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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幫我轉一下這事」,網路侵權,別讓作者靠「撕」解決!

#未授權有聲讀物#

前幾日,作家、微博大V曾鵬宇發微博表示,自己撰寫的《世上有顆後悔葯》一書,在未經本人和出版社授權的情況下,在喜馬拉雅FM上出現了有聲書。

微博發布後,馬上有多名作者確認,《爸爸愛喜禾》(蔡春豬)、《被美人》(唐小飯)、《若你我從此孤獨終老》(張瑤)等作品均存在類似遭遇。隨後幾天,曾鵬宇在微博上連續發布了多則內容證明喜馬拉雅FM上存在未授權的有聲讀物。而對此,喜馬拉雅並未作出公開回應。

23日,喜馬拉雅官微發布了「關於版權投訴的公告」表示,作為中國有聲市場的一員,我們在維護版權、尊重版權方面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和義務。不管付出多大的代價,對所有涉及到侵權的作品,我們承諾堅決處理到底。

來源:@喜馬拉雅FM

此事發酵後,不少網友表示,希望大家能尊重原作者的版權。

有編劇表示,希望愛書的讀者能提高版權意識,也希望平台能夠維護正版權益。

但也有網友認為,喜馬拉雅只是提供了一個平台給用戶。

網路時代,各種盜版、侵權屢禁不絕

喜馬拉雅FM副總裁姜峰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介紹,喜馬拉雅擁有一套自身版權審核體系:原創內容被整合進版權管理資源庫,用戶上傳的內容會經由機器自動審核;隨後,也會有人工進行再次審核。「但用戶上傳的內容數量巨大,難免有紕漏,監管系統會進一步完善」。

無論是喜馬拉雅FM等有聲平台還是視頻平台,各大用戶生產內容平台幾乎都有這樣一個共識,即平台對內容負有不可推卸的監管責任。時至今日,用戶生產內容平台及其付費內容已經被大部分網友所接受。但同時,各種盜版、侵權事件仍屢禁不絕。

說到網路時代的版權問題,可能有些網友還記得2010年到2011年,賈平凹、韓寒、郭敬明等50名作家和出版人聯名,共同發布《「315」中國作家討百度書》,強烈指責百度文庫侵權,他們認為這種行為「偷走了我們的作品,偷走了我們的權利,偷走了我們的財物。」

最終,法院認定,百度的行為構成侵權。百度隨後發表公開致歉聲明,刪除侵權作品,並進行不同數額的經濟賠償。

作家韓寒事後發博文表示,「希望作家維權聯盟與百度能夠和解雙贏,我個人並不贊同維權聯盟律師所提出的關閉百度文庫的訴求,反而希望百度文庫更加壯大,並創造出合理的互利模式,造福到更多作家和使用者。」

據媒體報道,2010年優酷網因盜播第三次遭遇第三輪集體訴訟。前兩次是在2009年9月,反盜版聯盟宣布因優酷盜播503部影視劇對其發起訴訟,並要求索賠5000萬到1億元;2010年1月,反盜版聯盟再次起訴優酷盜播《金大班》等10餘部熱播劇。

商務印書館的漢譯名著和品牌工具書也盜版嚴重。在閱讀平台中搜索《政治經濟學原理》《精神現象學》《美學史》等5本書,均能找到相應資源,內容即是商務印書館館圖書的掃描版。

2016年5月,熱播電視劇《甄嬛傳》作者流瀲紫稱,荔枝FM、喜馬拉雅FM、蜻蜓FM等平台在未經其授權的情況下,私自在網站上發布了其作品《如懿傳》的在線聽書服務。

2017年8月,因「未經合法授權」在手機客戶端中提供《曉松奇談》的播放和下載服務,愛奇藝把蜻蜓FM和喜馬拉雅FM告上法院,向喜馬拉雅FM和蜻蜓FM分別索賠120萬和35萬。

……

版權保護,網路並非法外之地

可見,網路時代版權保護更加重要。2017年,第13次打擊網路侵權盜版「劍網2017」專項行動中,共關閉侵權盜版網站2554個,刪除侵權盜版鏈接71萬條,收繳侵權盜版製品276萬件,立案調查網路侵權盜版案件543件,會同公安部門查辦刑事案件57件、涉案金額1.07億元。

用戶生產內容平台版權問題頻出,其中存在諸多因素,如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和版權相比,能夠靠內容爭奪流量更為重要;又比如平台只是一個載體,盜版內容為用戶上傳,購買版權需要大量版權費;再如平台或相關部門監管不嚴等等。

但網路並非法外之地。網路時代自媒體、知識付費等原創內容興起,為了維護越來越多的原創者利益,我國的法律法規也在不斷完善。

2005年9月,在中宣部和原信息產業部、公安部等部門的有力配合下,國家版權局率先在國內開展網路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啟動了打擊網路侵權盜版專項行動,由此拉開了連續10餘年的網路專項治理行動。2010年,網路專項行動被命名為「劍網行動」。

2010年,我國還將保護知識產權提升為國家戰略。

同年修正的《著作權法》中的相關規定,製作者應當取得原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被許可人複製、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錄音錄像製品,還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表演者許可。

2012年11月26日,最高法制定《關於審理侵害信息網路傳播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為正確審理侵害信息網路傳播權民事糾紛案件,依法保護信息網路傳播權提供了法律支持。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要「倡導創新文化,強化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

今年3月22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給視頻平台、UGC和PGC製作人明確划出了紅線,堅決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編視聽節目的行為。

如今的中國正在朝著尊重自主創新,尊重知識產權的方向前進。而作為平台,在對技術負責的同時,也應對內容負責,有責任對平台上的內容進行監管。若頻頻出現版權問題,傷害的不僅是原創作者的權益,也會影響平台自身的品牌形象。

網路時代,維護原創作者版權,不僅僅是作者和出版方的責任,更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一起營造健康的網路創新環境。

編輯:郭瑋瑾

來源:「新京報書評周刊」公眾號、「金融街偵探」公眾號、熊出墨請注意、人民網輿情監測工信部電子知識產權中心

圖片來源於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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