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好書應該具有的優點
如何判斷一本書的優劣?
以自己的感受力儘可能多地從書中獲取印象——這是讀書時首先要做的,但這樣只完成了一半。如果想獲得讀書的全部樂趣,就必須完成讀書的全過程。我們必須對自己從書中獲取的各種印象作出判斷,必須使那些閃閃爍爍的印象凝固,形成持久的形象。這不能著急,要等塵埃落定、疑問平息之後才行。這期間不妨去散散步,聊聊天,或者撕撕玫瑰花乾枯的花瓣;要不然,乾脆去睡一覺也可以。這之後,可能你自己也不會想到——自然的變化往往就是這樣——你讀過的那本書又突然回來了,但完全變了樣:它完整地浮現在你的腦海里,和當初從分散的詞句中所獲取的那些零星印象已大不一樣。書里的種種細節都有了固定的、適當的位置;書的整體形象,從頭到尾都顯露得一清二楚,就如我們看到一間穀倉、一個豬圈或者一座大教堂那樣。
現在,就像可以把建築和建築加以比較,我們也可以把書和書加以比較了。不過,這種比較將意味著我們對書的態度已經改變:我們不再是作者的同夥,而成了他的審判官。作為同夥,我們對作者的態度應該是寬容的——無論怎樣寬容也不會過分;作為審判官,我們對作者的態度應該是嚴厲的,而且無論怎樣嚴厲,也同樣不會過分。有些書,既浪費我們的時間,又濫用我們的好意——難道不能說,這不是一種罪過嗎?有些作者,盡寫些華而不實的書、謊言連篇的書、陳腐不堪的書,甚至有毒有害的書——難道不能說,他們不是社會公敵、民族敗類和害人蟲嗎?所以,我們應該對書嚴加審判,應該把每一本書都和歷史上最好的好書加以比較。
好在有些書早有定評,我們人人心裡明白,它們是書的楷模,如《魯濱孫漂流記》《愛瑪》和《還鄉》等。因此,我們理應把自己正在讀的小說和它們比較一下——即便是最近出版的、最微不足道的小說,也應該和最出色的小說一起受到審判。詩歌也一樣——當我們從美妙的詩韻中平靜下來、從華麗的辭藻中解脫出來之後,一首詩的完整形象就會出現在我們眼前——我們理應把它和《李爾王》《菲德爾》以及《序曲》加以比較;即便不和這些作品比,也應該和我們自己認為最好的詩篇比一比。至於標準,我們完全可以確信,只要把那些用來評判古代作品的標準稍作修改即可,不必另外製定,因為所謂的「新詩」和「新小說」,其實並無真正的新穎之處,不過是為了掩飾其膚淺罷了。
儘管如此,若認為讀書過程的第二步,即判斷和比較,和第一步一樣容易——認為只要放眼去接受那些紛至沓來的無數印象就行了,那也不免過於愚蠢。要放下手裡的書而把讀書過程持續下去,要把某本書的整體形象和另一本書的整體形象加以比較,不僅需要有相當大的閱讀量,還要有足夠的判斷力,才能做得既生動又富有啟發——這已經夠難的了。更難的是,你還要進一步指出:「我要求一本書不僅可讀,還要有某種價值;因此,這裡是失敗的,那裡是成功的;這裡寫得好,那裡寫得不好。」作為讀者,要想完成這一部分的讀書過程,需要有極高的學識水平、極大的想像力和洞察力,而這樣的天賦,恐怕是任何一個普通讀者都很難具備的,即便是最自信的讀者,也只能在自己身上找到一點點類似這種天賦的影子。
那麼,乾脆把這一部分過程捨去,讓給那些批評家,那些穿厚大衣、大禮服的專家權威,讓他們替我們評定一本書到底有沒有價值——這難道不是聰明的做法嗎?可惜,這樣不行!
