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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郝霞:古人對敦煌俗文獻的修補、修復與再利用

原標題:劉郝霞:古人對敦煌俗文獻的修補、修復與再利用



S.3624《三界寺見一切入藏目錄》題記


眾所周知,文獻書籍在收藏過程中,因存放地點地質災害、溫度、濕度和微生物自然因素等的影響,加之紙張本身的脆化,會出現不同程度的殘損,主要表現為紙頁的破損、蟲蛀、霉變和斷裂,再加上人為反覆翻閱、使用的作用力,文獻殘破程度更會進一步加劇,一般存放時間越久,文獻殘損的情況越嚴重。現代圖書館可以採取調試館內溫度、濕度,改善收藏環境,紙張脫酸,化學殺蟲,甚至將紙質文獻轉化為電子文獻等方法來對收藏的書籍進行保護和處理。但在資源和技術匱乏的古代,這些較現代化的方法均不能進行,文獻書籍在長期的存放過程中殘損甚至消失者非常多。現存六萬餘個卷號的敦煌文獻中,最早的有晉代的卷子,最遲者則為宋時的文獻,時間跨度極大,所以敦煌文獻中見有大量殘損、殘缺不全者,均為在長期的存放過程中造成的殘損。


許多學者認為敦煌藏經洞為廢棄佛典堆放地。寺院確有將廢舊不要的佛典置於佛塔底部或佛寺其他地方小室中的傳統,洞中大部分殘缺不全的佛典似乎正是這種傳統的表現物。既是廢棄,則這些文獻無須修護保存。但榮新江認為洞中大量經祑「等待的是修復,而不是廢棄。」[1]這種論斷,是基於他對藏經洞存放的漢藏文佛典分祑整齊存放的原始面貌的考察,和對佛典上存留的古人修補痕迹之觀察而得出的。這一考察亦說明,古人曾修補過敦煌文獻。

1 古人對敦煌文獻的修補


姜亮夫認為,敦煌文獻「有殘斷而為後人補者、失真者……剛才講補足的人,有同時代的,有異代的,有的甚至隔得很遠,比如有唐代的人補六朝的卷子。」[2]提出了古人修補敦煌殘卷的觀點,這種判斷得到了後來學者的認同和響應。先是王重民指出:「此卷(指 P.3573)在八九六——九○一年間為汜塘彥所有,九二一——三年間已有殘缺,故用龍德二年公文紙裝裱,然則此卷當為八九六年以前寫本。」[3]雖未明確提出古人修補過敦煌文獻,但因現代人不可能使用龍德二年的公文紙進行裝裱,所以這一修復工作肯定是在藏經洞封閉之前古人的行為。之後的學者如施萍婷、鄭炳林等提出這一工作實際是敦煌三界寺和尚道真所作,道真曾收集古舊佛典抄本,留待以後修補或作為修補材料,藏經洞正是他堆放這些抄本的地方。榮新江則根據敦煌研究院藏0345號《三界寺見一切入藏經目錄》的題記「長興五年(長興應為後唐明宗李嗣源所用年號,為930至933年,則無「長興五年」之說)歲次甲午六月十五日,弟子三界寺比丘道真乃見當寺藏內經論部祑不全,遂乃啟顙虔誠,誓發弘願,謹於諸家函藏,尋訪古壞經文,收入寺(中),修補頭尾,流傳於世,光飾玄門,萬代千秋,永充供養」,確定敦煌文獻曾由道真進行過早期修補,並認為:「藏經洞原本是歸義軍初期的河西都僧統洪?的影窟,大概是因為距三界寺寺址較近,故此在十世紀中葉漸漸成為道真收羅古壞經卷修補佛典的儲藏所,放置佛典殘卷和一些供養具。其中既有完整的藏經,也有絹畫、法器乃至殘經。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它一直是由道真管理的。」[4]同樣的觀點又見於沙武田《敦煌壁畫故事與歷史傳說》,他還列舉了《佛名經卷第十三》題記「沙門道真修此經,年十九,浴(俗)性(姓)張」,加強證明這一觀點[5]。他們認為藏經洞所藏經卷,全部應為三界寺僧統道真所修補。但是就數量龐大的經過修補的敦煌文獻而言,以一人之力要完成如此大規模的工作似乎不太可能,文書上留存的痕迹也說明這些工作應該不是一人一時所完成的。最近林世田等通過對國圖所藏與道真有關的六個被修復的卷子經行修復痕迹的仔細辨認後得出結論:「在敦煌古代眾多的修復者中,最有影響的就是道真。在敦煌文獻中,留下修復記載的,也只有道真。且據已有研究可知,現有至少52件寫卷可與其相印證。」[6]這說明學界已意識到對敦煌文獻的修復者應不止道真一人,只不過他是最具有代表性和為世人所知的。


