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元培《以美育代宗教說》導讀
蔡元培(1868—1940年),字鶴卿,號孑民,浙江紹興人。教育家、思想家。著有《蔡元培全集》、《蔡元培選集》等。
蔡元培是20世紀初中國現代教育制度的創立者,對現代中國教育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主要包括:奠定中國新式教育制度的基礎,確立了較為完整的現代教育思想體系和制度,於中國現代教育、文化、科學的發展有開創之功;他的「思想自由,兼容並包」的主張,使北京大學成為新文化運動的發祥地,為新民主主義革命的發生創造了條件;為中華民族保護了一批思想先進、才華出眾的學者;作為現代中國美學的開創者、奠基人,儘力融合東西,全面倡導美育,成為在20世紀的中國提出美育的第一人。後人評價道:「他是新文化運動之父,他通過改變一所大學進而改變了一個民族!」
一、豐富而卓越的美學思想
蔡元培的美學思想和藝術見解,都是圍繞教育實踐需要而發揮的,很少就理論而理論的純學術研究。關於美感(在蔡元培那裡美和美感是一回事)的性質的觀點,是蔡元培美學思想的核心,也是他提倡審美教育、藝術教育的主要理論依據。蔡元培說,美感的性質,康德早已論證過的:「康德立美感之界說,一曰超脫,謂全無利益之關係也;二曰普遍,謂人心所同然也;三曰有則,謂無鵠的之可指,而自由其赴的之作用也;四曰必然,謂人性所固有,而無待乎外鑠也。」(《哲學大綱·價值論》)蔡元培所標舉的美感的特性——超脫和普遍,正是來源於此。但對康德的美感四種規定性只取其二。因為無目的而合目的以及「人性所固有」兩項,都是「人心所同然」的延伸——蔡元培以普遍與超脫概括美感的性質,是舉其要而不漏。他說:「美的對象,何以能陶養情感?因為他有兩種特性:一是普遍;二是超脫。」「一瓢之水,一人飲之,他人就沒有分潤;容足之地,一人佔了,他人就沒得並立;這種物質上不相入的成例,是助長人我的區別、自私自利的計較的。轉而觀美的對象,就大不相同。凡味覺、嗅覺、膚覺之含有質的關係者,均不以美論;而美感的發動,乃以攝影及音波輾轉傳達之視覺與聽覺為限。所以純然有天下為公之概。名山大川,人人得而遊覽;夕陽明月,人人得而賞玩;公園的造像,美術館的圖畫,人人得而暢觀。……這都是美的普遍性的證明。植物的花,不過為果實的準備;而梅、杏、桃、李之屬,詩人所詠嘆的,以花為多。專供賞玩之花且有因人擇的作用,而不能結果的。動物的毛羽,所以禦寒,人因有制裘、組呢的習慣;然白鷺之羽,孔雀之尾,乃專以供裝飾。宮室可以避風雨就好了,何以要雕刻與彩畫?器具可以應用就好了,何以要圖畫?語言可以達意就好了,何以要特製音調的詩歌?可以證明美的作用,是超越乎利用的範圍的。」「既有普遍性以打破人我的成見,又有超脫性以透出利害的關係;所以當著重要關頭,有『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氣概;甚至有『殺身以成仁』而不『求生以害仁』的勇敢;這種是完全不由於知識的計較,而由於感情的陶養,就是不源於智育,而源於美育。」(《美育與人生》)這三段話,一是證明美的普遍性,二是證明美的超脫性,三是論述普遍與超脫是美育根據。都是對康德審美無利害性觀點的發揮。蔡元培受德國、尤其是康德美學思想影響很深,其美學著重論述了以下問題:
