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尚賢」,不要尊重好人,這麼「混賬」的話,老子怎麼說的出?
「道訊」出品,作者/道君
在老子的《道德經》第二章中,有這麼一句話「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這裡的「賢」,意思為賢者,賢事,更通俗點就是好人好事。那不尚賢,就是不推崇好人好事,可他意思真是這樣的嗎?我想老子作為一個先賢大德,這麼「混賬」的話他肯定是講不出的。
以下是《道德經》第三章原文:
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是以聖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欲。使夫知者不敢為也。為無為,則無不治。
對於《道德經》第二章第一句話的一般理解為:領導人治理天下,要不去推崇賢者、賢事, 使得民眾不去爭著做賢者、賢事,不要把難得稀有的貨物弄的很貴重,使得民眾不因貪慾而去偷盜它們。不去彰現容易勾起人慾望的事物,使得民眾的心思不因此滋生各種慾望而亂動。
如果單從字面的意思來理解,很容易曲解聖人的本意,就是不要推崇好人好事的意思,下面我們做更深層次的解讀。
第一句:不尚賢,使民不爭。通過前面兩章的講述,我們明白了自然法則就是「無」,無什麼呢?無陰陽,無正反。應用到這句話,就是無賢與不賢,但是,推崇賢,就有了相對應的不賢,賢和不賢是人主觀創造出的陰陽對立關係。 領導人「尚賢」 ,有兩重本意,首先是 區分,然後是 偏向。
因為領導人有區分,民眾和民眾所做的事物,就會被區分為「賢」 和 「不賢」 兩種。這沒有什麼問題,賢和不賢的民眾都有,都一樣,這是符合自然和人性法則的。但是,因為人趨利避害的天性,如果領導人偏向賢,首先會引起人心中的「利益」判斷,就會變幻出「利於我」和「不利於我」這兩種對立關係。於是,民眾就會去爭做賢人,這也沒問題,如果人人爭做活雷鋒,這對社會自然是好事。
但是又因為領導人有限的認知又怎麼能區分出天下所有的賢與不賢呢?民眾會發現,只有讓領導者知道我賢,才會有利於我,如果領導不知道,我再好也沒用。這樣一來,在趨利的人性法則作用下,民眾就會爭相去做領導知道的賢。這就叫做「尚賢,則民爭」。
這樣爭利的結果就是,民眾只會去做領導知道的好事,不知道的就不去做。並且因為領導的偏向,人們做「賢」的目的也就變成為了利益而去做「賢」,而不是為了「賢」而去做「賢」,人們就會變得只注重表面,而偏離了「賢」的本意,這樣的「賢」就變成「偽賢」。
這還不夠,尚賢更大的危害是,民眾也會發現,如果做了不賢的事情被領導知道,會挨罵受罰。這樣一來,在避害的人性法則作用下,民眾就想法掩蓋自己做的不好的事情,以免被領導發現。
因為萬物萬象是無限的,而人類已知的是有限的,所以人們未知的,永遠比人類已知的要多的多。因此我們發現,領導人如果「尚賢」,一方面 民眾會去爭賢,但本意卻從「做賢」變成「爭利的偽賢」了。另一方面,暗地裡做壞事的民眾卻會變得比做好事的民眾更多。這樣一來,世上就只剩下 偽賢和不賢了,這就叫「領導人越尚賢,民眾越不賢」。
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關鍵就在於「人性的趨利避害」和「認知的有限性」。所以道德經開篇第一句就講了: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就是要讓人類認識到自己的局限性,不要自以為是,妄作非為。以有限對無限,只能是做的越多,錯的越多。
第二句: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和上面一句同樣的道理,讀者不妨按照這個邏輯試著理解下。
第三句: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同理,如果領導人去彰現那些容易引起來慾望的事物,民眾的心性就會被偏向滿足自己的「慾望」。「慾望」是人性的一面,如果偏向自身慾望的滿足,就會破壞了慾望和無欲的平衡,使社會陷入混亂。
小結:
老子《道德經》第三章的這個「不尚賢」在今天仍然有現實的意義,比如說組織里優秀員工的獎勵往往是給了那些善於表現的人,而默默做事的人往往會被忽視,為了爭做先進個人有人往往不擇手段,滋生腐敗,更有單位把評先評優的名額分配到各部門,部門人員協商輪流坐莊,這些都司空見慣。
但是,這提出了另一個很現實的問題,我們還需要樹標兵,設榜樣嗎,我們怎麼去激勵下屬?所以,「不尚賢」也不是絕對的,重要的是我們要努力做到怎麼樣去區分賢和「偽賢」,去獎勵真正的賢。(圖片來自網路,侵權請告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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