2 古人修補文獻所用的材料


古人要完成文獻的修補,應該至少需要有兩個材料,即用於修補的紙片(殘片)和需要被修補的文書。這些用於修補的紙片的來源分為兩種:一是收集而來的殘損不用的紙片,二是從廢舊文書上剪切截取的紙片。


2.1 字紙崇拜與用於修補的收藏紙片


斯坦因《契丹沙漠廢墟》中描述他進入藏經洞時曾見過一些字紙碎片:「我發現了許多雖小但又是仔細包裹著的袋子,裡面裝的都是些聖典上掉下來的小殘片和絹畫上殘存下來的破片。」[7]他認識到這些碎片是「神聖」的,因為「按照當地的習慣,在地面上或者其它地方發現的每一小片書寫物,都應被撿起來並被放在一邊。毀壞那些書寫下來的文字,被視為是不吉利的。」[8]


如其所述,中國民間確實普遍存在著對文字、字書、字紙乃至紙張的崇拜現象,這是出於對知識和文化的一種尊敬,而這也是促成敦煌文獻中的「每一小片書寫物」均不能被輕易丟棄的原因之一。民間常有「祭書」之俗,以焚香酹酒的形式對字書進行祭拜;宋代以後還修築了大量「惜字亭」、「惜字宮」、「字型檔塔」,將被視為神聖之物的字紙恭敬的焚化,至今四川一些古場鎮如崇州、洛帶等地仍可見保存完整的「字型檔塔」。佛教徒更為珍惜廢舊佛經,許多佛塔塔基中央部分均留有小室,專門用來存放廢舊佛教典籍,故桑良至甚至認為敦煌石窟可能是全國最大的「惜字林」[9],在藏經洞中出現大量「聖典上掉下來的小殘片和絹畫上殘存下來的破片」便不足為奇。


正是這些被珍視而未被丟棄的字紙碎片提供了早期用於綴補敦煌文獻的部分材料,S.6806 便是最為典型的例子,其紙頁上貼補了一塊殘片,四周都有自然形成的殘損,內容為包括「唐文殊」、「王順」等姓名的《差科簿》。這部分用來修補的帶字殘片可能大多就是道真等人從敦煌各寺收集而來的。


2.2 基於修補目的從其它文書上取下的修補用紙片


另一部分用於修補的材料可能不是被收集起來的紙片,而是基於補綴其它文書的目的,專門從單頁紙張上取下來的碎片。有一些用於修補其它文書的碎片上並無字,但有些是有字的文書,可以依據內容聯繫將這些碎片拼接綴合起來。

2.2.1 從某一文書上取下無字碎片貼補在文書背面


一般修復時,若使用殘片有字的一面向下貼補在需修復文書的紙頁背面,墨跡為粘合劑浸濕可能會使正面內容被暈染模糊,或因紙頁透光影響到正面的內容,因此往往會將有字的一面向上、無字的一面向下進行粘貼。當然,最理想的綴補材料是兩面均無字的空白紙片。


翻閱圖版,我們不難發現,有一些文獻的邊角有餘留空白的地方,而很多這種空白的卷面又被小心翼翼地撕下或剪下了一塊。如 S.371《戊子年十月一日凈土寺試部帖》卷前左下、S.986《道要靈祗神鬼品經》卷尾部頁面下部分、S.1588《嘆百歲詩》卷前頁面上部分一角、S.3326《雲氣雜占》卷後左角、S.3876《乾德六年(968)九月法律慶深買舍請判憑牒》最前面「釋門法律(小字)慶深」一行字下、S. 4428《文樣(印沙文)》卷末左下角、S.4634V《具注曆日序》(正面為《佛說無量壽宗要經》)卷末左下角、S.6002《天尊說三善發願經》左下角等等被剪切或撕下一塊空白的長方形紙片或紙條,這些小紙片或紙條多為剛好避開有字部分,從邊緣和形狀看肯定不是自然殘損,而是被人有意截取下來的。


