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創新人才引進實施細則出台 五類人才受青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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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導報訊(記者 時超)近日,山東省印發《山東省離岸創新人才引進使用支持辦法(試行)實施細則》。《辦法》指出,山東鼓勵引進使用離岸創新人才應圍繞經濟社會發展主導產業和重點領域,助推全省新舊動能轉換和產業升級,重點在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能源新材料、現代海洋、醫養健康、高端化工、現代高效農業、文化創意、精品旅遊、現代金融等領域。
為此,山東支持省內各類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社會組織、個人在國(境)外建立的研發基地、開放實驗室、科技孵化器、技術轉移中心等離岸創新創業基地引進使用離岸創新人才,符合條件經評審通過的,按規定給予相應資金補貼。
根據《辦法》,離岸創新人才主要有五種類型:從事科學前沿探索研究,具有創新潛質的優秀科學家;推動我省在關鍵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上實現突破的創新領軍人才;幫助我省企業參與國際經濟競爭的企業家及管理經營人才;從事戰略規劃、風險評估、資本運作、產品設計、技術轉移等領域工作的高層次專門人才;通曉國際經濟金融運行規則、熟悉「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及駐在國法律制度和政策的高端人才。
另外,申請離岸創新創業基地引才用才補貼的,除按《辦法》規定和滿足國(境)外基地設立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在國(境)外發展良好;二是聘請使用的離岸創新人才不少於10人,每年在離岸創新人才引進使用上費用支出不少於1000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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