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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宇:五四時期關於歷史學性質的論爭

五四時期史學界對歷史學性質問題的論爭,主要是關於歷史學是不是科學的爭論。這一問題在19世紀初的西方就已提出並展開討論,19世紀末20世紀初,隨著歐美和日本新史學思潮特別是史學理論的大規模輸入,關於歷史學與自然科學之間的關係,以及歷史學能否成為科學的問題,逐漸引起中國史學界關注。加之「科玄論戰」的影響,使得科學的地位大大提高,從而引發了五四時期關於歷史學性質問題的大規模論爭。

胡適、傅斯年與李大釗

持肯定態度

在胡適和傅斯年看來,歷史學是科學的重要依據在於歷史研究具有科學精神與科學方法。如胡適的科學觀強調在研究過程中應持懷疑與批判的科學精神,要有「尊重事實,尊重證據」「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的科學態度。在科學方法上,他認為考據方法即暗合科學的方法,包含自然科學常用的歸納、演繹、分析、推理等基本研究方法。傅斯年則強調,由於藉助近代科學的成果,「現代的歷史學研究,已經成了一個各種科學的方法之彙集。地質、地理、考古、生物、氣象、天文等等,無一不供給研究歷史問題者之工具」,甚至據此主張將歷史學「建設得和生物學、地質學等同樣」。(傅斯年:《傅斯年全集》第4冊,台灣聯經出版公司,1980年版)可見,胡適、傅斯年論戰的依據正是考據學、史料學的研究態度與方法。

李大釗雖然也認為歷史學是科學,但他的出發點是歷史研究首先應以科學的理論為指導,這一科學的理論就是唯物史觀,正是由於唯物史觀發現了歷史規律,才使得歷史學成為科學。李大釗對懷疑、否定歷史學科學性質的觀點作了批判,在《史學要論》一書中明確表示:「馬克思所以主張以經濟為中心考察社會的變革的原故,因為經濟關係能如自然科學發見因果律。這樣子遂把歷史學提到科學的地位。」這種因果律就是承認歷史發展有規律以及歷史研究可以發現這種規律,從而與自然科學被認為是能發現自然規律的一門學問在形式上實現了一致。李大釗也承認,當時歷史學還未能成為像自然科學一樣的真正科學,仍處在一個幼稚期,不過這「只能說史學的發展,尚未達到與其他學科相等的地步,不能說史學的性質及觀察點,與其他科學根本相異」。(李大釗:《史學要論》,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儘管胡適、傅斯年與李大釗都認為歷史學是科學,但雙方也存在差別。在胡適、傅斯年看來,歷史學之所以是科學,關鍵在於科學的精神與方法,只要有科學嚴謹的態度,並用歸納、演繹、分析、推理的科學研究方法,歷史學就是像生物學、地理學一樣的純粹科學。李大釗看重的是唯物史觀這一科學理論,在他看來,歷史學之所以能成為科學,關鍵在於唯物史觀能發現人類社會發展的基本規律。這是二者分歧的根本點。

梁啟超與何炳松的否定態度

針對胡適等人的觀點,史學界反對最力的是梁啟超與何炳松。事實上,梁啟超最初持肯定態度,如他在《新史學》等論著中多次強調歷史學是有「公理公例」和「因果關係」可尋的,這實際上肯定了歷史學的性質是科學。但由於他自西歐遊歷回國後受到西方社會對科學悲觀思想的影響,開始大力批判「科學萬能論」,並逐漸動搖、懷疑乃至最終全盤否定自己之前對歷史學性質是科學的認識,這主要表現在對因果律的否定上。在他看來,因果律本應是自然科學的基本屬性,歷史學者為了證明自己所治學科也有因果律可尋,遂強行尋找一些規律來解釋歷史的發展,這樣就從根本上混淆了自然科學與歷史學對於因果律的認識。他還極力反對將因果律強行運用於歷史研究中,「今必強懸此律以馭歷史,其道將有時而窮,故曰不可能。不可能而強應用之,將反失歷史之真相,故曰有害也」。(梁啟超:《飲冰室合集·專集之七十三》,中華書局1989年版)可見,梁啟超對歷史學性質問題的認識,與他之前的看法相比,已經有了根本變化。