這些刻意截取的空白小紙片,我們可以從一些文獻的背面發現他們的蹤跡。


S.620為《解夢書》,從圖版看,此文書已經有不少的裂痕,所以在其背面上有多個紙片貼補在正面裂痕相對應的地方,這些紙片正是空白無字的。此種情況又見於S.1386《孝經一卷並序》、S.1586《論語集解卷第二》(里仁)、S.3048《丙辰年東界羊籍》、S.3074《高僧略傳》、S.4696《論語集解》、S.6349《易三備卷二卷三》、S. 6424《佛說八陽神咒經》等卷號的背面。這些空白無字的紙片很可能就是從那些抄寫未用完的空白紙頁上撕剪下來的,否則很難解釋為什麼會有那麼多被截取下來的無字紙片。


2.2.2 從某一文書上取下有字碎片貼補在其它文書背面


有字碎片貼補在其它文書上的情況非常多,此處僅舉比較特殊的碎片本身可綴合的情況進行討論,因為這些本身可綴合的紙片可以證明它們最初存在的形式本不是被收集起來的殘片,而是某件文書的一部分。正如王重民曾指出,P.2702 號卷子背面是被割裂為數段的《春秋後語·秦語》,本身可以綴合成為《春秋後語·秦語》一部分(雖然並不完整,中又有間斷的情況);而對於此卷的正面而言,它們又是為了修補正面文書,使其不致殘損而貼補在卷子背面的。


類似情況在英藏敦煌文獻中亦可以得到印證:S.32V 定名為《殘片(僧奴狀)》,從圖版看似是從其它文書上剪下的四個小紙片粘補在背面,這四個小塊中三塊有字,從字跡和內容上可判斷應為同一件文獻上剪下來的;S. 2746V共有七個殘片,字跡相似,內容均是關於各種物色的收支帳目,同屬於某寺的《斛斗破歷》;S.3111V《大業五年(609)六月十五日隊副賈宗申槊弓箭賬牒》(1、2)、《隸古定尚書》(大禹謨)(3、 4),本為四個殘片,但第一個和第二個殘片實際可以綴合,第三個和第四個殘片可以綴合; S.4309V《張瓊俊為亡考設齋請僧疏》,本身就是一個內容較完整的殘片;S.4761正面為《書儀》,背面有從其它文書上撕剪下的三個殘片粘補,其中前兩個殘片同屬一件《社司轉帖》,可以綴合。


還有一個明顯的例子能夠說明古人曾將一些廢棄的有字文書剪切成數個小殘片用於修補其它他們認為有用的文書,那就是 S.6424,此卷背面有多個有字或無字小紙片貼補的痕迹,將這些有字的小紙片簡單拼合以後可以得到《乾德六年(968)社官陰乞德錄事陰懷慶請鑌(賓)頭爐(盧)波羅墮和尚疏》、《社官陰性恩錄事陰懷慶請鑌(賓)頭爐(盧)波羅墮和尚疏》、《開寶八年十月兄弟社社官陰幸恩等請鑌(賓)頭盧波羅墮和尚疏》三個比較完整的文書,其中《開寶八年十月兄弟社社官陰幸恩等請鑌(賓)頭盧波羅墮和尚疏》完全不缺字,《乾德六年社官陰乞德錄事陰懷慶請鑌(賓)頭爐(盧)波羅墮和尚疏》、《社官陰性恩錄事陰懷慶請鑌(賓)頭爐(盧)波羅墮和尚疏》有少量的字缺損,且可以看出缺字處實際是另一些被剪下的小紙片,這些小紙片可能用於修補其它文書了,也可能是因為使用了無字的一面向上有字的一面向下貼補在 S.6424 卷背,所以被當做了那幾個無字的小紙片,若將這些無字紙片揭下翻轉過來,可能會有所發現。


