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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食羊小史,我的青春歲月

吃羊肉最好在北京吃。有大紅門樓的名店當然好,衚衕里的小館子也不錯。一隻銅鍋,清水。幾份羊肉,一點蔬菜。甜蒜,麻醬,韭菜花。最後再來兩塊燒餅,足矣。

外地吃羊肉太複雜。在四川那成了麻辣火鍋了。合肥吃涮羊肉,弄了很多的香油和蒜泥,很多人還喜歡這樣吃,我見了真是無語。只有在心裡默默遺憾:他們沒有在北京生活過。

我這輩子,值得一點高興的,是在北京生活了幾年。而且在北京生活,一定要是青年的時候。青年精力旺盛,什麼都不怕。

那時在北京的生活有兩個特點,一是一天在外的時間多,回家就一張床,倒頭就睡。二是大多同事、熟人都是外地人。四川的,雲南的,貴州的,甘肅青海的,東北那旮旯的;連新疆、西藏的都有。每人操著自己家鄉的口音,自說自話。再一個就是報社的工作,沒有時間概念,沒日沒夜。時間長了,每個人都不願意回家。有人並沒有事,可也在辦公室耗著。這就弄得和同事在一起的時間比家人多,一日三餐在外吃的多。日久天長,朋友、同事之間好得能勝過兄弟。那時除了吃小炒,京醬肉絲,蚝油生菜外,就是涮鍋子。我工作的公主墳,有一家羊肉館,叫益壽福,似乎是一家老字號,生意比較好。我們正規涮肉,一般都是在這一家。有個大紅的雕花門樓,進去一個大廳,一般來說都是食客如雲,人聲鼎沸。我們繞過人縫,進入包間坐下。有人開始點菜,其餘的人都脫了大衣,掛在椅子背上。鍋子上來,一會兒便熱氣騰騰,大家你追我趕,涮肉的涮肉,喝酒的喝酒(沒有重要客人一般喝啤酒),沒有半個鐘點,十幾盤肉下來,每人身上都熱了,上臉的臉也紅了。這時氣氛一般比較好,大家從容說些閑話,更多的是笑話。北京人愛侃,因此從頭至尾,笑聲不斷。我的部門頭兒李兄,長得膀大腰圓,相貌堂堂。他是老北京人,可能有點滿族血統,能吃能喝,一般要三四盤羊肉,再來兩大扎冰啤,才過癮。他每天靸個鞋片,走路踢踢踏踏,拖著個沉重的身子,三十好幾的人了,不結婚生子,喜歡俄羅斯音樂,喜歡去弄馬。每年要飛好幾次內蒙的呼倫貝爾,去就是為了看馬。他吃飽喝足,面帶酡紅。他長得真是十分俊美,這時若用「腮凝新荔,鼻膩鵝脂」形容他,聽起來肯定不妥,但真實情況就是那樣。

吃完出來。北京的冬天飯館都掛著門帘(是那種厚厚的掛毯),門也是兩層——大門之外,做個套門,從兩側開門,——我們掀開掛毯,走了出來。這時一股寒風迎面撲來。北京生冷的冬天就是這樣。可是心裡快樂無比,身上滿滿的熱量,被這冷風一吹,人真是舒服極了,嘴迎著寒風,可身上一點不冷。真有一種「把酒臨風」的感覺(這只是感覺哈)。

現在人到中年,過去許多年記得的一句話,可並不能真的體會:「人生行樂耳,須富貴何時?」現在對這句話已有所理解。想想這句話,放在我們那時酒足飯飽出門時的感覺,真真是再恰當不過了。

後來我離開了北京,但到北京出差還是多的。我們總部的培訓中心在展覽路,對面有家羊肉館,叫百萬莊園。我之所以提到它,是因為他家的羊肉真是極品。不知是羊身上的哪個部位,我只知道入口即化,極嫩,極香。價格貴得要死,一盤要九十八元。那麼大大的卷子,鬆鬆地放在一大盤裡,看起來挺多。你夾起來往鍋里一放,立即就熟。可那麼一大卷,只剩下一點點。蘸上麻醬,那個香啊!我有一次請一個美女同事吃飯,她長得瘦弱俊美,可吃起來了得。我先一人要了兩大盤,沒有三下五除二,沒了。我又要了兩盤,兩人邊聊邊吃。她原來在省里工作時和我同桌,整天趴在桌上睡覺,迷迷瞪瞪的(臉上老睡出印子),後來忽然一個機會,調入北京,人像突然醒了,一身的工作熱情,馬上顯出職業女性的樣子。她臉小身壯,極有能量,吃起來玩命。最後兩人給吃了一千多塊,我心那個疼啊,所以怎能忘記。

