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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賴、賭徒及酒鬼

我想,這世上最不要臉的,除了欠債不還的老賴、好賭成性的賭徒,大概就是嗜酒如命的酒鬼了。

自古就有「殺人償命,欠債還錢」之說,語句錚錚然,有金石聲,大有正氣凜然、彪炳史冊之意,可見老賴自古有之,人皆恨之。我想,是沒有人願意成為老賴的。或因各種因素,成了老賴,也是無可奈何的事。俗話說,「文錢難倒英雄漢」,秦瓊賣馬、楊志賣刀,末路之際,英雄氣短,寶馬寶刀也要忍痛割愛,也不想背了那老賴的罵名。

不過,這世上還真有一些人,明明自己花錢如流水,吃香的喝辣的,卻總要欠著別人的一點小錢不還,似乎很享受著被人追著屁股討賬的樂趣。我曾親眼目睹過一位光鮮流油的房地產老闆,開著寶馬出入高檔會所,卻欠著家門口小餐館幾千元飯錢四五年之久不還。後來,這餐館轉手,老闆娘電話簡訊催促討要,又總是推三阻四。一次趕得巧,堵在門口,這地產大亨竟然說:就這點小錢,你還要三番五次地當賬要。不如這樣,你陪我睡一覺,我今兒個就打六折給你,如何?

這,未免讓人牙痒痒。這樣的無賴,應該送去屠宰場,千刀萬剮。

賭博的歷史,最早可以追溯到夏朝時期。據說最初是為了獵物分配,所採取的抽籤撞運的方法,後來演變成了一種以錢做注的輸贏遊戲。好賭的人說,小賭養家糊口,大賭發家致富。大抵賭錢的初衷,都是為了贏錢。可俗話說:輸錢只為贏錢起,贏是糠,輸是米。贏來的不加珍惜,輸掉的卻是心頭鮮肉,所以越輸越想撈,越撈陷得越深,最終必然是千金散盡,過眼雲煙。

古人說「賭近盜,奸近殺」,急紅了眼的賭徒,是什麼事都乾的出來的。當下,哪個身邊沒有這樣幾個因賭博而傾家蕩產、甚至亡命天涯的故事?

我的一位愛好賭博的朋友,一有空閑,總要邀請三五好友來家裡小聚,飯後「順便」切磋麻將技藝。聽人說,某日又輸錢後怒髮衝冠,雙手忽地將麻將推入桌底大火中,狠命一腳,踢倒了麻將桌,一面還大罵不休:你們這些人,吃我的飯,喝我的酒,烤我的火,用我的電,打我的麻將,還贏我的錢,真是可惡!今兒我把麻將燒了,看你們還打不?一席話說的眾人面面相覷,灰溜溜地側身而去。

諸位也許在想,這位癮君子大概從此要金盆洗手了吧?

可僅僅過了兩日,他又從街上拎回來一副新麻將,厚著臉皮挨家挨戶邀請麻友上門……

常常想起張岱《陶庵夢憶》中的名言:「人無癖不可與交」。明袁宏道也說:「余觀世上語言無味面目可憎之人,皆無癖之人耳。」所謂飲食男女,皆是食色性也,「率性之謂道」,有癖好才符合人性。這一點,大人物亦不例外。民國人物中,魯迅鍾愛甜食,金岳霖酷愛養雞,章太炎愛吃臭東西,辜鴻銘則迷戀女人小腳的臭汗味。歷史名人梁任公啟超先生,有一句名言尤為人所津津樂道:「只有讀書可以忘記打麻將,只有打麻將可以忘記讀書。」大師們在學術上造詣深厚,令人高山仰止,生活中的愛好,卻令人忍俊不禁。

不過,這癖好,也分個三六九等。

吃喝嫖賭抽,坑蒙拐騙偷,為一等;

琴棋書畫、詩酒花茶,自然又是一等。

但說這「酒」的癖好。酒是個很奇怪的東西,能滿足口腹之慾,又能助興消遣,既是物質的,又是精神的。所以可俗可雅,源遠流長。

俄國人適合烈性的伏特加,德國人喜好有液體麵包;蘇格蘭有純正的威士忌,法國有馳名的白蘭地;日本的清酒、米國的雞尾酒……名稱不同,本質無異,可見世界人民本性中對酒的喜愛,總是一直的。

