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總是看書,反被誤導了的一生!
「商業性文學作品」
大家都知道,「文學是以語言文字為工具,形象地反映客觀現實、表現作家心靈世界的藝術,是語言文字的藝術。詩歌、散文、小說、劇本、寓言、童話等體裁,是文學的重要表現形式。以不同的形式即體裁,表現內心情感,再現一定時期和一定地域社會生活的作品即為文學作品。」
文學作品的社會影響力是十分廣泛的,它的作用在人們的精神生活領域中佔據了主導地位!
傑出的文學作家們為他們的受眾群體書寫了無數的輝煌篇章。那些書寫革命者的文學作品,激發了後來人的鬥志和勇氣;那些書寫愛情男女的文學作品,點燃了青年男女追求美好愛情的心靈焰火;那些書寫立志少年的文學作品,鼓舞著立志少年為理想而奮鬥的決心和信心!
雖然文學作品對於人類的進步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但文學作品畢竟是以修辭方法為渲染手段,並填充了濃重的主觀色彩。所以我們在閱讀、欣賞、感悟文學作品的同時不得不考慮到作品的時代背景和社會作用以及作者的人生經歷和創作目的。
文學作品是文學專業的產物,它不能代替其它專業理論,更不能代表客觀事實。同自然科學不同,文學作品具有強烈的思想針對性,不同經歷、不同階層的人群喜歡不同種類、不同深度的文學作品,從中領會不同的思想觀念、獲得不同的精神享受。
一個人可以不學習任何專業,但幾乎沒有人不閱讀文學作品。文學作品的作用在於喚醒心靈、鼓舞士氣、感悟人生……這樣的文學作品有助於個人的成長,也有助於社會的進步!
然而,一部子虛烏有卻又充滿神秘色彩的文學作品,或是一部充滿了激情、幻想同時加以粉飾、掩飾的文學作品,很容易誤導人的一生!現代的一些兒童讀物方面的「文學作品」和教育理論方面的「文學作品」就已經影響了兒童的正常心理成長,擾亂了家長的客觀教育思路。
這些主觀臆造的「文學作品」嚴重脫離了事物發展的真實性和客觀性,這類「文學作品」的「創作者」和「出版商」完全是為了追求自己的商業利益,根本不會考慮到消費者的利益。對於這樣的「文學作品」可稱之為「商業性文學作品」。
這些「商業性文學作品」的「創作者」和「出版商」為了獲取商業利益,費盡心思迎合家長、取悅孩子,把「文學作品」的內容完全「商品化」,全然不顧國家的長足發展,坑了家長、害了孩子。
充滿了愛國豪情的文學作品,必然充滿了鼓舞。充滿了商業利益的「文學作品」一定充滿了欺騙。
我們可以用文學作品鼓舞孩子,但決不能用「文學作品」欺騙孩子!我們可以用文學作品喚醒父母,但決不能用「文學作品」蒙蔽父母!
文學化的商業性內容很容易誤導人的一生,是造成孩子日後過於理想化和心理不平衡的主要原因之一。
值得思考的是:為什麼那麼多人喜歡吃「垃圾食品」?為什麼那麼多人相信「商業性文學作品」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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