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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冶壓力容器技術研究所放射源被盜後致人員受照事故

8.1事故概況

事故時間:2005年8月19日

應用領域:工業γ射線探傷

事故級別:重大

事故類型:Ⅱ類放射源被盜後致人員受照

8.2事故經過和處理

2005年8月19日凌晨5:35,在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煉油化工部一號檢修工地,事故單位結束了檢驗工作後,僅留一人在現場進行收尾工作。該職工收好γ射線探傷機等工具後,在無人看管的情況下,離開探傷機(含1枚192Ir放射源,當時活度為3.0E+12Bq,屬Ⅱ類放射源)去收回設置在周圍的警戒線。待收完警戒線,回到放置γ射線探傷機的地方時,發現γ射線探傷機已不在原處。在四處尋找未果後,向公安部門報案。環保部門接報後,派出人員攜帶監測儀器在事故現場附近進行了大範圍搜尋。當晚,鎖定放射源位於滬杭公路檢查站附近一個廢舊物資回收點附近,且判斷放射源處於裸露狀態。公安部門立即採取警戒措施,組織警力全力查尋與該廢舊物資收購點和該放射源有過密切接觸的人員。環保部門則協調上海華線醫用核子儀器有限公司專業人員處置該裸露放射源,經過進一步查找,在該廢舊物資回收點內靠牆的一堆裝廢品的編織袋中找出了這枚裸源,立即放入屏蔽罐中,送上海市城市放射性廢物庫貯存。公安部門事後找到了該廢舊物資回收點的業主,但根據他提供的線索未能抓到偷盜探傷機的竊賊。該業主在砸開探傷機的過程中受了大劑量照射,上海市環境保護局依法對上海中冶壓力容器檢驗技術研究所處以十萬元罰款。

8.3事故原因

(1)現場工作人員擅離職守,致使探傷機無人看管;

(2)該單位對輻射安全工作不重視,從業人員輻射安全意識薄弱。

8.4經驗反饋

(1)探傷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輻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制訂嚴格細緻的操作規程,明確每一個環節的安全操作要求,並加強輻射工作人員的安全與防護培訓,強化安全與防護的責任和意識。

(2)從事γ射線探傷作業時,探傷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得麻痹大意,擅離崗位,應確保放射源時時處於安全監控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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