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一定不要過於張揚,以免引起命運對我們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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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塔西提島,我想起了毛姆的《月亮與六便士》,一個問題擺在那裡,當一個人擁有了六便士,他是想要另外一個六便士,還是想要仰望一下月亮呢?
——楊瀾
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
對於這本書,從書名上就可以推敲一番:
有人認為:「有些人年輕的時候只看到天上的月亮,卻從看不到那六便士。」
又有些人認為:「有些人只看得到的地上的六便士,看不見天上的月亮。」
但是小編今天不給大家講這些大眾所理解的,而是從一個年輕人(資歷尚淺,情商不夠,智慧不足)的角度來告訴大家,這本小說給小編帶來的感受。
小說梗概:這部小說情節並不複雜,寫的是一個英國證券交易所的經紀人,本已有牢靠的職業和地位、美滿的家庭,但卻迷戀上繪畫,像「被魔鬼附了體」,突然棄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繪畫的理想。他的行徑沒有人能夠理解。他在異國不僅肉體受著貧窮和飢餓煎熬,而且為了尋找表現手法,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經過一番離奇的遭遇後,主人公最後離開文明世界,遠遁到與世隔絕的塔希提島上。他終於找到靈魂的寧靜和適合自己藝術氣質的氛圍。他同一個土著女子同居,創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後世震驚的傑作。在他染上麻風病雙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畫了一幅表現伊甸園的偉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卻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後把這幅畫作付之一炬。通過這樣一個一心追求藝術、不通人性世故的怪才,毛姆探索了藝術的產生與本質、個性與天才的關係、藝術家與社會的矛盾等等引人深思的問題。
常理即真理?NO!
小說的前半部分,我就為斯特里克蘭忽然離開安逸的生活,只身前往巴黎做他想做的事情。儘管那時候他已經是兩個孩子的父親,一個女人的丈夫以及一個四十歲的男人。
沒錯,若他是一個二十多歲,未成家立業的話,我絕對很贊同他這種義無反顧的追求內心的做法,但,他已經到了需要承擔責任的年紀了。
當得知他的做法之後,我也像主人公一樣感到氣憤。
「你能夠畫了嗎?」
「還不行,但是我將來能夠學會。我到巴黎就是為了這個。倫敦沒有我要的東西。也許在這裡能找到。」
「你認為像你這樣年紀的人開始學畫還能夠學得好?大多數人都是十八歲前就開始學的。」
「如果我十八歲學,會比現在學得快一些。」
「你怎麼會認為自己有繪畫才能?」
「我必須畫畫兒。」
「你這樣做是不是在碰運氣?」
...
「你多大?二十三歲?」
...
「當然了,也許會有奇蹟發生,你也許會成為一個大畫家。但你得承認,這種可能性微乎其微。假如最後你把事情搞得一塌糊塗,那就難以彌補了。」
「我必須畫。」他強調著。
「假如你最多只能成為一個三流畫家,你還會認為你這樣拋棄一切值得?不管怎麼說,對別的行業來說,有沒有才華也許不這麼重要;只要還能過得去,你就能舒舒服服地過日子;但當一個藝術家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你真是個傻瓜。」他說。
「我不知道你為什麼這麼說,除非你認為我說出這樣明顯的道理是在做傻事。」
「我告訴你了我必須畫畫。這可由不得我。一個人要是跌進水裡,他游泳游得好不好無關緊要,反正他得掙扎,不然就會被淹死。」
我的心就像主人公一樣,被斯特里克蘭的話語打動了。我開始思考,我們所認為的明顯的道理,難道就是真理嗎?難道就是正常的嗎?
不,最起碼我應該打破我原有的觀念,我當時看了這句話之後和一個朋友討論了一下,我當時是這樣理解的:
我不會承認是懶得重新打字而直接發截圖的
這個世界是什麼樣子的?我們所做的一切自以為合乎常理的考慮又是否真的合乎常理呢?
小說主人公認為,儘管他的理想幼稚、庸俗、陳舊,但終究是個理想,這賦予了他的性格一種迷人色彩。
而我們這個年紀,不要忙著佛系,要有所追求。有自己的理想,有自己的色彩。
積極向上、勇敢無畏、不斷地進步才是最好的狀態。
格格不入?只因你是方塞子!
小說的後半部分,讓我感受最大的是這句話:
在英國或法國,斯特里克蘭可以說是個不合時宜,會影響他人習慣了的生活的人,這就像是「往圓孔里插個方塞子。」而在這裡,卻有各種形狀的孔,什麼樣子的塞子都能各得其所。我並不認為他到了這裡後脾氣比過去變好了,不再那麼自私了,或是更富於人情味兒了;絕對不是這樣,而是這裡的環境正好適合他、接受他、容忍他。
假如他一開始就是在這裡生活,人們就不會注意到他的那些與眾不同的怪異行為,那些行為也就不是問題了。他在這裡所經歷到的是他的故鄉根本不可能給予他、他也從未要求過的——那就是寬容與同情。
似乎每個天才都帶有與眾不同的個性,他們特立獨行,沉溺在自己的世界裡,才不會管周遭是怎麼樣的。
其實我們每個人在自己的世界裡都是王,而有趣的靈魂則會從肉體流出,讓大家看到他那非同尋常的世界,那種人才會發光。
在小說中,斯特里克蘭是自私、惡棍,最起碼在主人公眼裡就是這樣,但是他又因為斯特里克蘭流露出的魅力而折服。
「無論是不是一個惡棍,只要這個對象的性格能被完美刻畫而又合乎邏輯,對創作者就是有難以抵禦的誘惑,儘管從法律和秩序的角度,他絕對不該對惡棍抱著這種欣賞的態度。」
小說最後,斯特里克蘭才找到他的歸宿,最適合他的生活,以及最適合他的女人。
而且事實證明,到了最後,他生活在那片島上,過著最適合他的生活,他創作出了最偉大的作品——在他臨死前的房間里的壁畫。
具有濃郁的斯特里克蘭繪畫風格特色的(天曉得我是這麼能從文字中體會到他的繪畫風格的)那一房間的壁畫,雖然只有醫生看到了,但是他描述的就已經夠主人公想像了。
那畫是令人震驚的,氣勢磅礴,讓人感到頭暈目眩,美得讓人心神不安。
在得知自己已是將死之人時,他更是渴望將自己的世界用力表達出來。
「他就那樣默默無言不停地畫,心裡非常清楚這是他一生中最後一次機會。我想斯特里克蘭一定把他理解的生活,把他所看到的那個世界用圖像表示了出來。」
「他痛苦的一生似乎就是在為這壁畫做準備,在圖畫完成的時候,他那遠離塵囂的受盡了折磨的靈魂也一定得到了安息。」
「他創造了一個世界,也看到了自己的創作多麼美好,之後,在驕傲和輕蔑的心態下,他又把它毀掉了。」
沒錯,斯特里克蘭臨死之前讓他身邊的女人將壁畫毀掉。
我用了大量的小說原文來展開我的觀點。原本我不喜歡用第三人的視角來講述故事的。但是這本小說中第三視角真的很棒,他揭開一個行為怪異又不善言辭的藝術家的本質,讓觀者更直觀地感受到斯特里克蘭這一天才的性格矛盾。
這不僅僅是斯特里克蘭的,也是我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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