此外,在藏敦煌文獻中,我們還可以看到一些並非綴補在卷子背面但形狀非常規整的殘片,如自 S.5522 至 S. 5527,每一個卷號的文獻都呈紙條狀,每一個紙條上僅有一至兩行字。很難說在這樣狹小的紙片上書手能夠自如的寫下內容,它們更像是從某一個書寫完畢的文書上剪切下來的紙條,存在的形態似乎是經過了精心修剪。而它們之所以要被如此小心的剪下來,很可能就是為了準備好被貼補在一些有殘損的卷子的背面。這種特意從某些文書上取下來的紙片又被用來貼補在其它文書之上,充分說明了被綴補文書的重要性。

2.3 古人貼補紙片之外的修復工作與修補原則


還有一個文獻的修補情況非常有代表性,既能說明空白紙片貼補修復殘損卷子的情況,又能說明從其它文書上摘取小紙片修補的情況,還能說明古人所做的工作不僅是將損壞的地方粘好,還要盡量恢復其外觀的完整與可閱讀性,那就是 S.343V6《進譯經表》這個文書中倒數第六至十五行有一小片紙可以看出是從別處剪下粘補於此,此紙片之下明顯是粘貼住了原寫於紙頁上的文字,而其後七行字與前兩行字內容完全無涉,也與紙片外的紙頁上其他文字沒有關係。


但該紙片前兩行與紙片外的紙頁上文字內容是相關的,而且第一行「性三種欎無性以」八字是一半寫在貼補的紙片上,一半寫在被貼補的紙頁上;第二行「之士猶希取質況秉杯之客」一句的「杯」字更是特意添補了其字部分筆畫在貼補紙片上,才使其與被貼補紙頁上殘剩部分合成完整的「杯」字;而貼補紙片上的字經仔細辨別後,還是可以發現與原來紙頁上的字有一定的區別。故此紙片不是白紙片,原來有部分字跡(即後七行),被貼於此後,又在有空白的地方添補上了被貼補紙頁內容被粘貼遮蓋住的部分。S.343V 上還有三個從別的地方上剪切下的紙片粘補,其中一個為有字紙片,另兩個為無字紙片,而且在有字紙片的空白處和無字紙片上都添補上了文字,使其與原紙頁相結合成完整的內容。


類似的情況還發生在S.9500V 上,此卷《英藏》編者擬名為《十二時(法體)》和雜寫,其中寫有雜寫兩行的紙頁為一個殘片,是用來修補 S.9500V 正面的殘缺的,殘紙片本來有字(即雜寫),貼補在 S.9500V 上後,又在空白的地方補寫了其貼補後遮蓋了的「十二時」的部分內容。


綜上,我們可以看出古人在進行修補時實際是非常注意的,他們大致遵守了如下的規則:第一,如果收集來的小紙片中有大小相當可以直接使用的就直接用於修補;第二,使用一些他們認為「不重要」的文書,剪成小塊後對「重要」文書進行修補;第三,如果是使用有字的紙片用於修補,一般將有字的一面向上無字的一面向下進行粘貼,使用無字的紙片則不受限制;第四,若修補只是出現裂縫的文書,使用有字紙片或無字紙片在背面貼補都可以,但若紙頁已經有破洞,則儘可能的選擇空白無字的紙片,或者將紙片有字的一面向上,無字的一面向下在背面貼補;第四,一般都是在頁面無字的背面使用紙片進行貼補,但如果文書實在殘破的太厲害,則可能在頁面的正面也進行貼補;最後,對有一些文獻,若是貼補紙片後遮蓋住了原文書的字跡內容,則在貼補紙片上補充添補被遮蓋住的文字(這可能只是針對原紙頁正反面均有文書,貼補紙片無論粘貼在哪一面都會遮住原文書的內容,且正反面文書都需要保留使用的情況)。


