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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重溫的快樂,還是太少太少了

逝去的愛

 出境入境

歐陽菲菲 

00:00/04:25

朋友圈有位朋友在寫他的人生故事。發布了第一個,用字母B來代指要寫的人。或許要寫滿26個?如果寫的都是歷任男友,那他的人生還挺精彩。

我以前寫過54個男同性戀故事,一副撲克牌。其中只有一個是曾經的對象,其餘的有熟人,有路人。那都是14年前的事了,還記得其中幾個,別的都忘乾淨了,原文也沒保存。

朋友說他跟B談戀愛的時候,他念高中,B在大四實習,算是真正意義上交往的第一任男友。然後他描述了很多當時交往的生活細節:對方在公交站等他一起搭車去上課,共吃一份甜食,一起去KTV,帶他進宿舍帶他見朋友帶他到處玩,幫他打洗臉水擠牙膏這種自己做很甜蜜別人做就翻白眼的小確幸。

當我看到他在後面說,和B先生分手,他從學校坐公車一路哭回家的時候,當我看到他說B先生博客很好玩的時候,當我看到他說B先生是他認識的第一個出櫃的,知道自己想走什麼路,不在乎別人眼光的時候,我內心一個懷疑,寫的這個B,不就是我嗎。

那為什麼前面他說的那些事,我都沒印象了。是我忘得太快太光,還是根本就沒放在心上。

共同好友跑來說:「我看到他的朋友圈第一反應就是說你,天哪,他竟然是你的前任。」我就說我嘴巴很緊啊,認識十多年也不一定知道我過去幹了什麼事和人。

後來還聽別的(幾個)人說,當初一塊兒做的那些事。哪首歌是我教會他的,沒地方去就在某某廣場哪家麥記坐了一下午咖啡續了很多杯,牽他手從南走到北走完了整條路大概四五公里,把他照片洗出來很小一張掛在脖子上,大半夜去接他回家,下雨給他送傘,教他往塑料瓶里撒尿,讓他坐在購物車裡推著他在超市玩,背他爬樓梯,在餐廳餐桌下搞小動作,電話里聊通宵,穿他的衣服,給他洗腳,幫他搓背洗澡,把喜歡的歌設置成他的手機鈴聲,在被窩裡給對方捂腳。

跟不同的人做了不同的事,這些我沒有很深的印象,可能就跟普通的上周五吃了什麼午飯一樣,不特別就不會記住,經別人提醒能回憶起一些。聽別人聊這些發生過但是被遺忘的事,有點意思,看別人眼裡的自己,多少有些不一樣,有時候甚至覺得不像自己會做的事。年輕的時候精力旺一點,愛鬧一點,希望別人記得的都是我的好。而我記得的跟他們有關的事是什麼呢,跟浪漫無關,只有浪。

我記得的(不同人的)事是,在電影院眼睛盯著大屏幕手卻伸進了他的褲襠,在他打電話的時候舔他身上各種敏感的地方,一邊做飯一邊做愛,在馬路上把他挑逗到激凸,在陽台上,在落地窗前,在樹林里,在加班的辦公室里,在辦公桌上,在計程車后座的小動作,還有脫光了從一樓爬樓梯跑回家。

相比起能記起的那些不開心的事,這些有點小開心的,可以重溫的快樂,還是太少太少太少了。

我記得掉過的每一次眼淚,記得對方的每一次已讀不回,記得每一個不甘心的刪除拉黑,記得他對別人的打情罵俏對別人的低頭順眉,記得夜晚的那些想念和失落,記得那些突然的消失無聲的拒絕,記得我的熱情遇到的每一次冷漠,記得所有的失去和難過。

那些是都能過去,也確實都過去了,也都還真實地記得,包括所有的細節。我其實分不太清,這些沒那麼愉快的人和事,到底是忘記了更好,還是記得更好?似乎沒什麼區別。但我知道,再碰到我不會相逢一笑泯恩仇,只會繞著走,我不是那種能假裝不在乎的人。

施人誠在《後來》裡面借劉若英的嘴問,你都如何回憶我,帶著笑或是很沉默。

你會在乎留給別人的回憶,是好還是壞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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