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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三大貪污案之一的「兩淮鹽引案」是怎麼回事?涉及錢財多達一千多萬兩

原標題:清朝三大貪污案之一的「兩淮鹽引案」是怎麼回事?涉及錢財多達一千多萬兩


作者:郭小鳳延安大學歷史系本科生、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


清乾隆三十三年(1768)發生了一場舉國震驚的特大貪污案,即著名的兩淮鹽政提引征銀案,簡稱為「兩淮鹽引案」,也有一稱為「兩淮提引案」。這個案子起源於清乾隆中期的兩淮地區,涉案人員則是兩淮一帶的鹽政官員和鹽商,也就是說這是一起著名的官商勾結導致的貪污案件。其中涉及的錢財數目多達一千二十萬八百餘兩,從作案始到案發之時間隔二十多年之久。也由此被列入有清一代三大貪污案之一。


(乾隆皇帝)


該案件的導火索是乾隆三十三年(1768),兩淮鹽政更替之際,新繼任鹽政尤拔世在接替上任鹽政普福交接工作時,發現私藏銀兩多達十九萬,他敏感的發覺事情並不簡單,於是立即上摺奏明乾隆帝說明問題。乾隆當即秘密派遣江蘇巡撫彰寶連同尤拔世共同清查有關兩淮鹽引案的相關情況。案件初步清查時便發現兩淮預提鹽引征銀賬目與戶部所掌握的賬目大不相同,不到一個月的時間,便查明前兩淮鹽政(高恆、普福)和鹽商勾結侵吞銀兩的事實。案件審核到後期遇到波折,一方面由於鹽課對於全國的重要性使得乾隆意欲嚴懲鹽商的想法受限,另一方面由於是官商勾結引發,這時候的鹽政和鹽商可謂是一條繩上的螞蚱,因此兩淮鹽商在受審時不願說明實情,導致案件在調查中難以取得進展。


此案從頭到尾都由乾隆皇帝親自督導,聽聞此事後他雖然心生不滿,但是最終還是決定改變策略,通過分裂鹽商鹽政同盟,藉由鹽商來舉報鹽政官員,從而處置貪污官員。由此案件迅速取得進展。結案後,乾隆對涉案朝廷官員進行嚴懲,牽連甚廣。而兩淮鹽商在此案中逃過死劫,已付出巨大的經濟代價而告終。經此一案後,清朝雖未杜絕貪污現象,卻也有了相應防範措施,達到整肅吏治的效果。



(乾隆南巡圖)


那麼「兩淮鹽引案」的發生有何緣由?難道僅僅是因為兩淮鹽政官員和鹽商的貪得無厭的嗎?事實並非如此,他們的貪婪不容否認,然而還有更深一層的緣由。我們都清楚乾隆皇帝好大喜功,在位期間六次南巡,次次排場之大耗費銀兩無數。那麼這些錢從何而來,乾隆皇帝曾說出使經費出自內務府,那麼內務府如何能經得住如此耗費?所謂牛毛出在牛身上,這些錢有多一部分來自兩淮的鹽商,這也就不難想明白,兩淮鹽商如此作為了。


參考文獻:

1. 王資鑫著,《大清鹽商》,2013


2. 王偉康,乾隆三十三年兩淮鹽引案始末及其啟示,《揚州文化研究論叢》 2010 第2期


3. 朱宗宙,清代乾隆年間兩淮鹽引案,《揚州師院學報(社會科學版)》 1989 第1期


4. 徐國磊,清代兩淮預提鹽引虧空案,《檔案與建設》2014年第9期

編輯: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桂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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