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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存錢」,銀行「存房」這事怎麼樣?

「存房」這事來了,讓人有點新鮮,有點好奇,還有點懷疑。

一線城市廣州近日傳來消息,可以存錢的銀行,也可以「存房」了。據報道,3月28日,建行廣州住房金融服務中心開業,業務包括建房、買房、賣房、租房、存房、以房養老、房改金融等。在一長串的業務裡面,「存房」鶴立雞群,高於人們尋常的想像。

「存房」的出現,與租購併舉的樓市發展策略有關,去年以來,隨著樓市調控的深入進行,個人住房租賃市場獲得推進。此次建行在廣州推出存房業務,有政策背景在支撐。可以注意到,2017年7月,九部委聯合印發《關於在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要求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發展住房租賃業務。在這份通知中,廣州、深圳等12個城市開展試點,個人住房租賃市場的全新發展形成點上的模式探尋。

「存房」比散租怎麼樣?廣州出現「存房」之事,從公布的數據看,還比較受歡迎,第一撥就有約400筆「存房」業務申請,並且儲備了約600套房源。一般人出租房子,常常是一年一簽,這樣操作也在於便於按年調整租金,隨行就市。而銀行存房是做長久一點的生意,年限3至10年。

就人口凈流入的城市而言,租金一年一年往上走是很正常的事,但是走多少一般人也估計不到,如果要預估準確3至10年的租金收益,就要有點專業度。建行對於造價評估已有優勢,現在要做租金評估應當也有優勢。

銀行作為大房東,是一件靠譜的事,首先,把房源交到銀行手裡,比起一些渠道,應當是有更多的保障;其次,一次能拿到3至10年的租金收益,也不是件容易事,起碼一般的運作機構不敢或是沒有能力這麼干。

需要說明的是,廣州出現存房這事,銀行發揮的是租金收益專業評估與撮合交易的作用,以銀行信用與保障作為基礎,無論是評估,還是撮合長租合約,都有其優勢。特別是在撮合房主與租賃公司方面,有天然的優勢。

未來,租購併舉要得到突破,不僅是租購同權,而且也要有大量的長租房源。

「存房」的出現,或許開始擊中長租房源短缺的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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