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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種五陰,皆具十如

又,十種五陰,一一各具十法,謂:如是相、性、體、力、作、因、緣、果、報、本末究竟等。

先總釋,後隨類釋。

總釋者:

夫相以據外,覽而可別。《釋論》云:「易知,故名為『相』。如水火相異,則易可知。」如人面色,具諸休否,覽外相,即知其內。昔孫劉相顯,曹公相隱。相者舉聲大哭:「四海三分,百姓荼毒。」若言有相,暗者不知;若言無相,占者洞解。當隨善相者,信人面外具一切相也。

心亦如是,具一切相。眾生相隱,彌勒相顯,如來善知,故遠近皆記。不善觀者,不信心具一切相。當隨如實觀者,信心具一切相也。

「如是性」者:性以據內,總有三義:一、不改名「性」。《無行經》稱「不動性」,性即不改義也。又,性名「性分」,種類之義。分分不同,各各不可改。又,性是實性,實性即理性。極實無過,即佛性異名耳。不動性扶空;種性扶假;實性扶中。

今明:內性不可改。如竹中火,性雖不可見,不得言無;燧人乾草,遍燒一切。心亦如是,具一切五陰性,雖不可見,不得言無;以智眼觀,具一切性。

世間人可笑,以其偏聞判圓經:《涅槃》明佛,知眾生有佛性,判為極常。《法華》明佛,知一切法如是性,判為無常。豈可以少知為常,多知為無常?又《法華》云:「佛知一切法,皆是一種一性。」此語亦少,何故判為無常?

又,有師判《法華》十如:前五如屬凡,是權;後五屬聖,為實。依汝所判,則凡無實,永不得成聖;聖無權,非正遍知。此乃專輒之說,誣佛慢凡耳。

又,《涅槃》明一切眾生悉有佛性,而言是常;《凈名》雲一切眾生即菩提相,判是無常。若佛性菩提相異者,可一常一無常;若不異者,此判大謬。如占者,見王相、王性,具得登極。佛性、菩提相,何故不同?

「如是體」者:主質故名體。此十法界陰具用色、心為體質也。

「如是力」者:堪任力用也。如王力士,千萬技能,病故謂無,病差有用。心亦如是,具有諸力,煩惱病故,不能運動,如實觀之,具一切力。

「如是作」者:運為建立名作。若離心者,更無所作。故知心具一切作也。

「如是因」者:招果為因,亦名為業。十法界業,起自於心;但使有心,諸業具足,故名「如是因」也。

「如是緣」者:緣名緣由。助業皆是緣義。無明愛等,能潤於業,即心為緣也。

「如是果」者:克獲為果。習因習讀(續)於前,習果克獲於後,故言「如是果」也。

「如是報」者:酬因曰報。習因習果通名為因,牽後世報,此報酬於因也。

「如是本末究竟等」者:

相為本,報為末。本末悉從緣生,緣生故空;本末皆空,此就空為等也。

又,相但有字,報亦但有字,悉假施設,此就假名為等。

又,本末互相表幟,覽初相,表後報;覩後報,知本相;如見施知富,見富知施,初後相在,此就假論等也。

又,相無相,無相而相,非相非無相;報無報,無報而報,非報非無報,一一皆入如實之際,此就中論等也。

文章 | 智 者 大 師

圖片 |玉 泉 禪 寺 數 據 中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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