其一、美的觀念不同於「科學之概念」和「哲學之理想」。概念、理想都是「毗於抽象」,「而美學觀念,以具體者濟之」,「以具體想像界限之」。美是與具體性形象性聯在一起的。因此,審美判斷也就不同於論理判斷和倫理判斷。他指出:「科學在乎探究,故倫理學之判斷,所以別真偽。道德在乎執行,故倫理學之判斷,所以別善惡。美感在乎鑒賞,故美學之判斷,所以別美醜。」但是,道德、宗教、科學又與「美感結不解之緣」,「錯綜於美感之內容」。(《美學觀念》)
其二、蔡元培把美分為「都麗之美」和「崇閎之美」為兩大類,而在這兩大類之下又有各種不同的表現形態。他說:「要之,美學之中,其大別為都麗之美,崇閎之美(日本人譯言優美、壯美)。而附麗於崇閎之悲劇,附麗於都麗之滑稽,皆足以破人我之見,去利害得失之計較,則其所以陶養性情,使之日進於高尚者,固已足矣。」(《以美育代宗教說》)
其三、蔡元培認為美感具有「超越性」、「普遍性」。蔡元培論證道:「純粹之美育,所以陶養吾人之感情,使有高尚之習慣,而使人我之見,利己損人之思念,以漸消沮者也。蓋以美為普遍性,決無人我差別之見能參入其中。食物之入我口者,不能兼果他人之腹;衣服之在我身者,不能兼供他人之溫;以其非普遍性也。美則不然。即如北京左近之西山,我游之,人亦游之,我無損於人,人亦無損於我也。隔千里兮共明月,我與人均不得而私之。中央公園之花石,農事試驗場之水木,人人得而賞之。埃及之金字塔,希臘之神祀,羅馬之劇場,瞻望賞嘆者若干人,且歷若干年而價值如故,……美之普遍性可知矣」。在他看來,正因為美具有普遍性的品質,同時也必然是超利害的:「美以普遍性之故,不復有人我之關係,遂亦不能有利害之關係」。
蔡元培在現代中國美學中最卓著的貢獻體現在對美育的全力提倡。他的美育思想集中於《文化運動不要忘了美育》、《以美育代宗教說——在北京神州學會演說詞》、《以美育代宗教》、《美育》、《美育與人生》等一系列文章。
在中國最早使用「美育」這個名詞的是蔡元培。20世紀初,他「從德文的Asthetisehe Erziehung譯出,為從前所未有」。(《二十五年來中國之美育》)
1912年春,蔡元培擔任南京臨時政府教育總長時發表《對於教育方針之意見》,明確提出德育、智育、體育、世界觀、美育作為教育內容,強調「五者,皆今日之教育所不可偏廢者也」。後來,他又把美育與體育、智育、德育並列為「培養健全的人格」所必不可少的內容,「這四育是一樣重要,不可放鬆一項的」。(《普通教育和職業教育》)蔡元培破天荒地以教育行政當局身分明文把美育與德、智、體並列為教育方針,其意義是不可小看的。
蔡元培在任北京大學校長時期,積極創議、支持、贊助建立各種與美育有關的學術研究團體,如音樂會、書法研究會等,特別是對畫法研究會更是大力扶持,撰寫《旨趣書》,指出「科學美術,同為新教育之要綱」,親自聘請陳師曾、徐悲鴻等為指導老師,親自到會演說。在北大專門開設美學課,蔡元培自己主講達十餘次之多。他對音樂同樣重視,親自為北大音樂研究會擬定章程,函請王心葵教授琴瑟等古樂,請蕭友梅講授西洋音樂。貝多芬交響曲在中國首次演出就是由這個團體組織的。1919年11月他在出席北大音樂研究會會議時指出:「音樂為美術之一種,與文化演進有密切之關係」,「音樂為一種助進文化之利器。」(《在北京大學音樂研究會之演說詞》)又為所辦的《音樂雜誌》題寫刊名,撰寫《發刊詞》。在此期間他還建議教育部創辦國立北京美術專門學校,即後來中央美術學院的前身。
