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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富論」與「明亡朝」

說起明朝的奇葩,這奇葩的事可就太多了,一個時代的特點會集中表現在三個方面,一個是「用人」,什麼樣的人最吃香;二是社會主流輿論的方向;三是財稅制度特點。前兩個其實還是比較容易鑒別,但牽扯的具體問題往往會引起爭議。財稅制度涉及到了一些專業知識所以理解起來就有點難度,但是「財稅制度」所能反映的問題都是「證據確鑿」的,因此,扒一扒明朝的「財稅制度」對於理解整個明朝社會是極其有幫助的。

說起明朝的財稅制度,不得不說歷史上赫赫有名的「一條鞭法」,「一條鞭法」是張居正在明中後期進行的一次稅制改革,張居正將門攤稅、酒醋稅、房地契稅、魚課、甚至還有一些商稅都攤入了田賦。這種簡單的拆分、合併的改革方法所立足的出發點都是「方便管理」,目的是強化中央的控制,中國明朝洪武年之後的「改革」,基本都是這個出發點,很少有真的革除弊端、推進發展的「改革」......

「一條鞭法」表面上,使稅種減少了,貌似百姓負擔小了,其實不然,稅收總量沒有變化的,甚至會提高!為什麼呢?因為收取每一種稅收都會有相應的「收稅成本」,每次收稅都會造成「稅收成本」。稅收次數少,種類少,一次收的多,稅收成本下降,稅收總額就上升了。統治層在沒有實際加稅的前提下,提高了稅收。極大的減緩了社會矛盾。

但明眼人都能看來,這是一種揚湯止沸的的方法,過上幾年病還是會犯。是的!實施「一條鞭法」的萬曆年間是明朝最後一個看似平穩的時期,之後就江河日下了。(清朝雍正年的「攤丁入畝」,也是「一條鞭法」的延續。)

明朝另一項重要的經濟政策是「專賣制度」。專賣制度起源於漢武帝時期,為了與匈奴作戰,賦稅不夠軍費,由桑弘羊建議實施的:「鹽鐵專賣制度」,通過國家對生產生活必須品的「專賣」來籌措軍餉。但桑弘羊的《鹽鐵論》當時就指出「鹽鐵專賣」只是戰時措施,在和平時期一定要「取消」,不可長期使用,否則會造成「與民爭利」,使民間財富無法蓄積,而使社會上層生活奢靡的不良後果。桑弘羊是對的,但歷史上各朝政府為了增加財稅,時不時的實施「戰時措施」,最後竟然成了常態的措施了。深入榨取了民間財富,造成工商業原始積累始終無法完成,社會生產方式向資本主義過渡更成為了不可能。

明朝就是將「戰時」的專賣制度,坐實為「平時」的經濟政策,簡單的說百姓在平時也要繳納「戰爭稅」,一旦國家進入緊急狀態,平時就崩的很緊的「財政」這根弦,就瞬間斷裂了。所以在明末各類戰爭中「糧餉不足」是一個普遍的問題。人民平時生活就困苦,戰爭來襲,要想活命只能「落草為寇」,所以明末的惡性循環就是:沒錢—加稅—百姓落草—剿滅—沒錢.......整個明末就是在這四件事上打轉轉。

等到清軍入關,若大的一個國連一點抵抗力量都沒有!可見民富才是國富,而沒有民富的國富只是一種假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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