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胡適及毛姆有感:誰的青春沒被撞得頭破血流?只要執著肯學,就會達到人生的光明頂
碎片化的閱讀確實是坑人的,我也陷在其中不能自拔。
比如看了毛姆的短篇《一種錯覺》後,給了我一點驚訝,這點驚訝還沒削弱,卻又去讀胡適的《孤獨與大膽:胡適自述》,這樣浮光掠影式的閱讀,不求甚解的態度,與我何益?
但有時候,碎片化的閱讀也會以某種融洽結合,結出一個青澀的心靈果子,給我一點讀書的感悟——毛姆和胡適在我的心海里劃舟邂逅,毛姆拋出一個觀點,胡適以切身體會做了圓滿應和:誰的青春沒被撞得頭破血流,只要執著肯學,就會達到人生的光明頂。
毛姆說:「認為青春是快樂的,這是一種錯覺,是那些逝去青春的人的一種錯覺。」
他認為這種錯覺灌輸給年輕人,致使年輕人的腦子裡充斥了一切不切實際的想法,這種想法一旦接觸現實,都會碰的頭破血流。這種錯覺會在精挑細選的書里體現,會在長輩們談起的「因遺忘而蒙上玫瑰色薄霧的往事里」被裝飾一下灌輸給年輕人,所有這些都為年輕人提供了一種不真實的生活。
輪到我們——曾經被錯覺折磨過的人,又會奇怪地,似乎是不可控制地、不自覺地為別人——年輕人,增添這種錯覺,於是一代又一代的年輕人都不可避免地被這種錯覺沾染以至於一代又一代地年輕人在現實中被碰得頭破血流。
我的一點驚訝:青春真的不快樂嗎?我逝去的青春是不快樂的嗎?如果有之,我的前輩給我灌輸了什麼致使我頭破血流的觀點和想法呢?
毛姆在他的《一種錯覺》里提到了錯覺會在精挑細選的書里漫進你的腦中,牽引你進入錯的境地。而胡適恰恰在讀書的過程中遭遇了種種這樣的境地,也曾「撞得頭破血流」,但他不氣餒,在書海人群里尋覓答案,勇往直前,最終柳暗花明,得達勝境。
一、困擾胡適並給他造成錯覺的第一件事,是從他童年開始的「從拜神到無神」的開蒙。
胡適說他早慧,三歲的時候就認識八百多個漢字了,他家新屋貼著的「僧道無緣」條子,從大紅到淡白再到完全剝落,是他父親的信條。但父親去世的早,並沒有給他留下什麼影響,家裡女眷從此信佛,他腦子裡就被灌輸了目連救母、觀音出家以及各種地獄裡的慘相,因而感到害怕。他也曾自己動手做神龕敬拜(其實是看到親屬孩子這麼做感到好玩),有一天他念書念到《小學》里司馬溫公家訓里的一段論及地獄:
「形既朽滅,神亦飄散,雖有燒舂磨,亦無所施。……」
讀到這段之後,他就高興得跳了起來,以前在《玉曆鈔傳》、《妙庄王經》里體會的地獄慘狀被慢慢瓦解消融了!