在北京工作,我還跑了全國的許多地方。說羊肉,當然是西北的好。九十年代中期,我第一次到新疆,當地銀行同志帶我到南疆去,中途路過庫車。庫車的行長是漢族,可人熱情得像個王爺,他非要帶我去看原始森林,我看到了,就是一片胡楊林。之後到塔里木營業所去吃飯。我只記得下車一腳下去,鞋就沒了。路面上全是浮土。進到營業所的院子,正在殺羊。羊剛殺一半,那個行長見了說,重來一隻重來一隻。他是嫌這隻羊歲數太大(不知他怎麼看出來的),要一歲左右的羊才嫩。過了一會,果然重新拖來一隻,殺羊不費事,一會兒就好。下鍋白水煮,煮熟撈起,趁熱吃,只要蘸一點點椒鹽。

那頓羊肉極香。因為我是主客,主人肯定把最好的給了我。記得是邊吃邊跳,——他們從街上找來個彈三弦的,給他些肉吃,之後他便賣命般地彈奏起來,還有幾個大媽,都極胖,可跳起來靈動可愛。我借著酒勁,也上去亂舞了一通,抓著她們的手,一腳顛動,一邊手從頭上繞圈,還真有模有樣的。這個記憶深刻,是因為只吃羊肉,沒有別的菜。而且羊肉極熱,香氣繞樑。幾塊下來,便飽脹了。

有一次在青海,是個周末,當地朋友一定要我去一個叫互助的縣,全稱是互助土族自治縣。車開了很久,經過很多光禿禿的山。再往前,就見到森林了,還有一條大河,不知叫什麼名字。沿著河岸開了很久,到了一個地方,原來是個農家樂的玩意,我們在那看看,還模仿當地風俗,假裝結婚了一把——把一個年輕的姑娘背著跑了一圈。那個假新娘,見我人老實,最後竟偷偷地把自己的一個舊荷包塞給了我,弄得我挺激動。這個荷包,繡得很漂亮,現在還掛在我的書櫥里。這一回讓我長見識的,是殺羊。半上午沒事,就在林中瞎轉悠,忽就見到人家殺羊。殺羊對當地人,真不是一個事。整個過程一滴血沒有,不像殺豬髒兮兮的,還嗷嗷叫。殺羊沒有多大動靜,我幾乎沒聽到什麼聲音。一隻羊整乾淨也只二三十分鐘的光景。羊肉割成幾大塊,放在攤開的皮子上。那一整張羊皮真乾淨。那個殺羊的男子,一會兒把小刀銜在嘴裡,一會兒又輕輕割上幾下,非常從容和平靜。他不像是在殺一個活物,而是像在整理一件東西,很有條理地整理一件東西。

十幾年前到內蒙,在新巴爾虎右旗的一個蒙古包里,吃羊肉喝酒。我拿了一個一大塊的扁骨,用手撕上面的肉吃。邊吃邊喝草原白(一種內蒙產白酒)。坐在我邊上的一位朋友,是當地人,他非常熱心地教我如何剔肉,用小刀一點一點地剔肉吃。在內蒙做客,骨頭上的肉吃得越乾淨,越代表對主人的尊重。我跟他學,把一塊骨頭剔得乾乾淨淨,彷彿晾晾乾就可以是一件裝飾品了。

我喝了一點酒,頭暈,就走出蒙古包,出來走走。蒙古包是搭在一個草灘上的。那個草灘非常大,我就沿草灘走。走了很遠,一直走到了天邊(那時回望我們的那個蒙古包就只有很小的一點了)。我躺到了草地上,那麼大的一片天。我耳邊是風的聲音。我看藍天,看白雲。聽自己的心跳(酒後的心跳)。聽大地的聲音,——大地有一種遙遠的持續的轟鳴聲。聽身邊一群卧著的花牛的反芻聲和呼吸聲(牛的呼吸非常粗重)。

我躺在草地上,躺了很久,第一次感到自己那麼遙遠。

當然,在已過往的歲月里,我還多多少少在另一些地方,吃過無數次的羊肉。但都不能記下。我記下的這些,多是發生在我的青春歲月。說是寫羊肉,其實是紀念我的青春。

我的青春已經過去。我懷念我的青春。

2018年1月31日

本文即將刊於《文匯報 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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