3 被修補文書中的俗文獻


敦煌文獻大部分為佛典,被修補者也大部分是這些佛教文獻,其修補用紙片確實基本均為俗世文獻,而絕沒有佛典,使用佛經殘片來修補俗世文獻的例子幾乎沒有。所以池田溫曾提出敦煌文獻中「佛典以外的世俗文書偶爾也混在其中,這通常被認為是為利用紙背面來修補捲軸而由寺院買來的。」[10]但是,事實並非如此,被修補的文獻並不完全是佛典,也包含了一些俗家文獻,即也有俗文獻用於另一些俗文獻綴補的,且數量並不少,我們前所舉諸例亦均是針對俗文獻而言。例如:


S.85《春秋左傳杜注》、S.525《搜神記一卷》、S.692《秦婦吟一卷》、S.1393《晉書》(列傳卷十七、十八、二十、廿四)、S.1810《勵忠節抄第二》、S.2071《切韻》、S.2590《御勘定禮記月令》、S.2689《受戒文》和《受八戒文》、S.4129《齖書一卷》和《崔氏夫人訓女文》、S.4662《和菩薩戒文》S.4663《雜抄一卷》(一名珠玉抄、二名益智文、三名隨身寶)、S.4761《書儀》、S.6164《推命書》(推男子三生五鬼法等)、S.6229《寫經功德文》等等。


再如前所述的以無字紙片貼補在紙背上的文書中也均為俗世文獻,如S.620《解夢書》、S.1386《孝經一卷並序》、S.1586《論語集解卷第二》(里仁)、S.3048,《丙辰年東界羊籍》、S.3074《高僧略傳》(康僧會、鳩摩羅什、竺道生、法顯、佛圖澄)、S.3427《文樣》、S.4696《論語集解》(學而篇第一、為政篇第二)等等。


4 古人修補敦煌俗文獻的原因與目的

道真「啟顙虔誠,誓發弘願,謹於諸家函藏,尋訪古壞經文,收入寺(中),修補頭尾」,想將這些經藏補充完整。其修補佛經的目的是為使佛典「流傳於世,光飾玄門,萬代千秋,永充供養」,完成佛教徒的功德,並促進佛教教義的進一步傳播。那麼,敦煌文獻中的俗世文獻亦被如此小心翼翼的修補又是出於什麼原因和目的呢?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進行解析。


4.1 被修補敦煌俗文獻的類別


被修補的俗文獻如前文所提及的S.85《春秋左傳杜注》等等,包含的種類非常廣泛,既有儒學經典如《論語》、《禮記》、《孝經》;又有史部重要典籍《晉書》、《春秋左傳杜注》;還有作為學童啟蒙、書生應舉的知識類書籍《雜抄一卷》、《勵忠節抄》、《切韻》,另外還包括了具有應用文範文性質的《書儀》(而且卷號、種類極繁),甚至還有文學類讀本《秦婦吟一卷》、《齖書一卷》。很明顯這不可能是一人一時的藏書,更像是為了以提高知識文化水平為目的的用書,就是童蒙、舉子讀物或曰教育用圖書。


4.2 敦煌地區的學校教育與俗文獻的使用


敦煌地區的學校教育非常興盛,且從未中斷過的:「敦煌從武德二年(619 年)成為唐朝治域,到建中二年(781 年)被吐蕃佔領,其間 162 年,敦煌史上稱作初、盛唐時期。這一時期敦煌學校大致可分為州學、州醫學、道學、縣學、義學五類」,吐蕃佔領敦煌之後,「僅僅寺院學校屢見於蕃占時期的公私文書,說明蕃占時期僅有寺院學校存在……到了晚唐昭宗年間,有確鑿資料證明歸義軍時期既有官學,也有義學,同樣也有寺學。」[17]各代的公私教育均很發達。


