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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思極恐!古代野史中歌頌的「孝子」事迹,卻讓現代人汗毛倒豎!

大家好,我是以史為鑒-墨上桑!最近打算開一個新坑,名字暫定為《細思極恐的那些野史》系列,專門講一講古代各種野史、筆記中記載的細思極恐系列故事,先準備周更,專門在半夜發布,你敢關注我嗎?

中華文明上下五千年,各朝各代治理國家不論採用儒家還是法家亦或是黃老學說,都要強調一點,就是孝!

孝道在中華文化中可是佔據了非常大的比重。傳說是孔子所做的《孝經》也被認為是儒家十三經之首,可以說是儒生必讀;

而對於老百姓而言,流傳深廣的二十四孝故事,就是指引百姓生活的道德準則。

但是正是因為時間的積累太長,在所謂的孝道中,一些糟粕也加入其中,正如魯迅先生在雜文中評價二十四孝所言:

「那裡面的故事,似乎是誰都知道的;便是不識字的人,例如阿長,也只要一看圖畫便能夠滔滔地講出這一段段的事迹。但是,我於高興之餘,接著就是掃興,因為我請人講完了二十四個故事之後,才知道「孝」有如此之難,對於先前痴心妄想,想做孝子的計劃,完全絕望了。」

今天我們就說說古代野史中名義上是孝子,其實完全是不孝,隔著幾千年讀其事迹依然不禁汗毛倒豎!

郭巨夫妻微笑著挖坑準備埋兒,細思極恐!


郭巨埋兒

廣為流傳二十四孝中,這個故事最為髮指。

漢代有個人叫郭巨,原本家道殷實。等到他父親死後,郭巨作為長子把家產平分給了兩個弟弟,自己單獨供養著母親。

但是家境逐漸貧困,郭巨非常孝順,事事都先考慮母親,完全不顧自己和妻子;

後來,郭巨和妻子生了一個男孩;這時候郭巨突然開始犯愁,他擔心要是撫養自己的兒子,家庭窘迫的情況必然影響供養母親。於是郭巨跟妻子說:「家裡本來就窮到不能讓母親吃飽,現在有多了一張嘴吃飯!兒子可以再有,母親死了不能復活,不如埋掉兒子,節省些糧食供養母親。」

郭巨老婆也竟然同意了,當他們在屋後面挖坑的時侯,在地下二尺處忽見一壇黃金,上書「天賜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夫妻得到黃金,回家孝敬母親,並得以兼養孩子,傳為美談。

魯迅先生評論說:我已經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並且怕我父親去做孝子了。我的家景正在壞下去,常聽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親竟學了郭巨,那麼,該埋的不正是我么?

對於郭巨這樣一個人竟然成為二十四孝的主角,讓人學習?

郭巨除了孝順母親可以說一無是處!

首先,他不善經營,不學無術,父親留下豐厚的家業沒過幾年竟然連飯都吃不上了!就算錢財都分給了弟弟,但是既然能留下豐厚家業,那郭巨父親的人脈應該匪淺,怎麼就能到吃不上飯的地步呢?

其次,古代講究不孝有三,分別是:事謂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貧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

郭巨埋兒的舉動讓自己母親落到不義的地步;家中貧困親人老去,郭巨不能出仕或者掙錢讓母親活的更好一點;而且郭巨埋兒的舉動讓自己家落到無後的地步!郭巨這「三不孝」條條佔全,何來孝順一說?

比起這個廣為流傳的版本,另一個郭巨埋兒的版本更顯得人性化一點。這個版本中,郭巨和老婆沒有那麼冷血,神仙也沒有那麼僵化,更有人情味。以史為鑒-墨上桑寧願相信這才是「郭巨埋兒」最初始的版本。

郭巨怕母親老給孩子吃自己不吃,總是等到孩子外出才給母親吃飯。有一天孩子出去玩掉水裡了淹死了,郭巨老婆很傷心,郭巨說:先別告訴母親,孩子可以再生,母親要是哭壞了就沒有了。郭巨就和老婆偷偷把孩子埋了,挖地三尺的時候,突然打雷,雷電擊中郭巨孩子,使之活了過來,雷雨過後,挖的坑裡出現黃金一壇。。。

漢郭巨、字文舉。家貧。子尚幼。母減食與之。巨因貧難供母。子又分甘。乃乘子出。進食。一日、子溺斃。妻惶泣。巨曰。毋驚母。子可再有。母不可復得。盍埋之。妻不敢違。遂掘坑三尺。雷震子蘇。見黃金一釜。上有字云云。


孝女叔先雄、孝女曹娥

孝女曹娥

犍為人叔先泥和是當地的一個小官,有一次被派遣去拜訪巴郡太守,結果到半路船翻了,連屍體都找不到。叔先泥和有個姑娘,名叫叔先雄,已經嫁人,並生了一兒一女。

叔先雄知道父親死了連屍體都找不回來這個噩耗之後,日夜嚎哭不已,還準備了兩個錦囊,拿自己攢的珠寶首飾等貴重物品裝好,綁到剛剛幾歲的兒女身上,表示自己要跳江追隨父親而去。

家裡人一看這哪兒行,一邊尋找叔先泥和的屍體,一邊派人緊緊盯著叔先雄。

過了三個多月,還是沒有消息,大家也慢慢放棄了,對叔先雄的看守也鬆了,結果叔先雄自己找了個小船,跑到父親翻船的地方大哭一場,然後自己跳下去自殺了。

叔先雄跳江之後,就給弟弟託夢,說六天後我就和父親一起浮上來!

過了一周,果然倆人的屍體都浮了上來,郡縣覺得這是值得大肆炫耀的孝女行徑,於是為叔先雄樹碑立傳。

孝女曹娥的故事和這個基本上大同小異,不知道誰抄的誰?

孝女叔先雄者,犍為人也。父泥和,永建初為縣功曹。遣泥和拜檄謁巴郡太守,乘船墯湍水物故,屍喪不歸。雄感念怨痛,號泣晝夜,心不圖存,常有自沉之計。所生男女二人,並數歲,雄乃各作囊,盛珠環以系兒,數為訣別之辭。家人每防閑之,經百許日後稍懈,雄因乘小船,於父墯處慟哭,遂自投水死。弟賢,其夕夢雄告之:"卻後六日,當共父同出。"至期伺之,果與父相持,浮於江上。郡縣表言,為雄立碑,圖象其形焉。--范曄《後漢書·列女傳第七十四》

央視也竟然宣揚這樣的價值觀。。。

如今看來,不論是叔先雄還是曹娥,父親出事故沒了,在悲痛之餘,更應當照顧好活著的親人。

古代人長輩去世,要守孝三年,不得有婚嫁、娛樂等活動,這些可以說是中華民族的美德。

但是向叔先雄、曹娥這樣的孝女,父親不幸亡故已經很值得悲痛了,自己不考慮其他親人的情況,甚至扔下年幼的兒女,一死了之,想沒想過孩子將來如何?

雖然以史為鑒-墨上桑也經常說不能以今人的眼光看到古人,但這樣的行為在如今國家級媒體、街頭巷尾也在大肆推廣和宣揚,真的沒有問題嗎?細思極恐啊!

我是以史為鑒-墨上桑,埋沒的歷史真相、誤解的歷史人物、不為外人所知的關係......我來為您講述,歡迎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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