蔡元培提倡美育,無時稍懈。如在北京通俗教育研究會上,他大講小說、講演、戲劇、影戲等與通俗教育的關係。在北京神州學會作《以美育代宗教》的著名演說,從理論上指出了美育的地位與作用。到保定育德學校等地講話強調學習科學、美術的重要。1920年秋,他去湖南作了7次演講,每次演講,都著重講美學與美術的問題。1921年5月,他在英國愛丁堡中國學生會與學術研究會的歡迎會上發表演說:「美術所以為高尚的消遣,就是提起創造精神」。(《在愛丁堡中國學生會及學術研究會演說詞》)1922年發表《美育實施的方法》,提出完整而系統的實施方法,規划了一幅全民實施美育的藍圖,也成為其美育思想的集大成。
對後來中國美育事業影響更大的,是蔡元培創辦的兩所馳譽中外的藝術院校。1917年10月設立國立音樂院於上海,請音樂家蕭友梅為校長(第一年由蔡元培自己兼任校長),次年改名為音樂專科學校,設預科、本科,井附設師範科。1928年3月籌建「國立藝術院」於杭州。精心選擇校址,請畫家林風眠任院長,從南京專程到校主持開學儀式,發表《學校是為研究學術而設》的講話。這兩所院校一直保存到現在,即上海音樂學院與中國美術學院。
二、「以美育代宗教」說
「以美育代宗教」說,是蔡元培美育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蔡元培學術研究中極為關注的話題。他曾以此題目撰寫了3篇文章[1917年在北京神州學會有《以美育代宗教說》的演講,並發表在《新青年》(第3卷第6號)。1930年12月為《現代學生》雜誌(第1卷第3期)撰寫《以美育代宗教》。1932年為《近代名人言論集》一書撰寫《美育代宗教》。],觀點基本一致,而內容的詳略和論述的側重點各有不同。第一篇《以美育代宗教說》,主要內容是以美感的超脫性和普遍性的觀點,批判宗教的狹隘性、排他性和欺騙性,較為系統地闡述了自己的美學思想,是提出「以美育代宗教」的主要理論依據。後兩篇分別為《以美育代宗教》和《美育代宗教》,主要是以哲學、科學發展的歷史經驗,說明宗教的落後、保守和陳腐,因此要以美育代之。此外,他還準備撰寫著作,系統論述「以美育代宗教」,但由於社會活動和行政工作的拖累,始終未能如願而深感遺憾。他在1938年為肖瑜編著的《居友學說評論》一書作序時說:「余在二十年前,發表過『以美育代宗教』一種主張,本欲專著一書,證成此議;所欲擬的條目有五:(一)推尋宗教所出自的神話;(二)論宗教全盛時期,包辦智育、德育與美育;(三)論哲學、科學發展後,宗教對於智育、德育兩方面逐漸縮減,以至於全無勢力,而其所把持所利用的惟有美育;(四)論附宗教的美育,受哲學、科學的影響,而演進為獨立的美育;(五)論獨立的美育,宜取宗教而代之。此五條目,時往來於余心,而人事牽制,歷二十年之久而尚未成書,真是憾事。」可見,蔡元培提出「以美育代宗教」的主張,是經過深思熟慮的,而不是一時的心血來潮。
