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陽男子打人1個多月以後自己走進拘留所,為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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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近日,一名被裁決行政拘留的違法嫌疑人,在沒有辦案民警和警車的送押下,帶著行政拘留決定書自行來到略陽縣拘留所,接受了行政拘留。
原來,就在今年2月,白某因涉嫌毆打他人,被縣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原本應在做出處罰決定後立即對白某執行行政拘留,但拘留所民警了解到,白某兒子即將開學,白某本人頭部又受外傷,加之中國傳統節日春節即將來臨。
本著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看守所民警主動和辦案單位協商,並充分與嫌疑人溝通後,決定待白某把兒子送到學校且外傷恢復後,自行到拘留所接受行政處罰。如今,白某的孩子已上學,自己的傷也痊癒,白某就帶著處罰決定書主動來到拘留所接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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