要滿足學校教育學生對書籍的需求,就應該有一大批課本流通和使用。教育需要大量儒家經典作為範本和教材,故「敦煌遺書中保存下來的《尚書》《易經》《左傳》《穀梁傳》《禮記》《文選》等大部分是這一時期的學生讀本,又有一部分《毛詩》《論語》《孝經》寫卷,也是這一時期州縣學校或學生們的遺留物。」[12]醫學需醫書和醫方作為教材,「敦煌遺書中保存下來的《本草》《脈經》《五臟論》《食療本草》等,就是這一時期醫學用書。」[13]道學的學生讀本不外《老子》《莊子》《文子》《列子》等,「敦煌遺書中的《老子》、《莊子》、《文子》、《列子》等除少量為六朝寫本外,幾乎全是這個時期的寫本。其它道家經典,為數更多,僅《本際經》已不下五十七件,道經總計約三百餘件。其中可能有相當一部分是道學師生的用書。」[14]可知敦煌俗文獻中的各種類與當時敦煌學校教育所用讀本正好吻合,敦煌文獻中的俗文獻大部分應該正是當時學校教育使用的課本和讀物。


從李正宇《敦煌學郎題記輯注》中所輯錄的 144 條敦煌學郎、學仕郎的題記中可見,自唐天寶元年(742)到北宋雍熙三年(986)二百餘年間,在敦煌文獻、壁畫中留下自己姓名的學生(署名為學郎、學士郎、學仕郎、學生、義學生、私學生、陰陽子弟、禮生、童子、學士等等,不一而足,身份應該均為州學等各類學校的學生)就達 150 人以上[17],更不論未具題記及題記未留姓名者。如此多的學生,他們在各類、各級學校教育中所需書籍數量可想而知。


4.3 敦煌俗文獻製作的成本


因唐代活字印刷術並未普及,當時的書籍並不易得,有字文書幾乎都是靠手抄,手寫本、手抄本限於物質資料和人力,成本是非常高的。要製成寫本文獻與三種物質有最密切和直接的關係,即筆、墨、紙,可以說沒有這三者,寫本就無法被產生出來,但它們在當時並不易得。


首先,根據敦煌文獻的記載中古時期紙張都是比較昂貴的。P.2689《僧人賣唱得入支給歷》中記載「紙一貼四斗」,可知紙價的確不菲;S.5973 為開寶七年、八年之間,歸義軍節度使曹元忠及曹延恭的四件《舍施迴向疏》,在此文書中我們看到其施捨「紙一帖充法事」,而同時的施捨物中還包括「布兩疋」,知「紙一帖」的價值與「布兩疋」可等量齊觀。S.6249《軍資庫司用紙牒》則表明當時紙歸於軍資庫司統一管理,需用紙還需要向其申請。

榮新江先生曾指出:「其實,吐蕃統治時期的敦煌,紙也是缺乏的,所以佛寺往往把廢棄的唐朝官文書收集起來,用背面抄經。到了歸義軍時期,好紙是由官府控制使用的,歸義軍的軍資庫司負責紙的管理和支用,一般佛寺和民眾所用的紙,往往是十分粗糙的紙或者背面已經寫了字的紙。」[18]為了節約用紙,時人往往將紙重複利用。


其次,筆亦為時人所重。S.766V上有這麼一行雜寫:「乙酉年六月□安□興造此筆記」,便是一位名叫「安□興」的人新造了一管筆,並鄭重的記錄下來,此為新筆的試寫記錄;S.3875V亦有雜寫:「清泰三年丙午歲十一月十一日新造筆一管寫此文本。」這都表明在新造一管筆後人們往往會試著書寫一些文字以「試筆」,而如此鄭重的將「試筆」的情況記錄下來,也說明時人對書寫工具的重視。當時似乎還流傳有對造筆的具體要求,如 S.5073V 上的雜寫:「若人造筆先看頭,腰粗尾細似箭鍭」,就是說要新造筆特別要注意的是筆頭部分,應該有鋒,就像「箭鍭」一樣,對造筆的技術要求是極高的。


另外又有關於筆買賣的記錄,見 S.4411《樊崇聖納筆歷》,應該是買筆的賬簿,將當年四至九月筆的消費非常慎重地記錄下來,正說明當時買筆並非易事。


作為書寫消耗品重點的墨也非常貴重,S.5800《光化三年(900)正月一日以後下破除數》似乎是為了舉辦法事購買物品(主要是書寫)的賬簿,其中提供了這樣一條信息:「粟三斗麥二斗張判官等買絹日選時用麥三斗粟/三斗買書懺(手)紙用麥二斗粟二斗買墨用」,一次法事,須購的紙價格為「麥三斗」、「粟三斗」,而墨的價格為「麥二斗」、「粟二斗」,相差並不遠,說明紙價高,墨的價格也同樣不菲。