蔡元培認為,宗教的本質是一種信仰,而信仰應該是一種理智的情感活動,而不是愚昧的情感活動。因此,信仰必須建立在正確認識的基礎上,而不應該建立在「神話」的基礎上。神話是人類蒙昧時代的產物,那時沒有科學,人類認識水平低下,宗教以神話解釋自然界和社會人生的一切現象,來吸引人們去信仰,那是情有可原的。但是,現代社會,科學發達,哲學已脫離宗教,神話已無法成為現代人的信仰理想。蔡元培從進化發展的觀點出發,通過歷史經驗和科學發展的事實,論證「以美育代宗教」不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
1.提出「以美育代宗教」的緣由
在新文化運動中,北京基督教青年教會發起了旨在拉攏青年學生信教的「宗教運動」,蔡元培針對這股逆流,發表了《以美育代宗教說》的演講。蔡元培反對宗教教會插手教育,理由有三:第一,任何宗教信仰都是建立在「神話」迷信的基礎上的,對於宇宙人生的各種現象的解釋,都是以「神道為其唯一之理由」,迫使人盲從、迷信。「苟有教會之人為教員,則往往誘導學生使之皈依宗教。」他說:「蓋以吾人當未開化時代,腦力簡單,視吾人一身與世界萬物,均為一種不可思議之事。生自何來?死將何往?創造之者何人?管理之者何術?凡此種種皆當時之人所提出之問題,以求解答者也。於是有宗教家勉強解答之。如基督教推本於上帝,印度舊教則歸之梵天,我國神話則歸之盤古。其他各種現象,亦皆以神道為惟一之理由。」第二,宗教在思想上專斷、保守,決不允許任何人提出懷疑和異議,毫無自由可言。為維護「宗教專制」,還制定一系列清規戒律,要求信教之人絕對服從教義,否則即被嚴懲。蔡元培說:「譬如一部聖經,那一個人敢修改?這和進化(論)剛剛相反。」又說:「現今各種宗教,都是拘泥著陳腐主義,用詭誕的儀式,引起無知識人盲從的信仰,來維持傳教人的生活。這完全是用外力侵入個人的精神界,可算是侵犯人權的。」第三,凡是宗教都是唯我獨尊,具有「擴張己教攻擊異教」的侵略性。蔡元培指出:「蓋無論何等宗教,無不有擴張己教攻擊異教者之條件。回教之穆罕默德,左手持可蘭經而右手持劍,不從其教者殺之。基督教與回教衝突,而有十字軍之戰,幾及百年。基督教中又有新舊教之戰,亦亘數十年之久。至佛教之圓通,非他教所能及。而學佛者苟牽教義之成見,則崇拜舍利受持經懺之陋習,雖通人亦肯為之。」宗教的本性既然如此,如果由它來掌管教育事業,將把人類帶向何方?
社會發展到現代,宗教已經走向沒落,對人類精神生活已毫無積極作用。在現代中國,宗教常常與某種政治勢力相勾結,或被某種政治勢力所利用,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蔡元培說,宗教之為物,在歐洲各國,已成為過去的問題,宗教的內容,經過學者科學的研究,現已解決了。至於宗教的儀式,雖然仍在流傳,但那不過是一種歷史習慣,並無多大意義。「所可怪者,我中國既無歐人此種特別之習慣,乃以彼邦過去之事實作為新知,竟有多人提出討論。此則由於留學外國之學生,見彼國社會之進化,而誤聽教士之言,一切歸功於宗教,遂欲以基督教勸導國人。而一部分之沿習舊思想者,則承前說而稍變之,以孔子為我國之基督,遂欲組織孔教,奔走呼號,視為今日重要問題。」「甚至為護法起見,不惜於共和時代,附和帝制。宗教之為累,一至於此。皆激刺感情之作用為之地。」「又何取乎侈言陰騭、攻擊異派之宗教,以激刺人心,而使之漸喪其純粹之美感為也!」在西方,宗教之問題已成為歷史,雖然他們還要進教堂,進行禮拜,但那不過是一種儀式,一種習慣。而在中國,宗教勢力早已退出社會政治生活領域,也包括教育領域,為什麼還要把它請回來呢?
