差不多,相似的價格,相似的包裝。不過,總有一群人的需求還沒被滿足,他們覺得吃速食麵太low/太沒營養/不合口味等等。

這時候,如果全讓康師傅去開發這些市場,可能就會出現各種水土不服,比如產品線過長難以管控,成本過高,對當地口味不了解,或者它根本就看不上這些細分的小市場等等...總之,它很難在這些細分市場中獲得可觀的利潤。

但如果完全沒人去發開這些市場,康師傅又會面臨更大的威脅——整個速食麵品類都會被逐漸邊緣化,被全新的產品給取代。

所以,一些小眾品牌的崛起,反而能幫助康師傅穩住整個速食麵的市場。(PS,根據邁克爾·波特的研究:雖然領導品牌也能涉足某些細分市場,但如果該市場相比於原有的業務吸引力不強,領導品牌把它轉給競爭對手去做,自己反而能獲得相對更高的利潤)

是的,企業最大的威脅往往都不是來之行業之內,而是行業之外。煤油燈如此,膠捲如此,紙媒也是如此...

另外,如果你從這個角度(避免品類被邊緣化)去思考,應該就能理解為什麼可口和百事都要拚命研發什麼0度可樂,健怡可樂,無糖可樂和櫻桃可樂,即使它們的銷量的確不怎麼好...

多說一句:《定位》里關於可口可樂的觀點的確是非常偏激的。

4.提升差異化

如果一種新產品始終只有一家公司在做,那消費者就很難客觀審視它的價值,進而就很可能提高對這種產品的價格敏感度。

而有了競爭對手後就不一樣了,對手的產品可以成為消費者衡量該產品相對表現的標準,這能讓企業更清楚的展示自身的優越性。

比如IBM曾推出一套針對信息管理的軟體開發業務,最開始幾乎賣不出去,客戶都嫌貴。直到後來,幾大會計師事務所推出了價格更高的類似產品之後,情況才有所改觀。

這裡,幾大會計師事務所的產品,就是客戶心中的標準線,而IBM的產品由於具有明顯的相對優勢(更高的性價比),所以才更容易被接受。

這也是為什麼當年蘋果公司會給iPhone定一個相對較高的價格——它就是想讓更多的企業看到智能手機豐厚的利潤,從而進入這個行業,然後凸顯出iPhone的相對優勢——雖然早期iPhone的通話質量和流暢度都比不上傳統手機和電腦,但對於其他智能手機來說,那還是具有壓倒性優勢的。

畢竟,鮮花還需要綠葉的襯托。

當然,這裡的前提是:你的差異化優勢必須具有可持續性——要確保對手很難在短時間之內就能模仿/趕超你。

5.降低反壟斷風險

在彼得·蒂爾的《從0到1》里,有一個很有意思的說法,叫做「壟斷者的謊言」——那些基本上已經壟斷整個行業的公司,為了不讓別人覺得自己是個壟斷者,會故意給自己貼上「多元化」的標籤,讓自己看上去時刻都在參與激烈的競爭。

比如谷歌,它基本上已經壟斷了整個搜索引擎市場,佔全球市場的77%,但它真的只是一家搜索引擎公司嗎?

並不是。因為它還會造眼鏡,造汽車,造手機,做人工智慧...即使這些業務連連虧損...谷歌真正賺錢的業務,基本上就只有搜索廣告。

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看,讓適量的競爭對手進入自己的行業,把自己從「壟斷者」變成「競爭者」,也不失為一件好事。

IBM和柯達曾經就經常面臨反壟斷指控,並為此耗費了巨大的人力物力...

6.合法化

某些新業務或新產品,在最開始的階段,也許是「不太合法」的。

比如網約車和共享單車,在早期都面臨過「非法經營」和「非法佔道」等法規問題。包括現在的區塊鏈,也是類似的處境。

不過「法不責眾」——一旦該行業出現了非常多的參與者,甚至已經形成了某種趨勢,那也能向相關的法制機構施加壓力,推動整個行業的「合法化進程」。

當然,這裡的前提是:該行業對整個社會而言是利大於弊的。

7.提升行業形象

如果是一家小公司在出售一種不知名/非常小眾的新品類,那這個品類對大部分人而言,幾乎不可能存在非常高的認知價值。人們往往會覺得它很不起眼,並稱之為「不入流的東西」。

這時候,如果一家本身就很有名望的公司涉足了這個品類,那對整個行業而言,也是一個利好消息。

比如區塊鏈,假如谷歌或亞馬遜也宣布了自己的「區塊鏈計劃」,那這些炒幣/炒概念的人,肯定會興奮的睡不著覺。

8.小結一下

任何事物都有它的多面性——雖然同行業競爭對手的確會搶奪你部分的市場份額,但這也僅僅只是一個方面。

事實上,除了上文所講的7點,「適當」的讓部分競對進入自己的行業,還有很多其它好處,比如:吸收需求的波動,降低買方的風險,增加前進的動力,表明成功進入的難度等等...(篇限不講)

另外,這裡的「適當」,其實是個很微妙的詞。

一方面它是指適當的對手——理想的對手應該和自己一樣,能清楚認識到自己的優劣,各自佔領對自己最有利的位置,盡量較小雙方的直接衝突。而不像某些廠家光靠削價去擴大自己的市場份額,或者從最開始就高估自己的實力,破壞整個行業。(雖然這是不可控因素,但如果遇到了,最好在第一時間就把它扼殺在搖籃里...)

另一方面,所謂的「適當」,也是指適當的數量——競爭對手的數量不宜過多,也不宜過少。而這個的可控性就高得多,主要可通過定價來實現——定價定的高,利潤空間大,就能吸引其他企業進入該行業;定價定的低,利潤空間小,也就沒多少人想進來了...

所以說「定價定生死」,價格(Price)永遠是「營銷4P」中最難最關鍵的一個環節。

最後,再次聲明一下:本文所講的內容,更多是針對正在開發新品類/新市場的公司和領導品牌。

如果你是行業後來者,這些結論可能對你來說也沒多大意義。

其實也不盡然...

至少,這次我們能從更高的視野(即產業的格局)去重新認識一個老觀點:找到最合適自己的位置,做一個良性的競爭者,不管是對自己還是對整個行業,都是利大於弊的。而不要面面俱到,妄圖滿足所有人的需求,與所有競爭對手發生直接的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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