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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專家:增值稅改革將減稅超4000億元

3月2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了深化增值稅改革的措施,進一步減輕市場主體稅負。筆者預計全年將減輕市場主體稅負超過4000億元。具體包括以下三個方面,內外資企業都將同等受益。

製造業、建築業、交通運輸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下調

經過2017年的增值稅兼并稅率改革,我國目前的增值稅稅率已主要剩下三檔,分別為17%、11%及6%。3月,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透露了「改革完善增值稅,按照三檔並兩檔方向調整稅率水平」的改革方向。但在兼并稅率至兩檔之前,此次增值稅改革率先把標準稅率進行了全面降低。其中,製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而交通運輸、建築、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預計全年可減稅2400億元。

這是一項影響面非常廣的稅率調整。17%的增值稅稅率由來已久,主要對貨物及修理修配勞務徵收,屬於我國傳統增值稅範圍。此次將製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雖稅率僅下降了1個百分點,但由於涉稅範圍較廣,稅基龐大,因此對整體的增值稅產生較大的影響。據2017年的中國統計年鑒數據顯示,2012年製造業的經濟增加值與國內生產總值的佔比為31.42%,2013年為30.55%,2014年為30.38%,2015年為29.38%,即意味著我國至少有約三分之一的經濟增加值受此次製造業增值稅稅率下降的影響。從規模上看,2015年我國製造業的經濟增加值為202420.1億元,稅率下降1個百分點,減稅已達2000多億元。因此我國預計全年可減稅2400億元是比較保守的估計,因為僅製造業一項下降稅率估計便可接近該減稅規模。

此外,涉及17%稅率的行業並不局限於製造業,例如有形動產租賃。據商務部發布的《中國融資租賃業發展報告(2016-2017)》的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底,全國融資租賃企業資產總額21538.3億元,排在前五位的有四大行業為設備租賃,分別為能源設備租賃、交通運輸設備租賃、通用機械設備租賃及工業設備租賃,資產總額佔比為30%,同年,全行業融資租賃實現營業收入1535.9億元。由於設備租賃行業是上游企業,而承租人是下游企業,因此,假設有形動產租賃的稅率也可以從17%的稅率下降為16%,將大範圍惠及實體經濟。

另一項降低稅率的政策為交通運輸、建築、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據2017年的中國統計年鑒數據顯示,2015年建築業的經濟增加值為46626.7億元,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的經濟增加值為30487.8億元。此外,房地產業的稅率也是11%,其經濟增加值的規模也達到41701億元。此三個產業相加,稅率下降1個百分點,減稅規模也達到千億元。雖然,房地產行業是否下降稅並未明確,但交通運輸業的減稅對於降低實體經濟的運輸成本是有利的。而建築業的減稅對於其發展來說也是十分有利的,該行業承擔了我國基礎設施建設等重要職能,並且解決了大量的初級勞動力就業,可是長期以來行業利潤空間較少,此次給予其減稅有利於幫助建築企業降負。

當然,由於稅率的調整,發票、納稅申報、企業的稅務系統以及企業的報價及核算等也必須隨之而調整,納稅人要適用新的稅率需要有個過程。此外,降低稅率僅是一方面,三檔稅率兼并為兩檔稅率是真正的改革方向,因此,還涉及到16%、10%兩檔稅率與17%、11%兩檔稅率的過渡問題,以及16%、10%兩檔新稅率與現存的6%稅率的銜接問題。這都留待下一步深化增值稅改革中去解決。

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上調至500萬元

此次會議提到的第二項增值稅改革為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將工業企業和商業企業小規模納稅人的年銷售額標準由50萬元和80萬元上調至500萬元,並在一定期限內允許已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讓更多企業享受按較低徵收率計稅的優惠。

此項改革對於小微企業是利好。根據國家統計局2017年的數據顯示,2016年末,全國規模以上中小工業企業370000戶,其中,小型企業316000戶,佔中小企業戶數的85.4%。同年,規模以上的工業企業總數為378599戶,其中,小型企業為316287戶,小型企業數量佔比為84%,小型企業是我國企業的主力軍。以年銷售額標準50萬元和80萬元作為判定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此項政策是我國在頒布增值稅暫行條例的時候制定的,但當時是上世紀90年代初期,小微企業的生產規模及經營業績尚無法達到今天的水平,所以當時的政策是合理的。可20多年過去之後,中國的經濟發展水平突飛猛進,目前依然以原有的標準來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簡易稅率的適用範圍,顯然已成為制約其發展的因素之一了。尤其是2016年我國全面實施營改增之後,服務類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為年銷售額500萬元,更凸顯出原有政策無法適應當前的經濟發展情況。因此,此次改革,既擴大了銷售貨物類小規模納稅人的範圍,給小微企業減負,又統一了服務及貨物類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是一項具有積極意義的稅制改革。

此外,在一定期限內允許已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也是一項制度創新。因為根據我國現有的增值稅相關規定,一旦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是不允許再改為小規模納稅人的。現政策允許變更,意味著有更多的小微企業獲利。

先進位造業、研發、電網等行業增值稅留抵退稅

在三項增值稅稅制改革安排中,最容易被忽視的是留抵額退稅。事實上,此項改革影響深遠。所謂的留抵額形成是由於增值稅採用的是抵扣法來進行計算,銷項稅額指銷售收入所產生的增值稅金,而進項稅額指採購各種貨物、勞務及不動產所產生的增值稅金,抵扣法指企業用當期的銷售稅金減去進項稅金從而得到應納的增值稅額。但是,每一納稅期限企業的銷售情況及採購情況是不一的,難以找到直接的對應關係,當期進項稅金大於銷項稅金時便形成了增值稅的留抵額。其實,留抵額是購買方所承擔的稅款,因此,世界上許多國家的增值稅制度是允許增值稅的留抵額給予退稅的。

但是,我國現行的稅法並不允許退稅,而是允許企業將留抵額無限期結轉至未來的納稅期限去抵扣銷項稅額,直至企業破產,也無法退稅,僅允許被收購方企業的留抵額結轉至收購方的企業抵扣。因此,留抵額佔用了企業的貨幣資金。之前,筆者的調研已發現此類問題普遍存在,甚至一家科技型企業的留抵額達到了10億元,規模巨大。

雖然,此次增值稅改革僅對裝備製造等先進位造業、研發等現代服務業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電網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予以一次性退還,也就是並非所有行業均允許增值稅留抵額退稅,僅是對先進位造業、研發和電網等特定行業給予退稅,並且並非馬上實現退稅,而是在規定的期限內給予一次性退還,但允許留抵退稅是完善增值稅制度的重要舉措。未來,在國家財政能力可承受的範圍內,有望有更多的行業獲得留抵退稅。

當然,留抵退稅還有賴於我國征管手段先進性以及社會納稅誠信度的提高,否則,良好的留抵退稅制度會演繹成為部分不良納稅人的騙稅途徑。

總而言之,自2018年5月1日開始的以上三項增值稅制度改革,均以落實企業減稅為目標,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同時,也預示著我國正式拉開了新一輪進一步深化增值稅改革的序幕。

(作者系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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