所謂「激刺感情」,就是從某個教派的狹隘利益和政治目的出發,一味地煽動、激發人們的感情,把人們的感情緊緊束縛在某種狹隘的功利目的上,因此,不可能使人們的感情得到涵養和教育。蔡元培說:「鑒激刺感情之弊,而專尚陶養感情之術,則莫如舍宗教而易以純粹之美育。純粹之美育,所以陶養吾人之感情,使有高尚純潔之習慣,而使人我之見,利己損人之思念,以漸消沮者也。」所謂「陶養感情」,就是用美和藝術去陶冶、凈化人的感情,使人的感情具有美的超脫性和普遍性,從而陶鑄高尚的情操。蔡元培認為,美育是隨時代而進步的,而「宗教卻絕對的保守」,所以,隨著歷史的前進,已見美育脫離宗教的趨勢。因為美育的性能與宗教的性能相反:「美育是普及的,而宗教則都有界限。佛教和道教相互爭鬥,基督教和回教到現在還不能調和,印度教和回教也極不相容,甚至基督教中間也有新教舊教耶穌教之分,界限大,利害也就很清楚。美育不要有界限,要能獨立,要很自由,所以宗教可以去掉。」總之,美育是自由的,而宗教是強制的;美育是進步的,而宗教是保守的;美育是普及的,而宗教是有界的。
2.「以美育代宗教」的實質
「以美育代宗教」的提出,其實質是以什麼樣的文化理想來吸引人們的信仰:是真實的「人道」,還是虛幻的「神道」?蔡元培通過深刻的論述,說明宗教的「神話」「天國」世界,早已被科學所揭破,宗教家的謊言早已失去了誘惑力。如果說宗教在現代還有什麼存在價值,那就是它的附麗物——藝術和美了——仍然可以作為美育的「陶養的工具」。他說:「宗教上所被認為尚有價值的,止有美育的原素了。莊嚴偉大的建築,優美的雕刻和繪畫,奧秘的音樂,雄深或婉摯的文學,無論其屬於何教,而異教的或反對一切宗教的人,絕不能抹殺其美的價值,是宗教上不朽的一點,止有美。然則保留宗教,以當美育,可行么?我說不可。美育是自由的,而宗教是強制的;美育是進步的,而宗教是保守的;美育是普及的,而宗教是有界的;因為宗教中美育的原素雖不朽,而既認為宗教的一部分,則往往引起審美者的聯想,使彼受其智育德育諸部分的影響,而不能為純粹的美感,故不能以宗教充美育,而止能以美育代宗教。」
到了現代,中國宗教的存在,主要是借自然之美來吸引人。人們經常成群結隊去登山涉水,燒香拜佛,看似信教,實際上,大多數人是為了游山觀景,欣賞自然美,佛祖宗道如何,並不在他們的心裡。宗教家深知人們這種普遍心理,所以,中國的佛寺道觀,大都建在青山綠水的美景之間,正是這個緣故。蔡元培在《學校是為研究學術而設》一文中說:「宗教是靠人心信仰而存在,但是宗教是空空渺渺的,不能使人都信,永久維持著他的勢力,故必借著優美的山林,才能無形之中引誘一般人來信他的。」又說:「自然美不能完全滿足人的愛美慾望,所以必定要於自然美外有人造美。藝術是創造美的,實現美的,西湖既有自然美,必定要再加上人造美,所以大學院在此地設立藝術院。宗教是靠著自然美,而維持著他們的勢力存在。現在要以純粹的美來喚醒人的心,就是以藝術來代宗教。因為西湖的寺廟最多,來燒香的人也最多,所以大學院在西湖設立藝術院,創造美,使以後的人都移其迷信的心為愛美的心,藉以真正完成人們的生活。」也就是說,人的信仰心理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文化教育的成果。因此,不僅充分利用自然美來吸引人心,更要創造藝術美,要用美的理想來吸引人的信仰,通過美育來完成這種信仰心理的塑造,來取代宗教信仰。
蔡元培深刻地認識到中國傳統文化的真精神,認為中國是「以人道為教育」,而不以「神道」為教育。這個傳統不該丟棄。蔡元培反覆強調「以美育代宗教」,反對照搬西方的宗教觀,突出地表現了他對中國文化精神的深刻體認。他說:「中國自來在歷史上便與宗教沒有甚麼深切的關係,也未嘗感非有宗教不可的必要。將來的中國,當然是向新的和完美的方面進行,各人有一種哲學主義的信仰。在這個時候,與宗教的關係當然是更薄弱,或竟至無宗教的存在。」多數中國人的理想和信仰是來自儒家的學說,這種學說所追求的形而上境界,主要是靠藝術——審美而實現的。這種實現方式是躬身體驗和直覺感悟,靠的是情感與想像,不同於宗教迷信。對於大多數中國人來說,如其信仰一種外在的、強加的空幻的「天國」或「來世」,不如通過自由的想像與情感體驗去享受精神自由境界——即藝術與審美境界。這樣,才覺得現實一些,可靠一些。蔡元培的「以美育代宗教」,充分說明了中國文化的最高境界是藝術與審美,而非宗教;中國人的道德人格培養是靠內省的、完全是自由自覺的,毫無外在強迫的。這兩點都是靠藝術教育,或審美教育來完成的。蔡元培在借鑒、學習西方文化的過程中,始終以中國傳統文化為根基,在貫通古今的基礎上,進行中西比較研究,因此,才把中國固有的優良傳統和西方文化的長處加以融化而出新。
