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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老闆欠下140多萬,結果賠上1套房子和汽車!

來源:浙江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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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借款只剩下140多萬元,

1個多月後卻賠上了幾百萬的房產、汽車;

借條上寫明借款122萬元,

事實上沒收到過1分錢;

只貸過一筆7.5萬元,

卻莫名多出另一筆貸款

……

近期,此類看似民間借貸糾紛,實則涉及詐騙、敲詐勒索等多項刑事犯罪的「套路貸」案件頻發。

更可怕的是,這類在旁人看起來明顯不合理的貸款,對方卻能拿出看似無可辯駁的法律證據:每一份合同上都有當事人的親筆簽名,每一筆借款都有銀行的流水證明,每一份文書都經過了公證。

「套路貸」的套路,究竟有多深?

幾名借貸人用親身經歷來告訴大家。

還有個好消息!

浙江省高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剛剛出台了《關於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的指導意見》,聯合打擊「套路貸」犯罪活動。

欠了140餘萬,搭進房產和車子

講述人:老夏

我因投資一個項目急需一筆資金周轉,在朋友的介紹下,向溫州鹿城一家「投資公司」借了245萬元,借期2個月。

根據他們的「行業規矩」,需要我抵押1套住房、3間門面還有1輛汽車等財產,而且必須與他們簽訂房屋、汽車買賣合同。按照他們的說法,如果我按時還款,則房產、汽車等買賣合同作廢。

因為我急需用錢,想著又是臨時周轉,按時還款問題不大,就簽署了這些合同。所有的合同、協議都被這個「投資公司」拿走了,我一份也沒有。

隨後,對方通過銀行轉賬將款項轉入我的賬戶,每筆款都留有銀行流水痕迹。但是,轉賬當天,對方又告訴我,有人願意以更高的利息向他借款65萬元,所以要從我這裡先拿回65萬元,否則要加高我的利息。而且,他們明確要求這筆錢必須現金交易。

迫於無奈,我只好答應,當天取出65萬元現金還給他們。收下錢後,他們拒絕給我寫收條,理由是,這是「行規」,必須等我把剩餘欠款還清了,才會把之前的欠條 還給我。

今年5月開始,他們不斷上門催債,我只好分3次還了37萬多元。這3次還款還是按照「行規」,要求現金支付。

後來,我實在被催怕了,打算賣掉自己名下的另外2套房子,提前把這筆借款給還了。但是,我聯繫他們的時候,他們就以出差等各種理由推脫,就是不肯見面。

而且,之前按照「行規」暫時過戶到他們名下的房產、汽車,也已經被變賣了,財產價值高達300多萬元,他們甚至對之前我歸還的103萬現金也概不承認。

這時我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趕緊去公安機關報了案(根據記者核實,溫州鹿城公安分局已正式立案調查)。

簽了借條和收據,其實一分錢也沒收到

講述人:林先生

2011年,朋友從一家擔保公司借款200萬元,我是擔保人。後來,朋友無力還上借款本息,擔保公司的人就找到我。

我沒辦法,前前後後7個月總共還了190萬元。剩餘10萬元沒還就打了個欠條。

2012年8月21日,他們又來到我的公司鬧事,要求我償還朋友的借款利息。按照當初的約定,朋友借款200萬元是按照6分利息來計算的,算下來共計122萬元利息。

因為我一時還不上,他們就將事先準備好的借條、收條拿出來讓我簽字,說是「行規」。

我想大家都是認識的,如果不簽字,他們一直來鬧事也影響公司聲譽,所以就簽了字。之後,他們也沒有再來催債。

直到2014年,我突然收到一份法院傳票。擔保公司的人以民間借貸糾紛把我告到了法庭。

此時,我才知道,他們拿著我之前簽字的借條和收條,到法院告我欠了他們122萬元沒有償還。

而且,他們在2012年8月21日那天早上已取現122萬元,並留下銀行流水痕迹,還聲稱這筆錢是通過現金支付給我的。

事實上,我從未收到過122萬元借款。本來這麼高的利息是不可能受法律保護的,但因為我拿不出充分的證據,對方卻拿出了白紙黑字的借條和收條,這場官司最終以我敗訴告終。

簽下空白合同,貸款莫名多出一筆

講述人:陳女士

2016年11月,我父親在二手車市場買了一輛二手車。當時因為錢不夠,父親付完首付後,通過二手車店鋪的老闆介紹,聯繫上一家小額貸款公司,辦了貸款。貸款的本金是7.5萬元,分36期還款,交了2000多元保證金。

2017年我知道這個事情的時候,父親已經還了15期,剩下的我打算一次性幫他還掉。

於是,我們就聯繫了當時的擔保公司,對方告訴我們,如果提前還款,要多還好幾萬元。

我當時就覺得這個利息太高了,可能有問題,於是找父親要當初的貸款協議書,結果他手上什麼都沒有。

我們只好從擔保公司那裡要貸款協議,一開始對方以「公司機密」為由拒絕出示,後來好不容易查看到,才發現貸款本金這一欄里莫名多出了一筆錢。

擔保公司的解釋也是模稜兩可,一會說是服務費,一會又說是公司規定的「貸款保底消費」。但是,當初他們根本沒有把這些情況跟我父親說明。

我們提出異議,擔保公司當即聲稱這份協議是雙方同意的,而且上面有我父親的簽字。

但是,我父親說,當時他簽的是空白合同,擔保公司的業務員告訴他,貸款利息算起來比較複雜,現場人工計算和銀行電腦計算可能會存在誤差,如果現在就填好了,後期還要改動太費事,所以就先空白。

我父親就相信了。而且對方還以某銀行的名義出具了一份「客戶須知」,還款形式也是通過銀行信用卡,這讓我父親一直以為自己是從銀行貸款的。

雖然按照這筆貸款來算,每個月也就多還了一兩百元,如果不仔細很難發現,但正因為如此,很容易讓老人陷入他們的「套路」。

公檢法聯合出台指導意見

將實施全鏈條全方位打擊

違約金、保證金、行業規矩、空白合同......這都是「套路貸」的套路,他們利用被害人急需用錢的心理,簽訂明顯不利於被害人的合同,製造各種「證據」,尋求非法利益。

記者了解到,近年來,假借民間借貸之名,通過「虛增債務」「簽訂虛假借款協議」「製造資金走賬流水」「肆意認定違約」「轉單平帳」等方式,採取欺騙、脅迫、滋擾、糾纏、非法拘禁、敲詐勒索、虛假訴訟等手段,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套路貸」犯罪,在全國範圍內呈高發態勢。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目前浙江省內已接到不少類似的報案。

溫州市公安局鹿城區分局的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從目前公安部門偵破的「套路貸」案件來看,這種新型犯罪形式預謀周密,而且都披上了合法的外衣,等被害人醒悟過來想要訴諸法律,卻發現手頭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幾乎沒有,從而「維權無門」。

近日,為依法懲治「套路貸」犯罪活動,省高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制定了《關於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各級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對「套路貸」犯罪堅持全鏈條全方位打擊。

同時,針對此類案件因為「定性難」而無法立案的困境,《意見》也給出了明確「定性」,並就此類案件的共同犯罪認定、犯罪數額認定和涉案財物處理給出了指導性意見。

同時,公安機關也建議廣大群眾要到正規金融機構或者批准合法經營的正規小額貸款公司借款,不要輕信無金融從業資質的個人、公司發布的各類無抵押免息貸款廣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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