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跑十圈沒牽上的手
那一年,跑十圈沒牽上的手
圖:網路
Chapter.1
在某個下班的時候,我站在十字路口,逆風飄來几絲毛毛雨,突然就很想抓住幾年前在操場的那個女孩…
那時他是學校的體育生,毫不謙虛地說,看起來可真像個二傻子,只會在望向她的時候傻傻發笑。
她是學校的藝術生,時常一人站在學校高樓,一展歌喉。
如果說,她是站在高處的黃鸝鳥,他就是在田間奔跑的鹿。或許最大的交際也是她在偶爾低頭時看一眼他吧,再不然是他仰頭時看著她。
這次不太妙,這頭鹿在看見這隻黃鸝鳥時慌了神,亂撞,再亂撞,撞倒在黃鸝鳥的跟前,本來想像偶像劇那般,說些什麼要她負責的話,比如:沒長眼睛的啊!都撞我心上了!
結果看著姑娘明亮的眼睛,這般粗俗的話,哪會與她相搭。想著想著,甚是開心,忘了跑步,忘了要姑娘負責,只是看著她肉肉的臉一個勁兒的傻笑。
再回憶起,這一見,竟從此點開了他傻呵呵樂的穴道。
「不如,就在一起吧。」連續一個月對姑娘噓寒問暖,彈送情歌,晚送零食後,他這般心驚膽戰的問道。
姑娘瀟洒接過零食,抽只手指向800m操場,眼睛一閃,「跑完十圈,我答應你。」
Chapter.2
他咧嘴笑,還沒應聲就開始朝操場跑去,一圈,兩圈,輕輕鬆鬆,甚至還能舉起雙手沖姑娘耀武揚威。六圈,七圈,有些吃力,四處都是體育生的加油聲。第九圈,他已經無力再看向姑娘的方向。第十圈,他是吼著跑完全場。
那一年,不善言辭的他,挑戰了自己十圈,獲得了一個女朋友。
「那我先走了,男朋友。」姑娘擺擺手走在前面,他傻呵呵樂,大力倒在了地上。
前方路途或平坦或是崎嶇,還夾雜些流言蜚語。
議論紛紛:如此兩個相差甚遠的人,怎麼會在一起。
姑娘從不是個鋒芒性子,只是我的感情之事,與旁人有什麼干係?
她拿著冰激凌走在前面,好友問道,真不明白你會看上他什麼,那麼簡單一個人。
姑娘咬著冰淇淋問,難道簡單很容易么?
她在外獨立已久,早看慣了一副副口是心非模樣,只是突然他的出現,會讓人眼前一亮。不得不承認,現在的人越來越聰明,所以也就越來越不單純,難真誠。
姑娘是個識大體,聰明的萬能女友。有她在身旁,他變得越發含蓄,反應愚鈍。
只是男友的壞毛病,讓她頭疼:一認真想事,就認真咬手。
在看見他第N次蠢萌咬手時,姑娘發飆了,「再咬手就分手!」
男生慌了,「不了!不了!」
姑娘閉眼記一個單詞,再睜眼,大吼他的名字,「分手!」
Chapter.3
這樣的戲碼時常上演,純情的相處模式,就是不時拌嘴幾句,再像小朋友那樣和好如初。
姑娘說,那是我談過最單純的一場戀愛。
姑娘說,其實我很感謝幸好我遇見的是他,因為不用揣測他會有什麼心思。
姑娘說,可以的話,就這樣簡單的過一輩子吧。
大抵還是不夠成熟,原來所有的小打小鬧,積累了無數次任性與原諒,會如此心力交瘁。
男生慢慢地問,真的想清楚沒有?
「是的。」通情達理的女生,連分手也可以做到簡單明了。
「那麼就當是我提的分手吧。」
在上一次和好之後,他們便約定:下次誰提分手,誰就是小狗。
「再見。」
「汪汪汪。」
「別這樣,好好說再見。」
「汪汪汪。」
後記:
一點一點,消失的身影,
似乎風中,有人在問他:
如果有天,河水逆流,
時間與萬物紛紛倒退,
你與她再聚在一起,
這一回,還跑十圈,
要不要牽上她的手。
他應該沒聽見,
因為他沒說話。
頓了頓,
他瘋狂跑向操場方向,
仍然不說話,
然後,
獨自沿著逆時針方向,
大肆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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