這個被大人戲稱為「小學究」的胡適,又在《資治通鑒》第一百三十六卷,中有一段記范縝(齊梁時代人,死時約在西曆510年)反對佛教的故事中得到更進一步走無神之路的肯定,故事裡說:
縝著《神滅論》,以為「形者神之質,神者形之用也。神之於形,猶利之於刀。未聞刀沒而利存,豈容形亡而神在哉」?此論出,朝野喧嘩,難之,終不能屈。
佛家講因果,范縝卻說:「人生如樹花同發,隨風而散。或拂簾幌,墜茵席之上;或關籬牆,落糞溷之中。墜茵席者,殿下是也。落糞溷者,下官是也。貴賤雖復殊途,因果竟在何處?」
胡適深感同理,以至於多年學識之後他發聲闡述因果及競爭:
「甚至於因果律之籠罩一切,也並不見得束縛他的自由。因為因果律的作用,一方面使他可以由因求果,由果推因,解釋過去,預測未來;一方面又使他可以運用他的智慧,創造新因,以求新果。甚至於生存競爭的觀念也並不見得就使他成為一個冷酷無情的畜生,也許還可以格外增加他對於同類的同情心,格外使他深信互助的重要,格外使他注重人為的努力,以減免天然競爭的慘酷與浪費。總而言之,這個自然主義的人生觀里,未嘗沒有美,未嘗沒有詩意,未嘗沒有道德的責任,未嘗沒有充分運用創造智慧的機會。」
「小學究」胡適也曾經帶領幾個小孩試圖砸碎村裡的偶像,被長工勸住而憤憤,他偶染風寒卻被人「揭發」是因不敬鬼神,於是他借題發揮胡言亂語以躲避母親的責罰,多年後與母親談起這段趣聞,母親也笑了。
胡博士在十一二歲的時候,就走上了無神之路,留美期間雖信過基督教也很短暫,猶如他的觀點「大膽假設,小心求證」,始終懷著質疑的心態去印證一切,那應是每個喜愛讀書的人都應有的素質吧。
二、如果說胡適小時候對地獄的質疑及否決不算是一種「頭破血流」,那麼他青年留美之時與同學之間古文的保守和白話文的推廣之爭,應該是一種打擊甚至是羞辱了。
起因是一個做學生監督的基督徒時常給他們留美學生灌輸這類思想:廢除漢字,取用字母。
他因反感而回復:你們這種不通漢文的人,不配談改良中國文字的問題。你要談這個問題,必須先費幾年工夫,把漢文弄通了,那時你才有資格談漢字是不是應該廢除。
胡適與趙元任商榷漢文字的前途:漢字是不能廢除的,但涉及到漢字的教授、標點、音韻、象形會意等問題需要改良,進而延展至後來的「文白之爭」。
1915年的夏天,主要針對保守的梅覲庄,胡適闡發的「白話是活文字,古文是半死的文字。」觀點愈加明晰透析出「文學革命」的意味,也由於他為之闡發觀點而寫的一些詩詞漸漸地得罪了朋友們,他首次在詩里體現「文學革命」字眼的,是這首給梅覲庄的:
梅生梅生毋自鄙!
神州文學久枯餒,
百年未有健者起。
新潮之來不可止;
文學革命其時矣!
吾輩勢不容坐視。
且復號召二三子,
革命軍前杖馬箠,
鞭笞驅除一車鬼,
再拜迎入新世紀!
以此報國未雲菲,
縮地戡天差可儗。
梅生梅生毋自鄙!
作歌今送梅生行,狂言人道臣當烹。我自不吐定不快,人言未足為重輕。
1916年,他與朋友的關於文學革命的爭論聚焦到「詩」上,他與梅覲庄的爭論一度達成共識,共識在如小說、散文、戲曲的表達認同上,畢竟如《水滸》、《紅樓》、《元曲》等文體已經得到白話的推廣和認同。只有詩歌,能否用白話去表達,才是最後的分歧。
梅覲庄回復胡適這般話:
何足下之醉心於俗語白話如是耶?……文字者,世界上最守舊之物也。……一字意義之變遷,必經數十或數百年而後成,又須經文學大家承認之,而恆人始沿用之焉。足下乃視改革文字如是之易易乎?……
總之,吾輩言文學革命,須謹慎以出之。尤須先精究吾國文字,始敢言改革。 ......如足下言,乃以暴易暴耳,豈得謂之改良乎?……
於是胡適用白話做遊戲詩作答:
「人閑天又涼」,
老梅上戰場。
拍桌罵胡適,
說話太荒唐!
說什麼「中國有活文學」!
說什麼「須用白話做文章」!
文字哪有死活!
白話俗不可當!
老梅牢騷發了,
老胡呵呵大笑。
且請平心靜氣,
這是什麼論調!
文字沒有古今,
卻有死活可道。
古人叫做「欲」,
今人叫做「要」。
古人叫做「至」,
今人叫做「到」。
古人叫做「溺」,
今人叫做「尿」。
本來同是一字,
聲音少許變了。
並無雅俗可言,
何必紛紛胡鬧?