就何炳松而言,他認為五四前後胡適、傅斯年與李大釗等人對歷史學科學性質的肯定態度,實質上是在「歐風美雨」影響之下對「科學主義」的盲目崇拜。他尤其批判了傅斯年企圖建立像生物學、地理學一樣「科學」的歷史學的想法,認為那根本是「不諳史學之性質及其困難,妄欲以自然科學之方法施諸史學,以求人類活動之因果」。他列舉了自然科學與歷史學的三大不同:觀察點不同,研究對象的性質不同,研究方法的步驟不同。進而論證出「歷史學是純粹主觀的學問」「自然科學完全是客觀的學問」(何炳松:《何炳松文集》,商務印書館1980年版)的觀點,可見他對歷史學的科學性質問題完全持否定態度。

梁啟超與何炳松等人對歷史學性質問題的變化以及否定態度,對當時普遍宣揚科學至上的社會環境來說,是比較難得的。而關於歷史學性質問題的論爭,也正因為二人的不同態度,才有了後來的大規模論辯以及深入探討。

學衡派的第三種觀點

關於歷史學性質問題的論爭,還出現了歷史學既是科學也是藝術的第三種觀點。持這種觀點的以張蔭麟、陳訓慈、繆鳳林、徐則陵等人為代表的學衡派為主。大致來說,學衡派相關觀點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首先,對於歷史學與自然科學之間的關係,學衡派普遍認為二者之間存在差異。繆鳳林指出,自然科學「皆可就事實之進行時而直接觀察之」,史學則「只能間接考察其所倖存之活動之結果」。(繆鳳林:《研究歷史之方法》,《史地學報》第1卷第2期,1922年5月)徐則陵亦據此批駁胡適、傅斯年與李大釗等人「其誤在偏重客觀而抹煞主觀方面,殊不知人類活動以主觀的勢力為主要原因」。(徐則陵:《史之一種解釋》,《史地學報》第1卷第1期,1921年11月)

其次,學衡派也肯定了歷史學的科學性。陳訓慈認為史學研究如果「用審密之方法,廣集古今之實證,則縱不能得萬種之定律,要非無尋得公例之可能」,「史家要亦自有與科學相關聯之點,而治史之應用科學方法之尤著」。(陳訓慈:《史之蠡測》,《史地學報》第3卷第1、2合期,1924年10月)這表明學衡派也認為科學方法的運用是歷史學科學性質的重要表現。

最後,對於歷史學的藝術性質,張蔭麟從史料學角度解釋:「僅有資料,雖極精確,亦不成史。既更經科學的綜合,亦不成史。何也?以感情、生命、神采,有待於直觀的認取,與藝術的表現也。」(張蔭麟:《論歷史之過去與未來》,《學衡》第62期,1928年3月)從史料的特殊性質入手,他認為歷史學僅是經過科學的綜合搜集整理,不能稱為歷史學,還需要有感情、生命、神采這些表現形式上的藝術提升。這表明歷史學的內容與形式具有科學和藝術雙重屬性。

要言之,學衡派對歷史學性質問題的討論,既強調歷史學的相對性,也肯定歷史學的科學性;既不主張將歷史學建成像地理學、物理學一樣的「純粹科學」,也反對將歷史學視為「純粹主觀」學問的觀點。他們提出的歷史學既是科學也是藝術的觀點,不是簡單地模糊或調和以上兩派的矛盾,而是明確表明歷史學不僅有科學屬性的一面,還有特殊性質的一面,這是與以上兩派之間的最大不同。

五四時期關於歷史學性質問題的論爭,歸根結底是人文學科與自然學科之間關係的問題。對這一問題的探討,促進了史學界關於歷史學求真、致用等理論問題的深入研究。從中國史學發展史角度而言,該論爭可視為近代中國史學轉型的重要內容之一,對中國史學的理論建設及自身體系建構具有重要影響。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宋代歷史評論研究」(15CZS001)階段性成果)

(作者單位:華僑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馬克思主義與當代社會發展研究中心)

原標題:五四時期歷史學性質論爭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責任編輯:劉星 排版編輯:何迪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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