另外,即使獲得了需要的紙、筆、墨,要製成寫本,還需要有抄寫者。《後漢書》稱當時班超「家貧,常為官傭書以供養。」[16]到北朝時期,「傭書者」已作為一個專事抄書的職業群體存在了,尚永琪指出:「北魏時期的敦煌令狐家族是這種專業抄寫佛經底層知識分子集團中最具代表性的一個群體。」且「除了令狐家族成員外,敦煌卷子中記載的北朝敦煌鎮經生還有曹法壽、劉廣周、馬天安、張顯昌、張干護,他們都是官經生,可見北朝敦煌的佛經抄寫規模是不小的,存在一個比較固定且職業化的、由底層知識分子組成的具有官方背景的佛經抄寫集團。」[17]


官經生(即可能具有官方背景的抄寫人)之外,還有民間僱傭性質的職業抄經生,如唐代定州僧修德曾僱傭媯州人王恭抄寫《華嚴經》「:每寫一卷,施縑十匹。迄成一部,總施六百餘段。恭因發心,並皆不受,勞誠竭慮,筋力都盡,寫經才畢。」[18]雖然王恭最後沒有接受修德舍施的「六百餘段」縑,但也能說明抄寫者與僱傭者之間實是具有經濟利益聯繫的,甚至抄寫者的酬勞還是非常高的,如《魏書》中記載:「(劉)芳常為諸僧佣寫經論,筆跡稱善,卷直以一縑,歲中能入百餘匹,如此數十年,賴以頗振,由是與德學大僧,多有還往[19]。又「釋法誠,俗姓焚氏,雍州萬年縣人……又訪召當時工書之人。弘文館學士張靜,每事清凈,敬寫此經。誠亦親執香爐,專精供養。乃至一點一書,住目傾心。然施慧殷重,兩紙酬錢五百。」[20]


所以一些像班梁一樣的貧困的下層知識分子能夠藉此養家糊口,如崔亮「時年十歲,常依季父幼孫,居家貧,傭書自業。」[21]崔光「家貧好學,晝耕夜誦,傭書以養父母。」[22]房景伯「生於桑乾,少喪父,以孝聞。家貧,傭書自給,養母甚謹。」[23]為人抄書能養活自己甚至父母,可見僱人抄寫書籍的花費必定不菲。


5 結語


正是因為書寫材料和人工的昂貴,寫本在當時的流傳其實是十分有限的。這就使當時的學校無法給每一個學生提供全新的課本,一些因翻閱次數過多、使用時間過長出現殘損的讀本便被修補後加以再利用。這便是敦煌俗文獻大量呈現被修補痕迹的根本原因。


上揭材料中各時代所設立的學校,唯有「寺學」是長期存在的,無論唐代或吐蕃佔領時期,一直到晚唐,寺學都是敦煌地區教育的重鎮。特別是公元九、十世紀,即歸義軍時期,敦煌寺學極為發達。據李正宇考證,當時寺學有 25所以上,學生約 250人,「佔總人口的四分之一」[28],且許多高門大族的子弟亦入寺學就讀。寺學生的讀物肯定有佛典一類「佛教入門讀物」[25],更包括大量儒家經典、道經、歷史、文學甚至占卜、算學等讀物,才能適應生產生活、學校教育和應舉考試的要求,此點已為大多研究者所揭。而吐蕃統治時期和歸義軍時期的紙張匱乏已為人所知,無法產出大量新的手抄本讀物。寺學生使用的這些佛典和俗文獻讀本很可能便是借用了前代使用並下來的舊本,因年代久遠和使用的磨損,部分書籍已經有所損壞,

所以經修補後再提供給寺學生加以利用。由此,我們可以推測,敦煌藏經洞之內的文獻很有可能一部分就是敦煌寺院所藏的僧、俗子弟日常讀物,甚至就是寺學生的課本,所以損壞和修補的痕迹均很明顯。藏經洞很可能是作為當時寺學的藏書室,保存了大量佛教用書和寺學教育用課本。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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