在讀書時,我們可能很重視感應的價值,可能會盡量把自己的想法隱藏起來;但是,我們自己也明白,我們不可能對書里的一切都完全抱著同感,不可能把自己完全掩埋起來。因為我們總覺得內心有個搗蛋鬼在悄悄地說:「我恨!」「我愛!」而要他不做聲,又不可能。實際上,正因為我們有恨有愛,我們才能和詩人、小說家保持那麼親密的關係。所以,讓另外一個不相干的人插在中間,我們會感到無法容忍。即使我們的意見與人不合,即使我們的判斷是錯誤的,我們的趣味仍然是我們讀書時的指路明燈,因為唯有趣味才能使我們身心激動不已。我們是憑著感情來讀書的;我們不能壓制自己的癖好,就是加以限制也不行。
但是,讀書的時間久了,我們或許可以培養自己的趣味,也可以接受某些限制。當初,我們的趣味貪婪而雜亂地吞食各種各樣的書——詩歌、小說、歷史和傳記,後來,它停止了吞食,希望回到廣闊的現實世界,嘗一嘗多變而複雜的現實生活的滋味。這時,我們就會發現,我們的趣味有點變了,變得不再那麼貪食了,而是更喜歡思考了。它不僅僅帶著我們去對這本書或那本書作出判斷,而且還開始要我們去掌握某一類書的某一共同特點。它會對我們說:「注意,這一特點應該怎麼說?"也許,它會要求我們先讀一讀《李爾王》,然後再讀一讀《阿加門農》,以此向我們表明,這兩本書就有這種共同的特點。
於是,在我們的趣味引導下,我們就開始大膽越出某一本書的範圍,開始尋找把某些書組合成一類的某些特點。我們還開始給某些特點起名稱,並制定出某種法則,以便把我們的讀書感受加以歸納,使其變得有條有理。這樣的分門別類,能使我們有一種讀書更深入的感覺——這固然很好,但要知道,關於書的法則總是要在和書的實際接觸中被不斷打破的——憑空制定出和事實毫不相干的法則,這是最容易、也是最愚蠢的事——所以,當我們在作這一艱難嘗試時,若想使自己不致陷入混亂,最好的辦法就是求助於某些才能罕見的作家,他們能給我們以啟發,能幫助我們怎樣把文學當作一門藝術來看待。譬如,柯勒律治、德萊頓和約翰遜博士經過深思熟慮而寫下的那些評論文章,還有許多詩人和小說家雖未經深思熟慮、但有切身體會的經驗之談,往往都非常中肯,貼切——它們能幫助我們理清縈繞在我們頭腦里的一團團模糊概念。只不過,當我們向他們請教時,自己心裡必須要有實實在在的問題和看法,而且是在自己的讀書過程中老老實實累積起來的——這樣,他們才會對我們有所幫助。否則,若是只知道一味崇拜他們的權威,像一群躺在樹陰下的綿羊,那他們也是無能為力的。
理想的讀書需要有想像力、洞察力和判斷力,而這些素質又不是常人所具有的,所以,你也許會說,既然文學是這樣一門複雜的藝術,那麼我們即使讀上一輩子書,也不可能做出什麼有價值的文學批評了?是的,我們始終只是讀者而已;我們的頭上永遠不可能出現光環——這種光環只屬於那些被稱為「批評家」的罕見人物。然而,作為普通讀者,我們仍然有我們的責任,甚至重要性。
我們認定的標準,我們作出的判斷,會悄無聲息地散布開去,會像空氣一樣瀰漫在作家身邊,影響他的寫作。我們作出的某種反應,儘管它並不印在書刊上,但始終會對作家產生影響。尤其是現在,文學批評由於某種原因一直不太景氣,讀者的反應——如果這種反應是有水平、有生氣、有特色、有誠意的話——就更有重大價值了。因為,現在的批評家評論書,就像在打靶場上打一隊隊當作靶子的動物,只花一秒鐘裝上子彈,稍稍瞄準一下,就開始射擊。所以,如果他把野兔當作老虎打,或者把天上的鷹當作穀倉里的雞來打,甚至完全打偏了,把子彈胡亂地射到了一頭正在田野里靜靜地吃著草的母牛身上,我們也不必大驚小怪。而現在的作家,除了經常受到這種不講準確性的射擊,如果說還能得到其他什麼評論的話,那就是普通讀者的反應了——普通讀者是為讀書而讀書的,沒有什麼專業目的,讀得不慌不忙;他們的判斷時而非常寬容,時而又非常嚴厲——這對於提高作家的寫作質量,難道沒有好處嗎?如果說,這樣能使作家們的書寫得更健康、更充實、更精彩,那麼努力去這樣做,當然是非常值得的。
但是,話又得說回來,我們讀書時,誰會抱有這樣的預期目的?我們熱衷於做某件事情,難道就是因為這件事有實際好處嗎?難道追求樂趣,就不能作為最終目的嗎?我們讀書,難道不能說就是這樣一件事情嗎?至少,我是這樣的——我有時會這樣的想像:到了最後審判時,上帝會獎賞人類歷史上那些偉大的征服者、偉大的立法者和偉大的政治家——他們會得到上帝賞賜的桂冠,他們的名字會被刻在大理石上而永垂不朽;而我們,當我們每人手裡夾著一本書走到上帝面前時,萬能的上帝會看看我們,然後轉過身去,聳聳肩膀對旁邊的聖彼得說:「你看,這些人不需要我的獎賞。我們這裡也沒有他們想要的東西。他們只喜歡讀書。」
選自《伍爾夫讀書隨筆》,弗吉尼亞·伍爾夫著,劉文榮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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