3.美育方針與美育的實施
1912年2月蔡元培任民國臨時政府教育總長時發表《對於教育方針之意見》的演說,闡述了他的教育思想和美學見解,在中國教育史上第一次把美育確立為國家教育方針。他批判地繼承了清朝末年學部所制定的教育方針。完全否定了「忠君」、「尊孔」兩項。吸收了「尚公」、「尚武」、「尚實」三項,並作出新的解釋。蔡元培在教育實踐中,不斷地充實、完善新式教育體制。蔡元培就任北京大學校長,便以北大為基地,全面貫徹他的新式教育方針。1920年,他把新式教育方針精鍊地歸納為體智德美全面發展,認為「這四育是一樣重要,不可放鬆一項的」,其宗旨是「養成健全的人格」,「發展共和的精神」(《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人生不外乎意志;人與人互相關係,莫大乎行,故教育之目的,在使人人有適當之行為,即以德育為中心是也。顧欲求行為之適當,必有兩方面之準備:一方面,計較利害,考察因果,以冷靜之頭腦判定之;凡保身衛國之德,屬於此類,賴智育之助者也。又一方面,不顧禍福,不計生死,以熱烈之感情奔赴之。凡與人同樂、舍己為群之德,屬於此類,賴美育之助者也。所以美育者,與智育相輔而行,以圖德育之完成者也。」(《教育大辭書·美育》)前已述及,蔡元培從民國政府成立到1940年逝世,多次擔任國家文化教育的最高行政領導者,制定教育方針,進行新式教育體制創設,同時把他的美學思想付諸教育實踐。一是開設美育課;二是創辦各種群眾性學術團體,特別是藝術教育團體,如文學、新聞、音樂會、書法等研究會;三是充分運用社會影響,倡議和支持創辦美術、音樂、戲曲等專門藝術學校,培養藝術人材,使藝術教育逐漸走向現代化。成為美育思想的卓越理論家,同時也成為美育實踐的偉大推動者。
對於美育之現代意義的深刻發掘與高度重視,使得蔡元培的美育思想穿越20世紀的風風雨雨而歷久彌新。在全社會上上下下強調審美教育與藝術教育的當代,他的思想和實踐極具理論啟示意義與實踐指導價值。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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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聶振斌.蔡元培美學思想研究[M].北京:商務印書館,2013.
摘自陳剛《20世紀中國文藝美學名作導讀》
本書選編10位20世紀中國文藝美學領域的名家名作,從作者情況、論著概況、研究特點、研究方法、創新之處、理論價值、當代意義等方面予以歸納、總結,特別是針對具體文本與研究生學習的實際需要,在閱讀、思考方面提供儘可能切實有效的建議與指導,摘選精彩的最具啟發意義的章節、段落、觀點,增強理論文本的可讀性。
作者簡介
陳剛(1968-),男,寧夏隆德人,文學博士,陝西師範大學美術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長期從事文藝美學教學與研究,主持、參與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多項,出版《素樸與華麗:中國戲曲美學風格嬗變研究》、《文藝美學探索》等學術著作多部,發表學術論文40餘篇。


※看到方英文作家的《落紅》再版,就想著購來讀讀
※他寫《白鹿原》,應該說,使的就是這個「豪狠」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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