縱觀古今中外,中華酒文化格外璀璨。三國時,曹阿瞞就公開為酒寫軟文:何以解憂?唯有杜康!魏晉名士、第一「醉鬼」劉伶專門作有《酒德頌》;一代隱士陶淵明,有飲酒詩二十首,「偶有名酒,無夕不飲。顧影獨盡,忽然復醉。」詩仙李太白,一個不折不扣的大酒徒,「李白斗酒詩百篇,長安市上酒家眠。」他的《將進酒》,最適宜用在酒桌上勸酒:五花馬,千金裘,呼兒將出換美酒,與爾同銷萬古愁!曹雪芹「在那貧窮潦倒的境遇里,很覺得牢騷抑鬱,故不免縱酒狂歌,自尋派遣」,寫作《紅樓夢》時,靠朋友救濟,酒卻是少不了的——舉家食粥酒常賒。甚至連那天上的神仙,也忍不了美酒的誘惑。孫猴子大鬧天宮,不正是為了沒接到王母蟠桃宴的邀請函嗎?

文學作品中描寫醉酒,最可愛的,當數「金戈鐵馬」的辛棄疾了:

醉里且貪歡笑,要愁那得工夫。近來始覺古人書,信著全無是處。 昨夜松邊醉倒,問松我醉何如。只疑鬆動要來扶,以手推松曰去。——《西江月·遣興》

好傢夥!現今有「喝醉了,我誰也不服——我只扶牆」的流行語,與之相比,簡直弱爆了。你還扶牆?你看人家老辛,扶什麼扶,去!這架勢,最少還能整半八斤!

文人與酒,如同戰爭與女人,似乎是永恆的話題。你看,在魯鎮,「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知道「茴」字四種寫法的落魄文人孔乙己,即使冒了打板子的危險,也要時不時地去咸亨酒店喝幾口:

「溫兩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了九文大錢。

也許他們是對的:三杯通大道,一醉解千愁。

這些,都算是雅的;俗的,在大眾,在鄉村。

我在酒桌上聽到過好多喝酒的段子,有個「雙排扣」的故事,印象至深。

說一領導下鄉,在支書家酒喝大了。傍晚,一個人回單位,中途把車騎進了公路下的豬圈裡。圈裡鋪著乾草,軟乎乎的倒也好睡,領導就覺得是睡在自家席夢思床上了。半夜裡朦朦朧朧伸手摸過去,還是熱乎乎軟綿綿的。唯一的不同,就是在面前從上摸到下,凈是一溜串的肉丁丁。於是這領導高興起來,討好說:

老婆,今兒個又買了件新皮衣?還是雙排扣的啊!

一個男人,只喝酒的囧事,便幾天幾夜也說不完。有人總結過酒桌上喝酒人的五個階段:

輕言細語——和風細雨,彬彬有禮,第一階段。

花言巧語——蜂飛花上,甜言蜜語,第二階段。

豪言壯語——漸入佳境,酒壯慫膽,第三階段。

胡言亂語——魔性大作,醜態畢露,第四階段。

不言不語——繁花落盡,醉死夢生,第五階段。

或許,還應該有尾聲——午夜酒醒,輾轉反側;傾吐肺腑,嘔心瀝血。

還有結局——為他人做笑料、談資,永世流傳。

都說,酒是穿腸毒藥,可酒徒們卻趨之若鶩。一旦有了酒場子,「不去不去又去了,不喝不喝又喝了,喝著喝著又高了……」

我曾親眼見過,一位胃癌患者,住院治療期間,醫生千叮嚀萬囑咐要保命必禁酒。護士每次查房,總要在床上櫃里搜走幾瓶酒。一次,護士前腳剛出門,他後腳就拿出藏在便盆下的酒來,一口氣咕咚好幾口。看到我驚異的目光,他詭秘地一笑,抹抹嘴說:

這小護士,賊精著哩。我藏了好多酒都給她收去了。只這一瓶了,再不抓緊,又沒了。這酒,就是我的命咧。不讓我喝酒,我還活到做啥子?

——也真是死了臉了。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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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戒酒很容易,我基本每次喝醉後都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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