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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不能只讀一半!

深哉,上帝的豐富、智能和知識! 他的判斷何其難測! 他的蹤跡何其難尋! 誰知道主的心? 誰作過他的謀士?(聖保羅)

語言,或其他文化文本,一旦脫離了其原來情境,就會扭曲。神學議題更是如此。話說以前有位神學生到遠處參與神學教育工作,因無法回答當地人的提問而困擾許久:「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嗎?」他不知道答案是什麼,回來後仍持續探索。身邊同學看著他憂愁的眼神,有時甚至「禱告尋求」而夜不成眠,也只能苦笑。

到底是什麼問題困擾這位神學生?

首先,很明顯的是,他因不知道「一旦得救,就永遠得救嗎?」這個問題的表述意義(locution)而焦慮。這問題由來已久,基督新教與之搏鬥,至少可回溯至400年前,荷蘭改革宗教會牧師亞米念與他的同伴,對改革宗神學的「預定論」提出不同觀點。簡略地說,亞米念主義者認為真信徒也可能會失去救恩,其推論的邏輯可縮寫成PEARL(珍珠)

Prevenient Grace 先臨的恩典

Electionof the Faithful 信徒蒙揀選

Atonementfor All 普世的代死

ResistibleGrace 可抗拒的恩典

Liableof Lost 可能會墮落

亞米念主義者的抗辯在多特會議中定為異端,不僅亞米念主義者被撤職,甚至還有人被處死。該會議也提出五要點,縮寫為TULIP(鬱金香),成為日後加爾文主義的正統信仰:

Total Depravity 全然的墮落

UnconditionalElection 無條件揀選

LimitedAtonement 有限的贖罪代死

IrresistibleGrace 不可抗拒的恩典

Perseveranceof the Saints 聖徒蒙保守

從400年後來衡量當時的爭議,雙方神學立場的差異其實並沒當時人想像的大,而論述方式也顯出他們的時代背景與限制:

1. 都是化約論:以線性邏輯來處理非線性的人生問題。然而,上帝主權與人類的救恩之間的複雜關係,無法化約成簡單公式。(注)

2. 都從「實體範疇」做神學,在討論「什麼」:如何定義上帝,這樣的上帝具備什麼特質(屬性)、上帝能不能做這做那……,救恩論上,「罪」與「稱義」,也都在問:那是什麼東西。結果就是:上帝成了人類知識的客體,另一方面,這樣的世界是機械性的,上帝與人、與萬物之間的互動,就可以用「定律」來表述。這整套系統,其實是自然神論的,上帝不在這世界的中心,甚至隱沒了。

3. 雙方都看待救恩是個人的,上帝的預定也是個人性的。若以群體概念來理解上帝揀選的對象,指向上帝的子民──以色列整個群體,二者的衝突其實就可化解。

4. 演繹法:當使用演繹法建立論述時,會有「先有立場,再找證明經文」之嫌。這促使我們反省:神學的起點,是從眾多人生經驗的梳理為起點,或從某一項哲學預設開始,再完整地從事經文的詮釋?

5. 去脈絡化:想從經文中,整理出放諸四海而皆準的普遍通則,即所謂「聖經中的絕對真理」,這會使經文脫離了人的生活場域,所產出的,是去脈絡化的神學,便成了冷冰冰的教條。

我既不是加爾文主義者,亦非亞米念主義者,看待這段歷史公案只是改革宗教會內的茶壺風暴,現在卻似乎成了全世界基督新教的燙手議題,實在令人感慨。

平心而論,雙方面的論述都有聖經根據,也都指出了聖經在不同面向的重大教訓。然而,他們都只各自對了一半!若要建立穩固的教義,聖經不能只讀一半,必須梳理整本聖經「所有」相關經文,更要嚴肅面對衝突經文「證偽」的力量。亞米念與其跟隨者的抗辯,可說是同為改革宗教會內,對於當時主流預定論教義的同儕評論(peer review),在抗議當時的教義隱含人可以完全明白上帝永恆的旨意、明暸人生的結局,這是知識上的傲慢。可惜當年教會的執政掌權者沒有仔細聆聽。

「一旦得救,就永遠得救嗎?」當我們與整部聖經摔角,經文當中看似矛盾之處,就是在向讀者昭示:真理在另一個向度(Truthis out there)。聖經提醒讀者們要謙遜,要承認無知。

