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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的中國「女毒販」 把家庭拖入「陷阱」

報道顯示,數年來,多名中國女性因為涉嫌往馬來西亞「販毒」而被逮捕,她們在當地服刑或面臨審判,最高可能將面臨死刑的判決。這些女孩有近乎相同的詭異經歷: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一名外籍男性。略微相熟後,對方聲稱自己做服裝箱包生意,希望女孩幫助攜帶樣品交給馬來西亞的客戶,外籍男士願意負擔機票、食宿,甚至給予酬勞。

然後,當這些女孩攜帶行李在馬來西亞落地,則被搜出攜帶有毒品。報道刊發之後,網上多有聲音批評這些女孩「活該」,稱她們貪圖便宜、缺乏基本的防範意識。

這些女孩為何會走上「販毒」道路,又給她們的家庭帶來怎樣的變化?該報道的作者楊寶璐講述採訪背後的觀察和思考。

2018年3月,我在南昌一家咖啡館裡,約到了李曼(化名)的弟弟李勇(化名)。

準備做這個選題是春節以後。我們「深一度」編輯發現了一則「中國女孩因販毒在馬來西亞被捕」的消息,此類消息其實之前數有傳聞,但多缺乏具體的名字或事件描述,因而很難找到真實的當事人。

這一次消息源則是「出口轉內銷」——一則馬來西亞媒體刊發的新聞被轉到了中國的網站上,我們順藤摸瓜,找到了提供幫助的律師,以及家屬群體。

報道的準備工作並不順利。出乎我們意料的是,一開始,家屬群體並不歡迎我們。第一個聯繫上的家屬就是李勇,剛央求他把我們拉進群,就又被禮貌地「請」了出去。後來聽說,是家屬擔心報道之後,輿論壓力過大——孩子因帶毒而被抓,無論緣由為何,這在普通人看來都是難以饒恕的重罪。為此,家屬們都背負著沉重的心理負擔。

只有李勇願意談談,當我見到他時,一瞬間,竟不知如何開口。

他出生於1996年,看上去還像個孩子。瘦,拘謹,聲音細小。為了姐姐的案子,已經去過馬來西亞四次了——李曼出事後,母親先獨自去了一趟,後面幾次探視,都是他在打理。

他曾是一個被保護得很好的弟弟。他和李曼很小的時候就來到南昌習武,作為家裡最小的男孩,李曼負責照顧他。

但他並不是一個「好」的採訪對象,對於姐姐最後一次去馬來西亞前前後後的事,他說不出什麼細節。

他不記得跟母親去調監控時,姐姐最後出現的地方是哪條街;也不記得到底是在廣州哪個派出所報案、接待民警是誰,甚至連介紹李曼和那位外籍網友認識的「女性朋友」到底是什麼底細,他也說不清楚——要知道,這位介紹人,就在南昌。

我們一直坐到茶涼、問題窮盡,眼看問不出什麼靠譜問題了,我只好失望地說:「那行吧,回頭有什麼問題,我們再溝通。」

沉默地同行了一段路。突然,李勇說:「我姐姐曾救過我。」

我很意外,問了一句:「哦?什麼情況?」

他說:「我姐姐救過我。我掉河裡了,我姐姐就下水去救我,其實她不會游泳。」

那一年,他15歲,李曼17歲。

李勇說話的時候,我側過臉看他,路燈之下,他的眼睛亮亮的。他看上去似乎還有話要說,但猶豫了一下,最終只是表態式地跟了一句:我們還是要想辦法的。

回到酒店,我跟另一位同事交流採訪情況,兩邊都不太樂觀。兩人隔著電話唏噓了一會兒,最後還是決定,再找找別人吧。

可能有那麼一瞬間的情緒,讓我不願辜負這個男孩。總覺得一個願意豁出性命去救人的姑娘,從本性上,應該不是一個壞人。

後來,我們又找了李曼的姐姐和母親來核實信息,慢慢地,才有第二個、第三個家屬站出來。交叉核實信息花去了大量的時間,兩國法律不同,專業術語表達也差異極大,但至少,有些情況在梳理之下逐漸清晰起來,那就是:

這些姑娘們有一個共同點,她們都不是直接跟這位外籍男士取得聯繫,而是經自己的朋友、老鄉、校友等介紹結識。一開始只是簡單的網友聊天,聊了兩三個月,取得初步信任之後,對方才會提出請她們幫忙,而交貨則由另一人出面,且地點都安排在不易取得監控的地方。

這些姑娘,也並非像網友批評的,完全沒有警惕意識。

其實,在拿到託運行李包後,她們也曾開包檢查。其中一位,甚至之前就聽說過有人被矇騙往馬來西亞運毒的事情,但她以為只要提高警惕,當面看清楚代運的東西,悲劇就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但最終被檢查出來的毒品,並非裹挾在服裝樣品里,而是被裝在箱包夾層里。

李曼被委託攜帶的行李

這件事中,的確有受騙女性缺乏安全意識,也有其希望能免費出國旅遊的一面。但是僅以採訪結果看來,尚未有證據能證明,哪位女性跟該外籍男子是情侶關係,或她們事先知道攜帶了毒品。

這些女孩家庭狀況普遍較為一般,甚至可以說是較差,多位老家在農村,不是獨生子女。相比城市的同齡人,她們的人生道路看起來更為曲折。

李曼很小就被送到南昌習武,退役後,李曼在南昌的一家餐館打工。傷病終結了她的運動生涯,也中止了她去看看整個世界的腳步——曾經,她是個優秀的武術運動員,參加過很多比賽,去過很多城市。但退役之後,她的世界就剩下前廳和後廚。

她的夢想是開一家店,但在餐館兩千來塊的月薪,讓這個夢想看上去遙遙無期。

李曼出事後,她的母親先去了一趟馬來西亞,語言不通,她硬是靠打聽找到了大使館。為了省錢,每天都睡在麥當勞里。但律師費和路費大筆花出去,這樣的省錢只是杯水車薪。為了李曼,前前後後她們欠了好幾十萬。

這樣的家庭不止李曼一家。幾乎每一個家庭都背上了沉重的債務。跨國找律師,難以了解律所水平,好多人還中途換了律師,這就意味著,要重新支付請律師的費用。

為了籌錢救人、還債,李曼的母親每天打兩份工。另一位女孩的父母像趕集一樣,每年要趕兩個工地去幹活。

案件審理時間長,幾乎要拖垮他們。個體的努力,在跨越兩國、兩千多公里、不同司法體制的隔閡中,顯得如此渺小。

報道發出來之後,引起了一些關注和討論。馬來西亞華人公會的法律顧問余家福律師告訴我,領事館給他打了電話,大使很關注這件事。

北京專門做毒品犯罪研究的刑辯律師張雨也找到了家屬,願意為他們提供法律幫助。

「早知道,當時她跟我說要出國一趟,我就不該同意。」一位家屬曾跟我說。

可是,即便人生可以復盤,這些父母對於女兒的人生,又能起到多大的干預作用呢?

唯一能做的,可能也就是提醒她們要提高警惕、不要輕信他人,當她們受到欺騙和傷害時,竭盡所能地去做她們的後盾和支撐。就像現在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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