至於古人叫「字」,
今人叫「號」;
古人懸樑,
今人上吊:
古名雖未必不佳,
今名又何嘗不妙?
至於古人乘輿,
今人坐轎;
古人加冠束幘,
今人但知戴帽:
這都是古所沒有,
而後人所創造。
若必叫帽作巾,
叫轎作輿,
豈非張冠李戴,
認虎作豹?
……
今我苦口嘵舌,
算來欲是如何?
正要求今日的文學大家,
把那些活潑潑的白話,
拿來鍛煉,
拿來琢磨,
拿來作文演說,
作曲作歌:——
出幾個白話的囂俄,
和幾個白話的東坡,
那不是「活文學」是什麼?
那不是「活文學」是什麼?
……
胡適做此白話詩,一半玩笑,一半應和,這被他的朋友看做是一種「下作」,回復他:
讀大作如兒時聽「蓮花落」,真所謂革盡古今中外詩人之命者!足下誠豪健哉!……
足下此次試驗之結果,乃完全失敗;蓋足下所作,白話則誠白話矣,韻則有韻矣,然卻不可謂之詩。蓋詩詞之為物,除有韻之外,必須有和諧之音調,審美之辭句,非如寶玉所云「押韻就好」也。……
文章體裁不同。小說詞曲固可用白話,詩文則不可。
胡適要行白話文的革命,就必須提倡任何文體都可用白話表達,詩歌也是這樣,他認為白話可以作詩,這是毫無可疑的,杜甫、白居易、寒山、王安石、陸遊等都做過白話詩——不用典故,百姓都可讀懂。但他也承認白話詩確實不多,決絕的胡適,必須以身作則施行白話文的事業,故在回朋友的信中如是說:
吾志決矣。吾自此以後,不更作文言詩詞。吾之《去國集》乃是吾絕筆的文言韻文也。……(7月26日)
性情溫厚的胡適,為了他的事業,此後與友人斷絕了書信的往來,他後來說:
我心裡最感覺失望的,是我平時最敬愛的一班朋友都不肯和我同去探險。一年多的討論,還不能說服一兩個好朋友,我還妄想要在國內提倡文學革命的大運動嗎?
這次與友人的爭論,不能不說是胡適的一次人生碰壁,也可謂「頭破血流」,如果起因不是一個外國人對漢字的詬病,可能也不會引發他的白話文事業。友人們的「守舊」更促使他堅定了步伐,朋友們的一些「嘲笑」其實不是對他的一種羞辱,這些反而成就了他。
時至今日,在網路文章中依然可以看到拿他的這篇詩歌來嘲諷他的:
兩個黃蝴蝶,
雙雙飛上天。
不知為什麼,
一個忽飛還。
剩下那一個,
孤單怪可憐;
也無心上天,
天上太孤單。
似乎是嘲笑他身為大師級的人物,居然寫出這麼「幼稚」的文字,但我卻認為不然。拋開詩歌本身的意境不談,設想下,當初的「行文必之乎者也」的語境,作為探索寫作白話詩歌的他,以標題為《朋友》做的白話文,當時蘊含的落寞,是不是值得後輩疼愛及傳揚呢?!
其後,胡適不斷探索、歸納、總結,寫出《文學改良芻議》中的八法,得到了錢玄同、陳獨秀等的贊同,再後,隨著文學革命的興盛,胡適終於以其執著專研登上了人生思想境界的光明頂。
回到毛姆的《一種錯覺》,我感覺因沿襲錯覺造成的「頭破血流」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怕就怕你不覺醒,以錯為對,隨波逐流。我們總說「書中有顏如玉,有黃金屋」,可書中也有「陰謀和陷阱」也有「因循守舊」,你不會讀書——不質疑不甄別不揚棄,如何成就「獨立的人格」?
魯迅說「救救孩子」,我看還是先「救救自己」吧,別把錯覺強加給孩子,讓他們少走些彎路,少碰些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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