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寫了十年日記
我來看看我自己長大以後
有沒有變成自己喜歡的樣子

春花秋開
黑色香水
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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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血來潮的打開QQ空間,看了以前寫的日誌。
多久遠的之前呢,
最近的一篇是三年前,最遠的一篇是十年前
還記得那個時候每到周末,
我就端坐在電腦前花一個下午去找喜歡的配圖
再花一個晚上的時間寫一篇【日誌】
把時間花在自己喜歡的事情上,就是件快樂的事
而這首《春花秋開》就是很長一段時間的背景音樂,直到現在,我依然喜歡這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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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記錄,大概就是我堅持了最久的事了吧。
之前在說我的書信情懷的時候說過
萌芽大概就是小學的時候姐姐給我寫信
老師對我說下課到辦公室來一趟,
然後拿出一封信說:有一封你的信
然後我開心了好些天
從此以後,書信來往,就是我認為很有形式感和幸福感的事。
並且決定只要郵局還在,這樣的儀式就要一直在。
現在家裡滿滿一大箱的信和明信片就是我成長和回憶的有力證據呢。
對文字的喜愛,還有另外一個原因
就是小學作文經常被老師表揚
還偶爾會被老師當作範文念給同學們聽
其實那個時候我都是悄悄背誦優秀作文範文的
考試的時候就憑印象模仿,總不至於太差
喜歡記錄,
但燒掉日記本這種舉動也是有過的,哈哈
翻開幾年前的日記本,
覺得那時候真是太愚蠢,
就是那種自己看自己的過去都要滿滿的難為情和嫌棄。
於是決定【毀屍滅跡】,整的陽台烏煙瘴氣
心想以後還是直接撕掉就好吧(雖然累了點)
再後來會想,不如留著吧,好歹也那樣愚蠢過,不去看就是了。
我對村上春樹的喜歡無法用三言兩語表達清楚,先不說小說,真正很喜歡他可能是在看完隨筆《當我跑步的時候我想談些什麼》之後。
安利給達達,她驚訝的說到,是嗎,我看過呀,但不是很喜歡誒。
-怎麼會呢,寫得多好啊。
現在想來,大抵我喜歡村上,是因為性情有某些相似處。隨筆正好表達的是心裡感受,他正好把我心裡所想寫了出來,看了覺得相見恨晚。
【我這個人是那種喜愛獨處的性情,或說是那種不太以獨處為苦的性情。每天有一兩個小時跟誰都不交談,獨自跑步也罷,寫文章也罷,我都不感到無聊。和與人一起做事相比,我更喜歡一個人默不作聲地讀書或全神貫注地聽音樂。只需一個人做的事情,我可以想出許多來。】
確實是這樣,常常我也要被問起,自己一個人不會無聊嗎。
-不會欸,收拾房間看電影讀書寫信跑步聽音樂
自言自語或一言不發多輕鬆自在啊。
如此性格是好是壞無從得知,反正是隨著年齡增長變本加厲了。
記得書中還講過,村上的朋友說認識他之前,因為住在同一片小區,偶爾散步的時候會碰到。彼此是知道對方的,但村上君總是不會主動打招呼,看起來讓人難以接近,不好相處。
後來認識之後,知道他性格就是如此,其實並非不好相處。
不懂的如何與不熟悉的人相處索性也就盡量避免相處。自己也有為此苦惱過,也希望能有所改變,絕不希望自己也給人難以相處的印象。
至於獨處這件事,其實還是必要的。把獨處當作一件好事,學會獨處能讓自己更加獨立,不論是生活還是思想。能靜下來去思考也好浮想聯翩也罷,靜下來認識自己,反省自己,接受自己都是值得而重要的吧。
如果連給自己的時間都沒有那真是太對不起自己了~~
在此順便安利一下蔣勛的《孤獨六講》也是我很喜歡的一本書。
哈哈,接下來給大家看一篇寫於三年前的日誌。
看看大一【矯情】的【愚蠢】的那個我我我
昨天看到莊子的一句話,人生天地之間,如白駒過隙,忽然而已。
竟會有相見恨晚般的共鳴。
心裡裝著回憶,那麼太久不見的人好像也不過剛剛才見
可是固執不長大的人真是傻瓜阿,因為我們終究還是回不去阿
我的假期因為任性得以小小延長,
然後就是在家裡坐著發獃也會覺得好滿足
一半辛苦一半揮霍一樣太匆匆
見到想見的很多人也錯過一些人,
那就都重逢在燦爛的季節。
說好的吉他沒有練習,說好的廚藝略有長進
趴趴走的泉州青陽安海和福州也都小有收穫
對咖啡的迷戀愈發熱烈,對甜筒的喜愛漸漸冷卻
還是改不掉看到好看的本子就想買,
是不是要變成每次小小旅程里的不變習慣
這樣其實好像也不錯誒
原來重逢
就是把藏好一肚子的話用沉默的方式傾訴掉。
後會無期,每一次重逢。
電視劇里說了,
等待與時間無關,它是一種習慣,它自由生長,而我無法控制
你說呢
照顧好自己,不要不開心。
寫於2015-3-11 19:34
最後,在陽光滿滿的午後
分享特別喜歡的一段話給大家
祝你今天愉快:)
雞湯常講人要學會失去,遺憾才是完整,傷害是成長最寶貴的一課……
那是因為我們別無選擇。已經發生的一切,如果不給它一個溫暖的意義,你又能怎樣?
強裝歡笑的大人不必嘲諷痛哭的小孩不懂事,當我們一起對流星許願時,都只祈禱健康快樂應有盡有。
我祝願你學會接受,也祝願這項技能,永遠沒有用武之地。
(by.八月長安)
我祝願你學會接受,
也祝願這項技能永遠沒有用武之地
END
圖文編輯 | 曉嵐
圖片來源 | 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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