行筆至此,不由得想起大學時期聽到輔導(吳哥)提及平面先生遇到圓球小姐的比方,印象非常深刻,這些年來反覆思想,越覺這故事饒富深意。故事大意是說,在只有長與寬的二維(平面)世界中的「長方形」先生,有天遇到來自具備長、寬與高的三維(立體)世界的「球」小姐,長方形先生很困惑,詢問「你是誰?」。

「我是球。」

「什麼是『球』?」長方形先生從沒聽過。

「球啊,就是空間中,與某個點同樣距離的所有點的集合。」球小姐以數學定義回答。

「你是個『圓』」。長方形先生說。

「不是,不是,『圓』沒有高度,我有高度。」球小姐趕緊澄清。

「高度?什麼是高度?」長方形先生更困惑了。

「我展示給你看。」球小姐就在平面上下移動,展示給長方形先生看。「這樣,你知道我有高度了吧。」

「喔,原來你是個伸縮圓。」長方形先生只能看見上下移動的球,與平面的交集。

「不是,不是,我不是伸縮圓,我是球。」情急之下,球小姐將長方形先生一把拉起,使他瞥見了立體世界的景象。

「原來你是球,你有高度!」長方形先生驚嘆。

當長方形先生回家去以後,要怎麼跟親友們解釋,他遇到的球小姐是有「高度」的?對平面世界而言,球小姐多了一個維度,就具備了不可思議的無限可能性。

筆者竊想,聖經中的隱喻、啟示文學,以及表面衝突的教訓,包括:聖徒蒙保守與失落救恩的警告、神的主權與人的自由等等,都是因為我們太過於渺小之故,無法想像「更高維度」是怎樣的景況,除非到那日,我們面對面親眼看見,才可能明白。想當初芝加哥三一神學院有位老師買了一式二件的T恤,胸前圖樣分別印了二行字,翻成中文是「上帝預定我成為亞米念主義者」,以及「我選擇成為加爾文主義者」。這位笑咪咪的老教授會交替穿著這二件T恤,不時在校園裡走動。現在回想起來,他還真是有智慧。

回到文章開頭那位神學生的掙扎:「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嗎?」這不僅是神學議題,更重要的,是教牧問題:發問者之所以困惑,是因內心缺乏得救確據所致。因此,響應這問題時,不能只是灌輸「珍珠」或「鬱金香」教義,更需要先同理那些所謂的議題,是一個又一個,有血有肉的人的生存掙扎。因此,比較合宜的響應方式,是帶領懷疑者處理他們與上帝的關係,幫助他們體會上帝恩典的美善,明白上帝有多麼信實可靠。一旦他們對於上帝的愛有把握,自然就不會再有「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嗎」的疑問了。

如此,從「關係範疇」做神學,是以上帝為中心、主體與唯一參考點,來詢問人與萬物的存在意義。因此,會探問的問題是:上帝是「誰」,我們是他的「誰」,他喜歡我們成為什麼樣,…這樣的神學新世界是有機的,「位格互動」式的。

21世紀做神學,實在需要從實體範疇,轉向關係範疇了。

註:

中世紀時這些神學家所運用的法學觀念,除了羅馬法之外,有無受到伊斯蘭法學的影響呢?畢竟中世紀伊斯蘭法學是很高明的,統治西班牙時期也不算短,所建立的大學體制影響歐洲,而阿拉伯人批註的亞里士多德哲學被十字軍帶回歐洲後,其影響亦不可小看。尤其是加爾文主義者強調「上帝永恆的旨意」的方式,以及其所描繪的上帝的性情,與伊斯蘭法學強調阿拉的意志的相似性,實在不能忽視。期待有專家來解惑。

基督徒言必稱Cxxxxx 或 Lxxxxx?

10多年前讀到一篇文章,Rodney Stark於2004年就任宗教科學研究協會(Society for the ScientificStudy of Religion, SSSR)主席的演說《Putting an End toAncestor Worship.》提及,社會學界言必稱馬克思、韋伯或塗爾干,彷佛不歸屬於其中一派的,就不是正統社會學家。他稱這三位宗師的確很重要,他仍持續閱讀他們的著作,然而,社會學界的「祖宗崇拜」則可以免了。

學術社群內會有祖宗崇拜,在社會學界如此,我想,神學界亦可能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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